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台尔石窟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资审公告

台台尔石窟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资审公告

台台尔石窟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发布时间:2022-05-07 21:0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招标条件
台台尔石窟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由阿地发改批[2021]3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拜城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台台尔石窟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20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拜城县
2.工程规模:新建旅客服务中心(专题展示)500平方米,围栏2000米,景区道路1200米,巡护步道3000米,旅游厕所150平方米(2个厕所),停车场3000平方米,垃圾桶30个,标示标牌30个,保护界桩50个,给水设施1项,污水处理设备1项,电力设备1项,排水明渠1500米,消防、安防设施安装设施1项,绿化6000平方米,景区大门(含售票室、值班室等)1座;游客参观步行道2000米;洞窟说明牌10个;垃圾处理站(中转)1座、相关附属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台台尔石窟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15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施工专业承包·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含牵头单位)。(2)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外省企业须具有有效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中备案人员
4.其它要求:(1)施工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及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经理需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2年05月09日 10时00分至2022年05月30日 20时00分
2.领取方式:阿克苏政府网(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
3.招标文件价格:1000(元)
五、其他说明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要求,取消招投标活动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投标报名环节。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时间参加项目开标会议。2.投标人(牵头人)须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填写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信息后下载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投标人每天自行登录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117.145.109.2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上传投标书至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阿克苏政府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拜城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华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拜城县建设路12号
地址:
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新城街道百合园社区天山路17号胡杨嘉园1号楼商住楼3单元604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吐尔孙江
联系人:
黎海群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施建设 设计施工 保护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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