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子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梧桐湖新区行政服务中心音响设备招标公告

梁子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梧桐湖新区行政服务中心音响设备招标公告


鄂州市梁子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音响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湖北省鄂州市财政局下达的计划函要求,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鄂州市梁子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现就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4EZCCGPA1022

二、采购项目名称:音响设备

三、采购内容: 1、音响扩音系统2、视频显示系统3、舞台灯光系统4、会议签到讨论表决系统5、中央控制系统6、智能照明控制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计算机集成系统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ISO9001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五、领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2014年10月9日 下午 5:00 (北京时间)(上班时间)

六、领取招标文件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滨湖西路157号鄂州广电局大楼附楼三楼)

七、投标文件送达时间: 2014年10月22日上午8:30-9:30止(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概不受理)

八、开标时间: 2014年10月2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开标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滨湖西路157号鄂州广电局大楼附楼三楼)

十、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在领取招标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正本复印件,以便进行资格审查(以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一、以上所有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均需在标书中提供。

十二、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为20000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必须在2014年10月21日上午12:00前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需以投标申请人的单位账户汇到投标保证金专户,逾期无效。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联系人:李国辉 陈 华

联系电话:0711—******* *******(传真)

网址:http://www.ezcgzx.gov.cn

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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