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重油催化装置、蜡油催化装置、焦化装置除臭精制液采购项目
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重油催化装置、蜡油催化装置、焦化装置除臭精制液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FSSH-WZ-CG-2022-07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重油催化装置、蜡油催化装置、焦化装置除臭精制液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抚顺石化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170万吨/年重油催化装置,120万吨年蜡油催化装置、240万焦化装置三套装置脱硫单元需用除臭精致液,为保证装置长周期平稳运行,除臭精制液注入新鲜碱液罐与碱液混合,提高碱液对硫醇的抽提能力,以提高汽油、液化气脱硫醇效果。
170万吨/年重油催化
抚顺石化分公司石油二厂1.5Mt/a催化裂化装置由北京设计院设计,于2000年8月建成投产。装置包括催化裂化装置和产品精制装置。2004年5月新增附属于催化裂化装置的汽油降烯烃装置。催化裂化装置包括反应再生、分馏、吸收稳定、烟气能量回收机组、气压机、一氧化碳焚烧炉等部分;产品精制装置包括干气、液化气脱硫,液化气脱硫醇和汽油脱硫醇等部分;汽油降烯烃装置包括反应和分馏部分。
2009年12月31日起,全国范围内实施新的车用汽油国Ш标准(GB*****-2006),要求汽油中的烯烃含量≤30%(体积分数),硫含量≤0.0015%(质量分数)。
重催采用双提升管汽油降烯烃技术,汽油烯烃含量可达国-Ⅲ标准,但装置能耗较增加约8-10个单位。为了达到生产清洁汽油的同时,尽可能不增加装置能耗,石油二厂调研后决定采用石科院的MIP-CGP降烯烃及增产丙烯专利技术对装置进行改造。
2010年10月重油催化装置进行MIP改造。此次改造由LPEC(洛阳设计院)设计(根据国标),按171万吨/年(远期)和165万吨/年(近期)。年开工时数8400小时,即新鲜原料的处理量分别为****** kg/h和******kg/h。
2014年10月增加烟气脱销设施,采用的是WGS工艺,污水送至蜡催PTU。
2017年6月,新增烟气脱销设施,采用的工艺是SCR技术加低氮燃烧火嘴,对余热炉进行新建,与之前的余热炉有所不同,取消前置蒸发器,新增水保护段,在二段蒸发器后增加脱销床层,将省煤器移至余热炉南侧,焚烧炉利旧,更换4个低氮燃烧火嘴,同时增加喷氨设施。
2017年6月进行深度脱硫改造。改造采用河北精致科技有限公司设的液化气深度脱硫醇专利技术,经该工艺深度脱硫后,产品液化气总硫不大于10ppm。
为保证装置长周期平稳运行,油浆阻垢剂通过在油浆抽出总线注入,以达到保证油浆系统运转正常,不结焦的目的。
120万吨/年蜡油催化装置
蜡油催化裂化装置于1987年11月建成投产,原料以大庆原油的直馏蜡油、石蜡重柴及焦化蜡油为主的混和原料,另掺入少量的减压渣油来满足装置的热平衡需要。随着石油资源的短缺和原油日趋变重,为了取得更好的轻质油收率和经济效益,重油催化裂化引起了广泛重视,得到了较快的发展。1994年蜡油催化装置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了改造,增加上流式外取热器,成为年加工能力为100万吨,以加工大庆原油的直馏蜡油并掺炼40%(w)减压渣油的重油催化裂化装置。1996年开始,再生器筒体出现裂纹。2000年5月,对再生器进行了安评和返修。返修后的再生器经评估后允许使用至2002年6月。2002年5月对再生器进行了第二次安评和返修。返修后合肥检测所得出结论如下:在操作工况不变的情况下安全状况等级维持原定的3级,返修后的再生器经评估后使用至2004年10月。但再生器筒体产生裂纹的原因并未消除,虽经修补,治标不治本,随着运行时间的增长,裂纹还有发展和恶化的趋势。在如此众多裂纹的情况下,要想根治,筒体必须更换(壳体材料由16MnR改为20R,将壳体温度控制在露点腐蚀温度之上)。另外,《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规定,压力容器最多只能进行两次返修,现已进行了两次返修,因此再次安评和返修已没有可能。2005年5月16日,对再生器隐患进行改造,设计为120万吨/年的催化裂化装置,以加工大庆原油的直馏蜡油并掺炼20%(w)减压渣油的催化裂化装置。2008年5月9日,对外取热器进行整体更换,由上流式改为下流式,外取热汽包利旧,设计为120万吨/年的催化裂化装置,以加工大庆原油的直馏蜡油并掺炼25%(w)减压渣油的催化裂化装置或者设计为100万吨/年的催化裂化装置,以加工大庆原油的直馏蜡油并掺炼30%(w)减压渣油的催化裂化装置(需开小风机)。2013年5月13日,对DCS进行整体更换,由原来恒河系统改为西门子系统。120万吨/年催化烟气脱硫装置位于蜡油催化装置内烟囱南侧、主风机厂房南侧空地处布置,主要包括洗涤塔系统及排液处理系统(PTU)两部分。洗涤塔系统的平面布置根据工艺流程特点及现场实际情况,将新建洗涤塔构架对齐布置在烟囱东侧,并将循环泵布置在洗涤塔构架下方。洗涤塔位置尽量靠近原有烟道,保证烟道长度最短,在洗涤塔系统东南侧的空地为PTU 位置。本装置规模按蜡催装置正常运行时的实际烟气量确定的,蜡催装置公称规模为120万吨/年。2016年3月南催化车间正式更名为蜡油催化。15万吨/年液化气脱硫装置在原车间汽油精制和液化气精制的区域。主要包括液化气脱硫、液化气脱硫醇和剂/碱氧化再生三部分。
为保证装置长周期平稳运行,油浆阻垢剂通过在油浆抽出总线注入,以达到保证油浆系统运转正常,不结焦的目的。
焦化10万吨/年液化气脱硫脱硫醇装置
10万吨/年液化气脱硫脱硫醇装置属于240万吨/年焦化装置的一个脱硫部分。该部分由干气及液化石油气脱硫部分、液化气脱硫醇部分组成。脱硫部分包括:焦化干气脱硫和焦化液化石油气脱硫。
液化气脱硫醇采用碱液-抽提氧化工艺,包括液化气预碱洗、液化气抽提、10%~15%NaOH碱液氧化再生、液化气精脱硫吸附、汽油反抽提水洗及碱液配制。
为提高循环溶剂的抽提和再生综合性能,除臭精制液与新鲜碱液混合后,经过催化剂碱液泵补入液化气脱硫醇系统。
2.2 采购范围:
本次招标药剂投标量需满足170万吨/年重油催化装置21吨(半年),120万吨年蜡油催化装置7.5吨(半年)、焦化10万吨/年液化气脱硫脱硫醇6吨(半年),总量34.5吨。
2.3 技术方案: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4 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抚顺石化公司实际生产需要供货。
2.5 交货地点:抚顺石化公司中心仓库。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单位名称、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营业范围等信息截图)。
2、除央企及其所属单位之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主要人员相同的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须提供天眼查www.tianyancha.com中股东和主要人员信息截图)。
3、未在本装置有过成功使用业绩的投标除臭精致液,至少提供一个近五年国内催化裂化装置脱硫单元连续成功使用6个月及以上的业绩证明,证明需同时提供对应的买卖合同和使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使用(试用)合格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报告内容至少包含产品名称、规格、装置规模、单耗、使用效果、使用结论、用户公章等,各项信息必须提供联系人可以进行确认。在本装置有成功使用业绩的投标除臭精致液只需提供一份前期供货合同扫描件,可不提供使用(试用)合格报告。
4、国产品牌只接受制造商投标。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列入抚顺石化公司“黑名单”或者在中油能源一号网显示“终止”状态的供货商不具有投标资格。
注:招标人将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的规定,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5月07日16:00:00时至2022年05月16日23:59:59时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登陆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招投标平台,或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4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用已注册账号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择本项目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首次参与投标用户须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投标人须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参与本项目所有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U-KEY办理方法相关信息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通知通告-操作指南。
4.4、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内)的模式,目前系统只支持个人网银支付。
(提醒:支付前请先安装昆仑银行支付控件,进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中下载。)
4.5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公司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6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增值税发票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7 支付成功后,购买状态变为已付款,潜在投标人可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8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致电平台服务热线,见第十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5月31日09:00:00时(北京时间,24小时制),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2 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考虑投标人众多,为避免受网络等因素影响,以及平台技术支持时间需要,请尽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的上传。)
5.3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支付投标保证金壹万元(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抚顺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汇款信息见第九条。
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保证金专户后,还须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入本项目主控台,递交投标保证金,支付完成后,购买状态变为已付款,方为递交成功。
(提醒:如投标人是首次向昆仑银行递交投标保证金,请至少提前5日向昆仑银行保证金专户汇款并成功递交保证金,以免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无法汇款和递交,如出现以上问题,请致电平台服务热线,见第十条。)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从其他渠道获取招标信息造成投标人损失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招标组织单位概不负责。)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22年05月31日09:00:00时(北京时间,24小时制)
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开标
投标人可按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仪式,查看开标结果。
八、招标人及招标机构信息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
地 址:抚顺市新抚区凤翔路45号
邮政编码:******
招标项目组织单位:抚顺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颐城街43号(天湖桥北金水岸小区南门东200米金水岸售楼处)
联 系 人:韩文锋
邮政编码:******
电 话:024-******** 传真:024-******** 电子邮件:hanwenfeng@petrochina.com.cn
九、投标保证金汇款信息:
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171*********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0459-*******
十、系统运维信息: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服务热线:**********,根据语音提示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接入人工座席。
本平台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用户手册》,潜在投标人登录平台后右上角工具中心中下载。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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