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护单位选定二次招标公告

陪护单位选定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我院工作计划,现对医院陪护单位选定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洽谈。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金华市第五医院陪护单位选定项目询价

(二)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

管理费底价

备注

1

陪护单位选定

1年

1元/人/天

详细要求见 项目具体要求。

二、项目具体需求

(一)工作要求

1.管理形式:由成交供应商统一招聘、管理及培训员工。

2.陪护模式:公司需根据病人自理能力和病情提供相应级别服务供患者及家属自愿选择(需在病情和位置允许的情况下)。

3.陪护协议:成交供应商必须与接受陪护的患方签署合法的陪护协议并妥善保存。

4.收费方式:在成交供应商指定地点以签署的陪护协议为标准缴纳陪护费用,并根据患方要求开具发票。

5.收费标准:患者陪护费按陪护等级定价,在合同中约定,在医院公共区域进行公示。

6.管理要求

(1)成交供应商需安排管理人员驻扎在医院负责陪护日常管理工作,管理人员须由具有医院陪护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如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责令成交供应商即时换人。

(2)成交供应商须保证本院陪护人员的数量,以满足临床需要,并提供24小时连续陪护服务。接到陪护需求后1小时内须回应患方是否有陪护。

(3)成交供应商对违规、违纪、违反职业道德的陪护人员应严肃处理,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对上述陪护人员及考核不合格的陪护人员责令劝退。

(4)成交供应商须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成交供应商同患方签订服务协议时,应在陪护人员、患方共同对服务内容、时限、人员、费用等均没有异议的情况下签订服务协议。

(二)陪护人员要求

1.陪护人员必须经体检、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具有相关培训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以身份证时间为准)。无精神病史和各类传染病,无严重的皮肤病和严重的药物过敏。

2.从事陪护工作的人员在陪护期间,统一着装,挂牌服务,遵守医院及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准扎堆聊天,不能串岗。

3.明确工作职责,严禁代替护士从事护理技术性操作工作。其工作范围主要是患者的日常生活护理,要服从病区护士长的安排,不能干涉正常的医疗、护理工作。

4.陪护人员需严格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翻阅、复印、拍照、抄录病历及其他医疗文件,不得私自取用医用物品;尊重患者隐私,不能谈论患者的病情;不与患者同床睡觉,不得占用病房空床。

5.陪护人员严禁向患者或家属索要钱物;不得向患者或家属兜售任何物品;不得向患者及家属提出与工作无关的任何要求;陪护期间不得干私活,节约用水、用电。

6.陪护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重患者的陪护;不得私自接患者或私自介绍患者。

(三)医院陪护的服务内容

医院陪护人员提供的服务可包括下列服务项目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1.清洁护理:协助患者洗脸、洗手、口腔护理(刷牙、漱口)、梳头、洗头发、洗脚或泡脚、擦澡或协助洗澡、更换衣服、修剪指甲等。

2.整理病床、床头柜、房间的卫生,清理患者用品如便器等的卫生,洗涤患者衣物。

3.协助患者订餐、进餐、饮水、加餐、打开水、清洗餐具等。

4.协助患者功能锻炼、床下活动,陪同患者散步,给不能自主活动的患者翻身等。

5.陪送患者检查,协助转运。

6.协助患者排泄大小便,帮助患者留取大小便标本,会阴部清洁等。

7.协助医护观察病情,如输液滴注的情况,患者有无发热异常等,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医护人员。

8.在患者或家属同意下为患者购买生活用品。

9.陪伴患者,为患者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等。

(四)收费标准

根据陪护类别、方式,制定收费和收费时间标准,盖单位公章报医院备案。

分级陪护服务收费标准


陪护级别

适应范围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特级陪护

病重病危患者、特殊需求者

在一级护理基础上,24小时一对一全程陪护。

180-250元/天

一级陪护

全失能失智者

在二级护理基础上,喂饭、喂药,定时翻身拍背,做好大小便失禁护理等服务。

不高于85元/天

二级陪护

半失能失智者

在三级护理基础上,提供口腔护理、擦洗身体、洗脚、剪指甲、看服药物到口,帮助翻身拍背、大小便等服务。

不高于75元/天

三级陪护

基本生活部分能自理者

在四级护理基础上,提供洗、晒、收、叠衣物,整理床单位卫生、洗碗筷,协助吃药、配送检查、购物品等服务。

不高于65元/天

四级陪护

基本生活能自理者

帮助办理出入院、打水打饭;帮助送标本、取报告单、取药、预约、代为缴费及其它跑腿性事务;看护输液等服务。

不高于40元/天

备注:1.一对多陪护服务需征得患者或家属及主管护士同意方可;

2.一对多陪护服务最多一个护工照护四个病人且原则上在同一间病房,特殊情况可安排相邻房间。

3.一对多陪护服务同时最多可兼带照护2个二级及以上陪护,其中一级陪护只能一个。

三、履约保证金

1.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履约保证金待合同终止,扣除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款项后的10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2.采购人有权在以下情况下扣罚履约保证金,扣罚单(一式两份,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各持一份),在合同结束采购人退还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时扣除,多退少补。

(1)乙方因任何原因放弃双方合作或在期内出现违约≥10次者(经双方共同界定,违反条款10次记一次违约记录),医院有权没收保证金。

(2)乙方因不能及时提供保姆(要求2个工作日内到位),每超一天扣保证金50元。

(3)保姆出现不良行为(如:虐待患者、吃患者的食品、向家属讨要钱物),每一例次扣100元,并记一次违约。

(4)由于乙方保姆责任导致病人受到伤害或发生纠纷者,记一次违约。

(5)服务满意度<90%,每次扣200元,出现3次记一次违约。

(6)每季度以科室为单位对保姆管理考核未达90分的,每下降1分扣100元违约金,以此类推。

四、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

1.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具体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

2.采购人准许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人场所开展经营活动,采购人不承担成交供应商在管理过程中产生的任何费用。

3.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遵守医院的相关规章制度,根据各病区专科特点由护士长负责本病区陪护人员的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

4.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提供必要的工作场地及设施:办公室1间,物品储存室1间。

5.如成交供应商与患者及家属出现纠纷,采购人有权维持医疗场所秩序。

6.采购人有维护医院正常秩序的义务,对于院内影响成交供应商工作的人员,必要时通知保卫科协助科室清理,以确保成交供应商正常开展工作。

五、成交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

1.成交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相关部门的管理,维护采购人的声誉,不得以采购人或其他名义从事患者陪护工作及其他事项,不得做出损害采购人权益的行为,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成交供应商和客户签订一份《陪护协议》,应履行患者隐私的保密义务。

2.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协议有关服务内容委托其他公司,以成交供应商或采购人名义在采购人场所开展陪护工作。

3.成交供应商从事陪护工作的人员,必须经体检、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具有相关培训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以身份证时间为准)。无精神病史和各类传染病,无严重的皮肤病和严重的药物过敏。必须向医院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和健康体检合格证。

4.成交供应商负责日常陪护管理工作,并持续对陪护人员进行岗位技能、职业道德和各种安全知识的培训,同时附有培训记录和课程内容。要求陪护人员切实贯彻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5.成交供应商需确保患者安全(包括隐私安全),如在陪护期间,由于陪护人员的原因,造成患者坠床、滑倒、烫伤或其他损害引起纠纷的,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采购人无关。成交供应商与患者的其他纠纷,也由成交供应商与患方自行解决,与采购人无关。

6.成交供应商服务期满或因其他原因结束服务时,成交供应商应主动与患方、接任成交供应商做好交接工作,将采购人的设施、设备等财物经采购人确认后交还采购人。

7.陪护人员的自身安全、社会保险、工资发放、劳动纠纷、意外保险等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在合同执行期间,陪护人员发生各种工伤事故或意外伤害,概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无权在医院任何区域中从事任何广告活动或类似宣传,采购人有权依照广告法和采购人相关的规定责令成交供应商限期改正;但采购人在该区域发布的广告宣传保证不致影响成交供应商的正常工作。

9.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抵押采购人区域及合同内容,只从事采购人认可的陪护工作;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保留进一步追究成交供应商责任的权利。在合同期间,成交供应商任何重大变动或法律事宜均应通知采购人。

10.成交供应商不得以采购人的名义从事任何经济活动,且由此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与采购人无关。

11.成交供应商按成交价元/天*每天上岗的陪护人数的标准向采购人缴纳水电能耗费用等管理费,具体金额由双方核对确认,在次月底10号前支付给采购人。

12.陪护费按磋商文件价目表的标准收取。

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报名时间、地点和报名资料: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开始报名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5月9日下午15时

联系人:钱雪芬联系电话:0579-********

咨询地点:金华市第五医院

报名资料:单位:公司工商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参加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对投标人的委托书,以上证件必须加盖公司公章。

(一)资格文件包括(按顺序):并逐页盖红章

1、投标项目名称及具体要求

2、公司信息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

8、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

9、法人对投标人的委托书(如下):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金华市第五医院:

投标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为全权代表,参加贵院组织的询价事宜,代表本公司处理与谈判有关的一切事务。

法定代表人签字(公章):日期:

(二)公司信息:

详细通讯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邮编:

八、询价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询价文件提供正本一份,密封包装需加盖公司公章。包含以下内容:

1.项目名称

2.报价单

3.陪护服务方案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人认为应附的资料

应于2022年5月10日下午3时前将询价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第五医院(晟元大厦,解放西路233号)4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询价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2年5月10日下午3时

(二)开标地点:金华市第五医院(晟元大厦,解放西路233号)4楼会议室十、评分标准

1.资信及技术分(满分90分)

评分细则


序号

类别

评审项目

标准分

1

投标人情况(20分)

根据供应商相关资格证书、管理经营模式等方面得0-3分。

0-3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健康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

0-3

2018年1月1日以来荣获市级及以上相关行业荣誉称号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4分。

0-4

供应商在金华市区范围内有固定办公场所得4分,在浙江省范围内设固定办公场所得2分,其它得0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0-4

2018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项目的业绩,每提供一个合同得1分,最多5分。(磋商时需携带原件,无原件不得分。)

0-5

有投诉电话的,得1分。

0-1

2

护工护理服务管理计划、及管理制度情况

(15分)

根据本项目护工护理要求特点提出合理的护理服务管理计划方案,根据服务定位是否明确(0-5),管理模式是否安全可行(0-5)。

0-9

根据服务管理内控制度设置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得0-5分。

0-5

3

关于服务对象护工护理服务方案

(30分)

关于服务对象护工护理服务区域内的管理方案:包括对不同情况的服务对象人员的护工护理服务的范围和服务流程以及服务质量的完整性得0-8分;

0-8

关于服务对象护工护理服务区域内环境卫生管理方案:包括护护工理服务区域、卫生间等范围等得0-5分;

0-5

护工护理差错事故的解决方案:包括对护工护理差错范围的制定(0-3)、出差错后的补救措施等(0-3分)。

0-6

护工护理文件书写方案:建立文件档案记录;保证对各受护工护理对象每天情况记录等,有无固定格式、记录是否全面和完整得0-5分。

0-5

对本次护工护理服务内容的目标是否有较深入的理解(0-3分),是否提出针对性的管理方案以及对主要管理内容的阐述情况是否切合(0-3分)。

0-6

4

突发事故的应急措施和解决方案

(5分)

对护工护理服务中的突发事件(包括意外伤害事件、突发疾病)时的应急预案及相应的解决措施,所需人员岗位安排分配(包括人员数量配置,重要岗位配置)是否合理,符合招标需求情况得0-5分。

0-5

5

项目实施的人员安排情况(13分)

拟投入人员配备是否合理,各专业工种的配置和劳动力的投入是否能满足需要(0-3分),护工护理人员等分配是否合理(0-3分),员工上岗培训计划是否周密(0-3分);

0-9

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能力(2分)及类似项目实施经验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当月或上月社保缴纳证明)(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0-4

6

优惠承诺和特色服务情况(5分)

对项目后续服务等方面的优惠承诺(0-3),以及特色服务的响应措施等情况.(0-2分)

0-5

7

收费标准

(2分)

根据供应商拟提供的相关收费标准情况得0-2分。

0-2


2.报价分(满分10分)

报价得分计算:报价得分=最终报价/基准价×10分。

评标委员会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各个项目的投标人依次作出评标结论,择优选出中标单位,并在医院网站公示。

金华市第五医院

2022年5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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