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锅炉房改造项目施工图审查招标公告

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锅炉房改造项目施工图审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HH-******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锅炉房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招标内容:锅炉房改造及维修

2、建设地点:位于拉萨市;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工作内容:按招标人要求完成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锅炉房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取得审查合格书,并出具审查报告。(审查报告包括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等内容);

5、审查工期:合同签订后,招标人送审施工图纸及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后,以资料经确认符合送审要求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取得审查合格书并出具审查报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机构类别:一类;审查业务范围含: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且证书合格、有效;

3.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或注册结构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并满足本项目审查需要的专业审查人员;

4.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2年5 月7 日至2022年5 月12 日,每天上午10:00—12:30,下午15:3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公司印章,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到拉萨市柳梧新区天知珑怡A区14栋601室报名并购买领取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报名。

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

3、近三年(2018、2019、2020年度或2019、2020、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如不能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近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4、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纪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司鲜章)。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查验,同时复印件应装订成册加盖公司鲜章留存。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8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至2022年5月 27日10时00分,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商报》和《西藏自治区建设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天知珑怡A区14栋601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9*****333

四川华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5 月7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锅炉房改造 施工图 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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