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医院(一期)门急诊医技综合楼智能化工程(施工)(第三次发布)招标公告

第三医院(一期)门急诊医技综合楼智能化工程(施工)(第三次发布)招标公告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一期)门急诊医技综合楼智能化工程(施工)(第三次发布) 2014年09月25日

招标编号:HXZ14225-2
开标时间:2014-10-20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医科大学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第三次发布)
招标编号:HXZ14225-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一期)门急诊医技综合楼智能化工程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社会[2009]66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医科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福建医科大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建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6号。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49142平方米,框架结构,工程控制价********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一期)门急诊医技综合楼智能化工程施工,包括信息设施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安全防范系统、智能一卡通系统、医疗专业系统、机房工程、综合防雷接地系统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步完成竣工验收,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福建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无 ;
2.6.4.监理单位: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依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规定:①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拟派出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 施工企业和项目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7. 投标人目前未被限制参加福建省重点项目投标,且在《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省重点项目参建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业绩信誉登记考评情况的通报》未被评为D级(或同一单位一年中有三个及以上C级)。
3.8. 投标人近五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顺推五年)无违规及商业贿赂行为;近五年内没有因投标弄虚作假、隐瞒真实内容情形等违规行为导致被取消中标资格或被有关部门通报;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形;未发生因侵权行为而引起其他企业法律诉讼的情形。投标人必须对此提供承诺书,如未提供或提供虚假承诺被证实则该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3.9.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请于2014年9月25日上午9时00分至2014年9月30日下午5时00分, 登录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网(www.fjjsjy.com)通过不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请在网站上查询。
4.2. 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应提前三天告知招标人准备,招标图纸每份售价人民币1500元;投标人购买招标图纸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4.3. 投标人获取GEF格式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或保函形式,详见招标文件。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月20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本项目开标室。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和身份证等原件、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不再另行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使用金润电子标书生成器(福建)V3.5.1版本制作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能打开并运行。旧版本(V3.5.0.0)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不适用于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子开评标,因未及时升级至最新版本生成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造成开标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医科大学;
地 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园路1号福建医科大学新校区,邮编:350108;
电 话:****-********,传真:****-********
联系人:姜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邮编:350002;
电 话:****-****************转808,传真:****-********
联系人:文平、林晶。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 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退保证金电话:****-********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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