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天宁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常州市天宁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在常州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我区从2018年9月起开展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的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三调”历时3年,如期形成全区2.6万个图斑的“三调”成果和汇总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和资源家底。
根据有关要求,现将经常州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后的天宁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948.77公顷。其中,水田1065.03公顷,占54.65%;水浇地722.01公顷,占37.05%;旱地161.73公顷,占8.30%。
(二)园地820.20公顷。其中,果园689.79公顷,占84.10%;其他园地130.41公顷,占15.90%。
(三)林地949.29公顷。其中,乔木林地73.58公顷,占7.75%;竹林地4.88公顷,占0.51%;其他林地870.83公顷,占91.74%。
(四)草地273.64公顷。其中,其他草地273.64公顷,占100.00%。
(五)湿地0.14公顷。湿地是“三调”新增地类。其中,内陆滩涂0.14公顷,占100.0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8264.95公顷。其中,城市5086.34公顷,占61.54%;建制镇1315.31公顷,占15.92%;村庄1818.32公顷,占22.00%;采矿用地4.39公顷,占0.05%;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40.59公顷,占0.49%。
(七)交通运输用地718.35公顷。其中,铁路用地102.86公顷,占14.32%;轨道交通用地7.64公顷,占1.06%;公路用地404.45公顷,占56.30%;农村道路190.03公顷,占26.46%;港口码头用地13.37公顷,占1.86%。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473.86公顷。其中,河流水面774.44公顷,占31.31%;坑塘水面1568.95公顷,占63.42%;沟渠28.30公顷,占1.14%;水工建筑用地102.17公顷,占4.13%。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一项重要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要以“三调”成果应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因地制宜,加强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助推乡村全面振兴。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盘活城乡存量建设用地,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提升土地开发利用质量和效益,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把“三调”成果作为相关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切实发挥调查成果的重要支撑作用。深入推动调查成果在职能部门间的共享应用,持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标签: 国土调查 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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