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活动中心(伊犁大剧院)标识标牌深化设计及制作安装招标公告

文化艺术活动中心(伊犁大剧院)标识标牌深化设计及制作安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伊犁州文化艺术活动中心(伊犁大剧院)建设项目已由伊犁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伊州发改社会【2012】17号文批准建设,该项目招标人为伊犁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标识标牌深化设计及制作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犁州文化艺术活动中心(伊犁大剧院)标识标牌深化设计及制作安装项目

2.2、主体建筑规模:本工程为伊犁州文化艺术活动中心,地下二层,地上三层,建筑面积25746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伊犁州文化艺术活动中心(伊犁大剧院)标识标牌深化设计及制作安装。

2.4、计划工期:2015年8月30日前完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良好履约能力和售后服务的标识生产商或经营销售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2、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3、近三年内具有至少两个同类(同类指省级剧院)标识供货业绩合同或类似(指文化中心、体育中心、图书馆等文化建筑及公共建筑)450万元以上的标识供货业绩;

3.4、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对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24日至2014年9月28日每天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6:00时至20:00(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伊宁市伊犁河路财信融通担保大厦五楼512室)报名。

5.2、报名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

本工程投标人应提供:年检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业绩证明文件(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上证件必须于报名截止前提供原件及三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递交至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不接受公证件。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14年9月29日至2014年10月11日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至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2、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手续费(含邮费)后 3 日内寄送。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犁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联 系 人:苟天明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伊宁市伊犁河路财信融通担保大厦五楼

联系人:刘斌

电 话:****-*******

手 机:137*****085

伊犁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伊犁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2014年9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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