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扬名房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珠海市扬名房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珠海市扬名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背景介绍】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珠海中院”)于2019年11月4日作出(2019)粤04破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珠海市扬名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名房产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0年3月4日指定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担任扬名房产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扬名房产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管理人现已基本完成债权审核和财产调查工作,且委托中介机构完成了清算审计工作,扬名房产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已明晰。为顺利推动扬名房产公司进行重整,实现扬名房产公司资产价值及债权人利益的最大化,管理人特发布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项目宣传视频:https://www.iqiyi.com/v_1hio2gobmng.html)
【扬名房产公司基本情况】
扬名房产公司设立于1995年7月8日,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76万元,住所地位于珠海市香洲翠香路43号花园酒店副楼,法定代表人杨海波,经营范围为在已取得的坐落于珠海市香洲区凤凰路东侧的土地上兴建和出租、出售商住楼宇。
扬名房产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作),工商资料记载股东情况为:“珠海市水产供销集团公司认缴0元出资,持股比例为0%;香港扬名投资有限公司认缴6676万元出资,持股比例为100%”。
【扬名房产公司主要资产】
扬名房产公司的核心资产为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南路的扬名广场(一期、二期)。其中,扬名广场一期登记在扬名房产公司名下的物业建筑面积为8045.69 平方米;扬名广场二期登记在扬名房产公司名下的建筑面积为*****.55平方米。
扬名房产公司的清算审计情况详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情况详见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前述报告,须在意向投资人报名且经审核符合条件并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后,管理人方可提供。
【扬名广场简介】
扬名广场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南路,占地面积为 42,662.28平方米,分为一期与二期。其中二期共16层,地下3层,地上13层;负2、负3层为地下车库,负1至8层为购物中心,9至13层为豪华办公及公寓会所。
扬名广场一期 | 扬名广场二期 |
总占地面积:约*****㎡ | 总占地面积:约*****㎡ |
总建筑面积:约*****㎡ | 总建筑面积:约******㎡ |
二至四层(商业):约*****㎡ | 负二三层(车库):约*****㎡ |
五至六层(办公):约*****㎡ | 负一至负八层(商业):约*****㎡ |
九至十三层(办公):约*****㎡ |
(项目宣传视频:https://www.iqiyi.com/v_1hio2gobmng.html)
【项目亮点】
珠江西岸 潜力无限
珠海,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珠江西岸最具发展潜力的城市、珠三角海洋和海岛面积最大、岛屿最多、海岸线最长的城市,是中国的五个经济特区之一,也是仅次于深圳的中国第二大口岸城市。
成熟商圈 繁华中心
以“扬名广场”为代表的香洲商业区,是珠海历史悠久的老商业区,商圈覆盖超38万人口,是深受市民喜爱成熟商圈。扬名广场与香洲百货、尚都百货、丹田广场、湾仔沙电脑城、华怡商业中心连成老香洲中心商业片区,区域人流量大、车流量大,商业繁华度高、经营状况良好。
配套完善 交通便捷
扬名广场矗立于香洲繁华生活圈中央,周围公共配套设施齐全,市政金融、文化教育、休闲旅游等各类都市便捷配套环伺其中。毗邻珠海市政府、珠海市人民医院、珠海图书馆、香洲百货、朝阳海鲜市场、香洲区第五小学、香洲区第一小学、市第二中学,珠海农商银行、东莞银行、农业银行等,生活非常便利。
周边有数十个社区环绕,消费能力庞大。距海边仅500米,且附近景点多,与珠海大剧院(珠海地标——日月贝)、情侣路、名亭公园、香山公园仅百步之遥,全市80%公交车穿梭停靠,交通无限便捷。吸引大量本地及外地游客来此休闲游玩。
【目前经营情况】
扬名广场定位为中高档商场,首创珠海全新商业模式,将游乐、休闲消费与风靡国际的商业模式SHOPPINGMALL巧妙结合。二期部分楼层与一期巧妙联通,集大型百货、大型超市、影院、快时尚零售、餐饮、儿童娱乐、生活配套等多元化业态为一体,形成真正集购物、休闲、娱乐为一体的一站式商业城。
扬名广场二期承租商户超过200家,主要为餐饮、服装、影院娱乐、百货等,商铺出租率达90%以上。商户包括必胜客、海底捞、星巴克、太平洋咖啡、大家乐、西贝、东方饺子王、满记甜品、Lee、H&M、优衣库、ONLY、VERO MODA、Puella LaBabite(拉夏贝尔)、hotwind(热风)、幸福蓝海国际影城、反斗乐园、巧虎乐智小天地、无印良品、屈臣氏、SEPHORA(丝芙兰)、小米之家等知名品牌。
2019年3月起,由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接手扬名房产的经营,目前,扬名广场商铺出租率达90%以上,2020年8月客流约142.6万人次、9月客流约108.8万人次、10月客流约133.8万人次。
【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方案】
(一)重整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
1.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机构。符合条件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或者其他机构可以作为联合体参与重整,联合体需要说明各成员所充当的角色、分工及职责等情况。
2.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3.拥有充足的资金实力,具备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扬名房产公司重整计划规定的破产费用、共益债务以及其他偿债资金,以及支持扬名房产公司重整后进行生产运营的能力,资产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7亿元。
(二)报名事项
报名咨询:珠海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138*****620、刘先生 139*****971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月29日止。
报名方式:邮寄申报或现场申报。
邮寄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南路1066号扬名广场一期五楼申报登记处。
收件人:尹律师、刘助理。
联系电话:181*****247。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投资意向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优势、资金实力、融资能力介绍,明确投资意向,符合投资人基本条件的承诺或说明,对知悉扬名房产公司相关情况的保密承诺等)。
2.投资人主要业务发展情况和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包括总资产、总负债、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现金流量等)。
3.资金实力证明材料。
4.投资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同意参与投资人遴选及投资的决议复印件;
(6)载明投资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函件。
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需提交一式三份。
(四)尽职调查保证金及资格审查
管理人根据本公告确定的报名条件和要求对投资人提交的报名 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意向投资人形式审查通过后,可开展对扬名房产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意向投资人除了从管理人处获取信息外,也可以自行对扬名房产公司进行调查。
意向投资人要求查阅扬名房产公司相关材料及安排实地考察的,应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并缴纳100万元的保证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意向投资人的需要披露相关材料和信息,安排协调公司积极配合调查。
管理人将依法如实披露管理人所掌握的扬名房产公司的相关信息,但意向投资人据此制定重整预案的风险由其自行承担。
意向投资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重整预案,或者提前向管理人书面说明提出退出的,已缴纳的保证金无息退还。意向投资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了重整预案的,已缴纳的保证金将转化为重整保证金。
(五)重整预案的制定与提交
意向投资人应在2021年3月15日前初次提交重整预案。重整预案包括重整资金金额与来源、出资人权益调整、债权调整、债权清偿及后续经营方案。
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预案进行审查。管理人认为 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收到管理人书面意见后5日内 进行调整。意向投资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调整,或再次提交的重 整预案仍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视为未提交有效的重整预案,已交纳的保证金无息退还。
经审查,提交的重整预案符合法律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与管理人签订重整保证金协议,并缴纳重整保证金1000万元。
若法院就扬名房产公司重整组织听证的,管理人将通知足额缴纳重整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参与听证。意向投资人应在听证中就重整预案内容进行详细说明。
2021年4月15日前,意向投资人可根据最新获取的信息以及法院、管理人的要求对重整预案进行修正与确认,并以密封的方式提交最终的重整预案,同时另行缴纳重整保证金2000万元。在足额缴纳保证金后,意向投资人取得参与遴选资格。
(六)重整投资人的确定
本案有多家意向投资人取得参与遴选资格的,采用评审委员会评分选定的方式确定本案重整投资人。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工作预计在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
本案仅有一家意向投资人取得参与遴选资格的,直接确定该意向投资人为重整投资人,但该意向投资人参与重整的资金低于扬名房产公司整体资产评估清算价值的除外。
【招募须知】
(一)管理人将根据本次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的情况,推动扬名房产公司转入破产重整程序。在扬名房产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二)本招募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
珠海市扬名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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