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可门港区保安服务队伍招标公告
连江县可门港区保安服务队伍招标公告
因福建华电储运有限公司10#、11#码头港区保安要求,原保安服务合同服务期限至2014年12月31日止,现对2015年度港区保安服务合同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信息公开发布,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福建华电储运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自行招标 三、招标编号:201409 四、招标内容:福建华电储运有限公司连江县可门港区保安服务队伍。 五、服务范围和要求: (1)、门卫保安服务:包括人员及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进出管理,做好盘查、登记和放行工作。 (2)、物资进出管理服务:负责港区内生产、生活及船舶物资补给所需物资进出检查、登记和放行工作。 (3)、港区治安服务:包括清除外来人员,制止打架斗殴,防火防盗,配合甲方与公安机关处理有关突发事件。要根据实际情况,保证巡逻的密度和力度,要求每2小时对港区全面巡逻一次(交接班前30分钟必须巡逻,并做好记录),因乙方工作失职造成的损失,经有关部门认定责任后乙方承担相应的损失。 (4)、配合福州边检站做好码头限定区域的值班和巡查工作。 (5)、参加甲方组织的港口设施保安演练工作。 (6)、负责门岗设施设备及值班室内外卫生保洁工作。 六、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 投标人须具有专业保安服务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年审合格。 2. 具备以下任何一项条件的都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2.2联合体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3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4 投标人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 为证明具有投标资质的能力,投标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3.1 投标人的资质文件,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包括经最新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人员资质证书、法人或授权人证明和身份证等)。 3.2 投标人的业绩,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来(2012、2013、2014)信誉及以往用户的反馈情况和合同履行情况。 七、服务队伍人员要求: 1、根据甲方要求,乙方指派17名身体健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一定保安技能人员进驻甲方辖区,实行四班三运转工作制,每班4人,其中港区三个门岗各一人,另一名作为港区范围内巡逻(办公地点设置在#1门岗,没有巡逻期间协助#1门岗工作),服务队伍设一名队长负责对人员的管理及与甲方联络工作。 2、乙方派遣的雇员必须作风端正,无违法乱纪史,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保安员上岗证》和健康检查证明,保证无影响从事专业服务工作的各种因素,否则不得上岗。 3、保安专业服务人员应按规定统一着装保安服、系武装带、配警棍,关键岗和巡逻人员配对讲机,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文明执勤、保守机密。 4、乙方应于派遣前将拟派遣的保安人员的个人资料提交给甲方,征得甲方认可后方可派遣上岗。 5、乙方指一名保安人员担任负责人(队长),该负责人应有较强责任心和管理能力,并保证相对稳定(一年及以上时间)。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媒体: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www.chdtp.com)。 2、时间:2014年9月24日 九、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按投标单位提供的要求进行报价,并在报价单上签字和加盖公司公章(见附件三)。本合同为总价合同,报价中体现单价(元/人·月)和总价(元/年),结算时按实际人数结算。 2、投标人应提供本公司资质条件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报价截止时间:2014年 10月09日 16 时,用快件密封报价,以送达我公司为准。 4、提交报价地点:福建华电可储运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连江县坑园镇上宫洋)。 十、投标文件的提交: 1、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月09日 2、 提交投标书的地点:福建华电可储运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连江县坑园镇上宫洋) 3、 邮政编码:350512 十一、招标人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 135*****963 传 真:****-********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 港区保安服务报价表 福建华电储运有限公司: 1、按贵司 2014年 月 日发布于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的《港区保安服务合同招标公告》的需求,经我公司研究报价如下:
注: 1、按每人每月单价进行报价,每年总价按单价*人数*12计算。 2、我公司完全接受贵公司的服务队伍人员要求。 3、补充说明(如有请填写): 。 4、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 单位(盖章): 二○一四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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