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部门(单位)及政风行风示范窗口第三方评价机构”招标公告
区属部门(单位)及政风行风示范窗口第三方评价机构”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区属部门(单位)及政风行风示范窗口第三方评价机构”竞争性谈判公告
1、招标条件
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现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区属部门(单位)及政风行风示范窗口第三方评价机构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请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到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备案,参与投标。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招标内容:
此次评议范围为全区79家部门(单位)及41家政风行风示范窗口。第三方专业机构需提供的服务主要有前期调研、制定评议实施方案(设计分类测评指标、选取测评样本等)、进行测评、数据分析、形成报告并印刷成册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投标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采购文件各项规定;
3.2投标人应为专业的调查咨询类公司,具有从事较大型相关部门或系统社情民意、公共服务满意度调查服务的经验及较强的设计、调查、统计分析、管理和组织实施能力,具有从事相关业务的资质认定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投标报名时请于2014年9月 24 日至2014年9月 29日(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以上资料复印件各一份前往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办公楼407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份,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上午11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15时30分至16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1楼公共资源交易2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政府采购中心监督电话
招 标 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招标代理: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办公楼四楼
邮 编:830000
联 系 人:王晓丽
联系电话:****-******* 139*****375
传 真:****-*******
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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