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总部基地项目正式电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总部基地项目正式电工程施工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总部基地项目正式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07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施工合同范围内所包含全部内容。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636.5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标段(包)编号:K320*****010102*****001 | |
建设单位:长春国禧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 |
标段(包)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总部基地项目正式电工程施工 | |
招标代理单位: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工程地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 | |
总投资(万元):636.5 | |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 |
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施工合同范围内所包含全部内容。 | |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06月06日至2022年10月06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5月07日至2022年05月12日 | |
投标地点: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联系人:吴波 | 联系电话:165*****555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5月12日 16时00分 | |
公告正文: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ZKGSF(ZB)-********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总部基地项目正式电工程施工,已通过备案信息登记,项目代码为:2104-******-04-01-******,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国禧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总部基地项目正式电工程施工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本工程配变总容量为4790kVA。新建开闭所1座,新建配电室5座,新建一进五出环网箱3座,新建箱式变电站12座。10kV及0.4kV电缆工程施工。对新建15栋建筑物室内及室外正式电工程完成安装、调试、验收、送电等工作,保证现场安全施工、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电业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进度符合甲方要求。保证通过电业及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完成送电后的移交工作,无条件完成竣工资料归档及配合后期审计等工作。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施工合同范围内所包含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 2.5最高投标限价:636.5009万元; 2.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 2.7质量标准:合格,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企业资质信息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应无在建工程(提供加盖企业鲜章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须具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其中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安全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证,其他人员具有岗位证书。本项目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造价人员除外),且应无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且一人一岗。 3.3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19年~2021年)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19年-2020年之间注册成立,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之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1年以后注册成立,即需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相关规定,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去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进入视频会议参加开标活动。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在招标代理公司通知后60分钟内进入视频会议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综合评定打分前三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未能按规定时间进入视频会议参与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的,本项目(标段)重新招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5月7日8时30分至2022年5月12日16时00分登录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肖笛 177*****35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5月27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一室。 5.2由于疫情防控需要影响,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开标方式为远程+腾讯会议视频直播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开标前,投标人应在准备解密的电脑端提前安装好CA驱动并且能正常登录系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5月27日10时00分)请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腾讯会议开标会议室号码,参加视频开标会议,进入视频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或项目经理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视频会议当场提出,非视频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现场参加开标人员: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业监管部门代表。 5.5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 8.1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取前3名投标人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 8.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进入视频会议参加开标活动。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在招标代理公司通知后60分钟内进入视频会议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综合评定打分前三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未能按规定时间进入视频会议参与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的,本项目(标段)重新招标。 8.3 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及确定排名顺序。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国禧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波 电 话:165*****555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环球贸易中心一期2号楼25楼2502室 联系人:王玲莉 电 话:136*****452、043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0431-********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电话:0431-******** 邮箱:ccjw********@163.com 邮编:****** |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5月12日 16时00分 | |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136*****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3(受理部) (3)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0431-805456230431-80547772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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