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所需冬季取暖用煤招标公告

2014-2015所需冬季取暖用煤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滦县教育局部分学校、滦县交警队等单位2014-2015所需冬季取暖用煤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LXZFCG********9(2)
采购人名称及数量:
滦县第四中学 240吨
滦县第五中学 140吨
滦县第一实验小学 100吨
滦县特殊教育学校 70吨
滦县交通警察大队 140吨
滦县看守所 380吨
滦县滦河文化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25吨
采购项目名称:滦县教育局部分学校、滦县交警队等单位2014-2015所需冬季取暖用煤
采购人地址及联系方式:河北省滦县境内(详见招标文件)
滦县第四中学 联系电话:152*****102,联系人:曾先生
滦县第五中学 联系电话:135*****411,联系人:张先生
滦县第一实验小学 联系电话:137*****271,联系人:胡先生
滦县特殊教育学校 联系电话:187*****023,联系人:刘先生
滦县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电话:****-******* 联系人:孙女士
滦县看守所 联系电话:138*****303,联系人:刘先生
滦县滦河文化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188*****787,联系人:张女士
供煤时间:
滦县看守所:2014年11月1日前按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供货完毕。
滦县滦河文化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按采购单位要求分5次供货。
滦县第四中学:2014年11月1日前按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供货完毕。
滦县第五中学:2014年11月5日前按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一次供货完毕。
滦县第一实验小学:2014年10月31日前按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一次供货完毕。
滦县特殊教育学校:2014年11月5日前一次供货完毕。
滦县交通警察大队:2014年11月1日前按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供货完毕。
供煤地点:滦县境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采购用途:滦县教育局部分学校、滦县交警队等单位2014-2015所需冬季取暖用煤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滦县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滦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东侧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本次投标报价包括煤炭本身价格、运输费、过磅费、码垛费、税金等交付使用前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报价,并提供产品的相关详细资料。
1、中标供应商必须在满足国家有关规范要求的基础上保证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具体技术要求:
滦县看守所:380吨,开滦大矿混煤,低位发热值大于等于4500大卡,全水分小于8%,含硫量低于1%,灰份低于30%,其它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出具所属煤矿原煤化验单。
滦县滦河文化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5吨,开滦范各庄矿洗块煤,低位发热值大于等于5000大卡,全水份小于8%,含硫量低于1%,灰份低于26%,其他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出具所属煤矿原煤化验单。
滦县第四中学:240吨,开滦范各庄矿洗煤,低位发热值大于等于4500大卡,全水分小于8%,含硫量低于1%,灰份低于30%,其它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出具所属煤矿原煤化验单。
滦县第五中学:140吨,开滦大矿洗煤,低位发热值大于等于4500大卡,全水分小于8%,含硫量低于1%,灰份低于30%,其它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出具所属煤矿原煤化验单。
滦县第一实验小学:100吨,开滦大矿混煤,低位发热值大于等于4500大卡,全水分小于8%,含硫量低于1%,灰份低于30%,其它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出具所属煤矿原煤化验单。
滦县特殊教育学校:70吨,开滦大矿洗煤,低位发热值大于等于4500大卡,全水分小于8%,含硫量低于1%,灰份低于30%,其它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出具所属煤矿原煤化验单。
滦县交通警察大队:140吨,开滦范各庄矿块煤,低位发热值大于5000大卡,全水份小于8%,含硫量低于1%,灰份低于26%,其他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出具所属煤矿原煤化验单。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注册资金200万元(包括200万元)以上的有合理、充足货源的国内企业法人且必须具有煤炭生产(经营)资格。投标人资格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予以确认,即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持相关资质证明(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与填写好的两份“供应商资格预审表”[在左下角“申报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处加盖公章]一起到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供应商资格预审表”索取办法:登陆“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唐山市→滦县→资料库”下载),合格后由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签署意见(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审核资质有关程序请咨询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地址:滦县新城人民路59号)。
投标人向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预审: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采煤许可证或煤炭经营许可证;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投标人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规模、财务状况、设备情况、供货能力,近3年的主要业绩等,须提供公证处公证后的合同原件;
(6)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缴纳2013年度(或2012年度)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存储额结算单(该结算单应满足具有:投标单位名称、被授权人姓名、缴费年度、企业注册地社保局有效印章等几个条件)、法定代表人到场请携带法人资格证明和身份证;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以往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规行为;
(8)其它相关有效资质证明。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9月26日至2014年9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滦县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经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后的“供应商资格预审表”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10月9日上午8:30-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滦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2014年10月9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滦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最低评标价法。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
传真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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