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佛朗村农田标准化建设工程
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佛朗村农田标准化建设工程
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佛朗村农田标准化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根据 穗农[2007]25号 批准,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农林水利综合管理服务中心现对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佛朗村农田标准化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佛朗村农田标准化建设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农林水利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汤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小姐 联系电话: 135*****697
三、建设地点:萝岗区九龙镇
四、招标内容、规模、项目总投资:
本工程位于九龙镇佛朗村,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建设主要内容为:1、机耕路宽6米,长1200米,机耕路宽4米,长2200米;2、排灌渠底硬化UD60、1200米,UD40、3000米,UD30、1000米。
五、资金来源:市财政拔款。
六、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7 年11月 19日---- 2007 年 11月 20 日
上午: 9:30-12:00 下午: 14:00-16: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
八、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具有拟担任本工程所需的 叁 级资质的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已通过年审并在广州市建委备案,且符合市建委《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规定,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5、投标人自2004年 1 月至今在广东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单项合同造价200万元以上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完工验收报告);
6、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0、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07年 月 日前3 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安全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1、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2、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5、 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报名(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接受报名时广州开发区网站上公布名单为准)。
九、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 12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2 名,随机抽取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一、本工程限价为经开发区财政局审定的招标预算价下浮,下浮率 % 。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二 份, 一 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三、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四、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 广州开发区网站(网址:http://www.getdd.gov.cn)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业主名称): 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农林水利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名称): 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07年 月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佛朗村农田标准化建设工程
投标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原件
2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
3
报名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4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页的复印件
原件备查
5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原件备查
6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7
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在有效期内)复印件
原件备查
8
拟委派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包括有效的年审页)复印件
原件备查
9
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
原件备查
10
项目经理已在广州市建委备案的证明材料
原件备查
11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投标申请人在此填写工程名称)
中标通知书
原件备查
施工合同
原件备查
完工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证明
(需有质监单位验收签字盖章)
原件备查
有质量
建设单位联系人、电话及地址
原件备查
12
已签署的诚信声明
原件
13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原件备查
注:1、投标申请人如提交两项以上业绩资料,可将本表第11项按照原格式扩展。同时,每项的业绩资料需提供已完成类似工程的建设单位联系人、固定办公电话、单位地址,以便招标人核查,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资格预审委员会的确认,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处理。
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首页,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3、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报名单位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4、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5、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6、本表中如有标明为“择优资料”的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7、本表中第1项《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可在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下载统一格式。
8、以上所有资料按要求按次序装订,并加上封面页,封面页需至少有项目名称,投标申请人名称,联系人及手机、传真号码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字样,后每页签字盖章。另请报名单位自备文件袋及双面胶,以备密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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