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12年度吉林省九台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监理招标
招标文件编号:JLZCJ-14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2年度吉林省九台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已由吉国土资环发[2014]5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承担单位为九台市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 ,招标人九台市国土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2012年度吉林省九台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2.2标段划分:本工程监理分1个标段。即2012年度吉林省九台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2.3工程施工内容:煤矸石清运、废弃矿井井口构筑物、废弃建筑物拆除清运、井口回填、封堵及场地平整、地面塌陷区损坏的道路修复、废弃矿坑回填、塌陷坑回填、地裂缝回填等内容。
2.4资金来源:建设资金为国家投资。
2.5 招标内容:2012年度吉林省九台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2.6 监理服务期:2014年10月30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及保修期结束止。
2.7 监理服务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的监理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 在近三年内承担过一项及以上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3 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近三年内承担过一项及以上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4 拟派出的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有和本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经验。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允许同时通过同一标段的资格审查;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监理单位参加投标,近三年无诉讼及仲裁情况;
3.7 外省企业需到吉林省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并在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后方可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25日至2014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六楼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窗口持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人授权书、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要求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如下:每套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0月16日13 时30 分,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六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九台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
联系人:尹工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电 话: 135*****928
传 真: ****-*******
联 系 人: 隋大齐
201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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