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洪泽湖北线成子湖区段航道工程招标公告
[施工]洪泽湖北线成子湖区段航道工程招标公告
洪泽湖北线成子湖区段航道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SQ********56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泽湖北线成子湖区段航道工程已经列入宿迁市航道养护工程实施计划,项目业主为江苏省宿迁市航道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已经落实,招标人为江苏省宿迁市航道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洪泽湖北线成子湖区段航道疏浚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洪泽湖北线航道成子湖区段位于宿迁市成子湖湖区,该航道目前不通航,湖底标高为10m左右,最低通航水位时,部分航段水深只有1m,大部分船舶无法通行。为了满足日益增加的通航需要,保证船舶航行的安全以及枯水季节船舶航行通畅,该航段按照三级航道整治。
工程范围 本次招标按一合同段招标施工,疏浚里程为20.79公里,土方量为 266.8万方。
主要施工内容包括上述范围内的疏浚工程及相关临时工程的施工和保修。
计划施工工期6个月,计划开、竣工时间: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省、部级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企业资质:具备航道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信誉:2009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较好地承担过同等或类似航道疏浚工程,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在最近一期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用等级评价为B级及以上级别
(4)项目经理:具有港航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在已完疏浚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且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项目总工:具有交通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专业职称。
(5)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6)近两年内未由于本单位责任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群体上访事件。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本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的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以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两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宿迁办理查询的地址和电话为:宿迁市洪泽湖路131号市检察院一楼西首“为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宿迁市宿城新区南海路1号宿城区检察院西门“为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附在投标书正本中;
(7)市场准入
投标人需取得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方可参与本次投标,开标现场投标人需提供《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原件,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详情请登陆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联系电话:****-********,联系人:王成。
3.2其他条件:
3.2.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3.2.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5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4、报名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1 报名时间:2014年 9月25 日至 9月 30日的8:30至11:30;14:00至17:30。
4.2 报名地点:本次招标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谢绝投标申请人来人联系,也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登门报名。
4.3 报名程序:
4.3.1 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4.3.2投标申请人打开江苏省交通厅网页“www.jscd.gov.cn”,进入系统,经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4.3.3由于本次不接受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人员情况、企业财务、业绩、在建工程等原始书面材料作为投标文件的证明材料,因此尚未备案或需更新的材料请各申请人抓紧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联系办理,联系电话:***-********,联系人:王工、袁工。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如果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主要信息不能满足招标公告的要求,报评标委员会其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4.3.4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和传真号码,以便联系;
4.3.5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申请人如需核实是否已在网上成功报名,请进入系统,以投标申请人报名的帐户登录,点击“项目信息管理”栏目,在其“资审报名查询”子栏目中进行查询。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已按上述程序报名成功的投标申请人从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遇一切网络问题(包括无法打开网页、无法下载资料等问题),请直接致电该网站咨询。
5.1投标人申请网上报名后,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一份盖章)请于 2014 年 9 月 25日至 2014 年 9月3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2:00至5:30在宿迁市便民方舟九楼大厅(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 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提供正确电子邮箱以便获取电子版图纸。
5.2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招标人不接受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统一在投标会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 2014 年 10 月17日 9:00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年10月17日9:15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递交至:宿迁市便民方舟十一楼开标厅(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详见引导牌)。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现场考察及投标预备会
本工程不召开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提交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伍拾伍万元人民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提供银行进帐手续,由招标人统一收缴,开标后统一到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财务室验证并开具票据,评标开始前送至评标室,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的,报评标委员会后作废标处理。
保证金由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下称宿迁市公管办)代收、代管和代退。
8.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8.2投标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或投标截止时间两个工作日之前携带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宿迁市公管办财务室(咨询电话:****-********)审核备案单位基本账户。以未经审核备案的基本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接受。
8.3投标单位必须采用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将保证金从基本存款账户提交至保证金专用账户(户名: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52*****000049808,开户行:江苏银行宿迁分行营业部),然后凭银行进账单到宿迁市公管办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
8.4宿迁市公管办财务室仅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实际到账的投标保证金为准开具财务收据。因此,开标前投标人必须提前办好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建议投标人应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的时间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帐。
8.5投标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及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8.6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并按以下方式退还:
⑴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手续经公管办现场监督人员审验通过后,由招标人统一收缴,开标后统一到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财务室验证并开具票据,统一将收据原件收集留存,以便统一办理退付手续。
⑵不能提交银行进帐手续导致保证金无法退付的,责任自负,宿迁市公管办将暂不退款,其保证金于所在季度最末月的月末统一退付。
⑶集中退付:投标保证金仅通过汇款渠道退至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报送市公管办统一办理退付手续;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报送市公管办统一办理退付手续。中标人应及时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进场综合服务费等,以便中标通知书及时下达。
投标保证金缴退查询电话:****-********,84396069。
8.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⑴放弃中标的;
⑵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⑶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9、其它
10.1. 本工程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5%,中标人按照宿政发[2012]170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意见》规定将履约担保金提交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详细内容请到宿迁招标投标网查看)。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负责履约担保的收、退管理。
10.2中标人须按照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的规定交纳应缴的进场交易综合服务费后方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宿迁市航道管理处
地 址:宿迁市京杭运河水上服务区(京杭运河宿迁市船闸上游)
邮政编码:223800
联 系 人:马翔宇、朱文华
电 话:159*****622 137*****360
传 真:****-********
电子信箱: ********04@qq.com">********04@qq.com
2014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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