徂汶景区森林温泉康养小镇(一期)室外景观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徂汶景区森林温泉康养小镇(一期)室外景观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08 16:4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徂汶景区森林温泉康养小镇(一期)室外景观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徂汶景区森林温泉康养小镇(一期)室外景观项目监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徂徕山国泉康养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DSZB2022-009
进场交易编号:CW-GC-********-01-01
2.2项目名称:徂汶景区森林温泉康养小镇(一期)室外景观项目监理
2.3建设地点:山东徂徕山国泉康养有限公司厂区内
2.4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新建叠池泡池、木栈道及园路铺装、场区内景观改造、场区外温泉供水管道和污水管道铺设、原有构筑物拆等徂汶景区森林温泉康养小镇(一期)室外景观项目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实际开始工作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目标:符合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范围内的监理服务;
2.8标段划分:本工程监理划分为一个标段。
2.9监理最高限价:95.325万元(最高费率:1.25%)。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名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时间:2022年5月7日至2022年5月12日。
4.2领取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领取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5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投标人)下载查看。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徂徕山国泉康养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徂汶景区徂徕镇天泽湖东
邮编:******
联 系 人:吴经理
电话:053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得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岱岳区堰西3号商业楼中科泰金中心二楼
邮 编:******
项目经理:李宁
电 话:0538-*******
8、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9、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李宁
邮箱:sddeshe@163.com
联系电话: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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