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省营业网点装修环境治理招标公告

2022年全省营业网点装修环境治理招标公告


辽宁分行2022年全省营业网点装修环境治理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供应商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5-06

辽宁分行2022年全省营业网点装修环境治理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分行物理渠道建设等项目集中采购实施方案(2022版)>的通知》(建辽函〔2022〕80号)有关要求,拟在营业网点装修完毕后,针对装修产生的甲醛等有害物质进行治理,确保营业网点验收达到规定标准。现公开征集全省营业网点装修环境治理项目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本次采购项目为供应商根据国家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等要求,组织对室内环境空气检测(主要针对5种有害气体甲醛、苯、甲苯、二甲苯、TVOC)超标情况进行治理,使其符合并达到国家认证的环境检测认证合格标准并出具报告。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财务实力、服务能力和经验。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有固定办公场所,组织机构健全,专业队伍稳定,管理规范。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

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资质

供应商应具有环境治理、室内空气污染治理等经营范围,且成立三年(含)以上。

四、服务要求

1.项目地点、治理面积

项目地点:全省(除大连)地域内建行营业网点

治理面积:事前取得检测报告即可按照检测范围进行治理,直接治理则按照营业网点建筑面积实施。对使用统一房产证需按实际划分营业面积治理,如果属于局部装修项目须按营业网点受影响面积部分进行治理。

2.治理范围、工期

本项目治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网点内各功能分区、办公室、会议室、员工食堂及其他储藏间、备用间等位置,治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各类设施、家具等物品。

供应商在接到各分支行开展现场治理通知内48小时完成全部环境治理工作。

3.治理要求

供应商所使用治理产品应具备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治理产品无毒无害实验报告证明,以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于产品的)除甲醛、苯、TVOC等有害气体有效的检验报告。如为进口产品还需提供原产地证明、海关进关单、产地(国外)专利号等相关资料。

供应商在使用专有设备或专属产品时,应取得相应设备的操作资格或产品的合法授权。

治理过程中应保证对营业网点中原有物品没有进行结构或功能上的影响或损坏。

应用的室内环境空气治理产品应无异味、对人体无伤害,不造成二次污染。

4.售后服务

三年内甲方随时可进行抽查检测,如不合格,治理单位免费二次治理并承担检测费用。

五、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2年5月11日17点止。

六、报名步骤

1.供应商在龙集采平台(ibuy.ccb.com)上点击“供应商注册”注册成为会员(申请注册会员需后台审核,如要加快审核进度请致电客服400-918-1908)。

2.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在龙集采平台(ibuy.ccb.com)上点击“供应商登录”维护基本信息、资质信息、案例信息、报表信息(近三年财务报表)等。

3.维护完成后,点击本公告下方“征集报名”进行报名。

七、报名材料要求

1.系统信息维护和征集报名的报名材料按供应商准入审核材料要求(参照附件)上传。

3.所有材料仅需提供电子版,无论报名是否通过,材料恕不退还。

八、注意事项

1.能够完全满足我行采购需求、有采购合作意向、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均可报名。

2.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

3.本次征集活动结果无需向未入围的供应商做出任何书面或口头原因解释。

4.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我行联系。

5.对于与我行有合作项目的供应商,将参考供应商履约评价结果。如果考核分数较低,或存在服务问题和投诉事项等问题,我行有权取消该供应商报名资格。

九、联系方式

采购需求部门联系人及电话:殷先生,024-********

采购部门联系人及电话:尹先生,024-********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918-1908。

辽宁省分行

2022年5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治理 营业 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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