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电伴热招标公告
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电伴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ZGJJTJDT11-FA-202... | 项目名称: 天津地铁11号线电伴热采购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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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电伴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电伴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招标人为中国交建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项目总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伴热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西起南开区复康路与水上公园西路交口的水上公园西路站,东至东丽区津塘二线与六经路交口的东丽六经路站。工程范围主要包括22.6km区间,地下车站21座,驯海路主变电所1座,共享六里台主所1座(由7号线建设,11号线部分供电由此所引入),共享控制中心1座(通过既有线接入),七经路定修段一座(含备用控制中心1座),23列车载设备。本工程全线开工日期2019年11月1日,全线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31日。 2.2招标范围: 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电伴热(水上公园西路站-陈塘站)的设备供货、安装及服务范围为设计(含系统设计、接口设计)、BIM模型、设计联络、样机监造与检验、制造、出厂检验、包装、运输、保险、现场装卸、仓储保管、成品保护、安装、测试、试验、完工测试、调试检验、安全评估、专项验收、行政许可验收、开通、试运行、设备性能确认、人员培训、备品备件、专用仪器仪表及工具的提供、缺陷责任期内的系统缺陷的纠正和维护以及《用户需求书》中所描述的其它义务及工作。 2.3其他具体招标内容详见第五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符合以下条件要求: 3.1.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按投标截止日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3.1.2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3投标人应提供2018年至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 3.1.4投标人拟采用投标物资应具有近5年(自2017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少一条已开通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电伴热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开通时间以网上查询为准,每条业绩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应出示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供货合同等扫描件); 3.1.5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3.1.6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600万元或等值外币(按投标截止日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3.1.1条和3.1.5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1.7拟投标设备具有国家认可的部门颁发的型式试验报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不接受被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公布的限制期内禁止参选的供应商。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母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控股关系公司,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3.5投标企业所投产品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参加投标者,须注册成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的在册供方并选择参与本次招标。(供应商所属单位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交建轨道交通事业部(轨道交通分公司),可直接选择参与;新注册时,请投标人参照供应商登录界面下方操作手册中相关说明,并仔细阅读“附件2:供应商准入审核要点”,推荐单位“轨道交通事业部(轨道交通分公司)”;如已注册且所属单位为其他子、分公司请选择增加合作意向单位“轨道交通事业部(轨道交通分公司)”。 5.2供应商完成注册后申请参与投标并缴纳标书费,经招标人确认后投标人登录集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版本。 5.3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2年5月7日15时00分至2022年5月14日15时00分,在上述时间内将标书费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银行账户名称:中交机电工程局有限公司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13标项目经理部,账号:019*****130*********,开户行:交通银行天津滨海分行,电汇备注:招标编号、标书费),汇款后请联系招标人潘飞,电话185*****861,并将回执发送到电子邮箱*********@qq.com">*********@qq.com,经招标人确定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 5.4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以其他方式提供。 5.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发票,提供收款收据(开具收据请联系潘飞,电话:185*****861)。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线上投标,投标人应通过集采平台上传。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6月2日15时00分。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时间:2022年6月2日15时00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交建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项目总经理部 报名联系人:刘先生,肖先生,负责受理报名、招标文件上传及咨询等工作。 电话:022-********,158*****298 联系人:肖圣书,负责澄清、答疑等工作。 电 话:158*****298电子邮箱:*********@qq.com 技术咨询联系人:闫宇浩,负责解释招标文件的技术性问题。 中国交建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项目总经理部 2022年5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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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电伴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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