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长沙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22年长沙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招标公告

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长沙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22年长沙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招标公告

湘江新区经发局、财政局,各区县(市)工信局、财政局,各园区经发(产业)局、财政分局:

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坚持高质量发展,打造国家重要的先进制造业中心,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推动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长政办发〔2021〕10号)、《长沙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工信投资发〔2020〕79号)、《关于印发〈长沙市推动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长工信发〔2021〕3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就2022年长沙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由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工信局”)、长沙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二、项目类别

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本次申报项目类别包括:

1、企业智能化发展类项目(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省级智能制造示范企业配套奖励项目,服务商初步诊断、系统解决方案奖励项目);

2、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和应用奖补资金项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奖补资金项目;

3、工程机械先进制造业、人工智能、网络安全、北斗应用、新一代半导体和集成电路、先进计算产业发展项目、食品和生物医药等优势新兴产业发展项目;

4、“高管人才奖”、创新载体建设项目;

5、绿色发展类项目(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应用项目、绿色制造项目);

6、企业“小升规”、工业企业“倍增计划”项目;

7、大飞机产业发展项目;

8、“五好园区”高质量发展项目;

9、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项目。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在长沙市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具有良好的信用,能积极配合工信、财政等部门工作。

2、上年度未纳入“信用湖南网”和“信用长沙网”等诚信体系黑名单管理;无重大违法记录;上一年度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消防等事故;

3、除公开申报类中奖励类资金外,其他资金申报过程中,以下情形原则上不予受理:

(1)同企业同一项目连续年份申请相同专项资金。

(2)同企业(机构)已经连续2年获得工发资金(相关政策文件、实施细则,省、市会议纪要以及省、市政府合作协议明确规定年限的除外)。

(3)同企业同一项目多头申报财政补贴项目不同专项。

(4)未明确绩效目标或未完成前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事后奖励、补助类不在此列)。

(5)凡发生较大安全、消防事故及以上,存在重大安全、消防隐患,并被省、市安委会挂牌督办的,不配合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的情况。

4、申报主体注册成立时间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个别项目有特殊规定,以实施细则中规定为准,新落户企业奖励除外)。

5、具体申报条件参见各项目申报模板中的要求(附件12)。

6、企业经营不善原则上不予推荐。

7、严格预算刚性,年度兑现金额不得突破专项资金预算总额。如年度通过评审总金额突破专项资金预算,则按比例折算。

四、申报工作组织

(一)湘江新区、各区县(市)、各园区企业的项目,由本辖区内(园区范围内项目由园区申报,园区外项目由区县申报)的工信、财政部门初审(含长沙工信APP系统和纸质资料)汇总后,联合向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推荐申报。

(二)本次项目申报采用“无纸化”申报的方式,企业申报不需提交纸质材料(个别项目需提交盖章纸质版材料,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具体事项如下:

1、各申报单位按要求编写申报材料(要求盖单位公章的页面需提交扫描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于2022年6月10日前提交到“长沙工信”APP(长沙产业链信息系统,网址:https://www.csqf001.com),完成项目网上入库申报(未注册的企业请先注册后申报)。

2、各区县(市)工信局或各园区产业(经发)局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登陆“长沙工信”APP(长沙产业链信息系统,网址:https://www.csqf001.com)对申报单位材料及其真实性进行初审(系统中未通过区县市和园区初审的项目,申报无效),填写相关《汇总表》,并于2022年6月24日前联合行文(涉及多页的须加盖骑缝章),上报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各一份),逾期不予受理。

3、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申报单位不得通过项目拆分、项目名称变更以及关联企业重复申报项目。如发现申报单位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在媒体予以通报,三年内取消申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资格。

4、市工信局、市财政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单位代理申报工作,整个项目申报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各申报单位谨防上当受骗。

五、评审方式

市工信局相关业务处室负责组织进行项目复审,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随机抽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料评审、现场核验等形式,形成评审结果,按相关流程报市政府审批。

六、公示与资金支持

依照《长沙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拟支持名单报市政府审批后,在市工信局官网或长沙晚报等媒体上进行公示。

七、联系方式

1、相关业务处室联系方式:

运行处:********

科技处:********

节资处:********

装备处:********

投资处:********

中小处:********

园区处:********

信息化处:********

消费品处:********

人工智能处:********

军民融合处:********

2、市财政局企业处(市政府二办581室)

联系人: 丁丹 联系电话:********

3、市工信局机关纪委举报电话:********

驻市财政局纪检组举报电话:********

4、“长沙工信”APP(网址:https://www.csqf001.com,系统申报咨询)

联系人:邓谢娟

联系电话:********/********/******** 158*****580

各项目具体情况咨询请参照2022年工发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各区县(市)和园区企业项目申报具体事项咨询、联系方式见当地主管部门通知。附件电子版请在“长沙工信”APP(长沙产业链信息系统,网址:https://www.csqf001.com)或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http://csgy.changsha.gov.cn/)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年工发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推动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长政办发〔2021〕10号)

3、《关于印发〈长沙市推动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长工信政策发〔2021〕30号)

4、《关于印发长沙市加快先进计算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长政办发〔2021〕60号)

5、《关于印发〈长沙市加快先进计算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长工信数字发〔2022〕9号)

6、《关于印发长沙市促进大飞机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长政办发〔2021〕43号)

7、《关于印发〈长沙市促进大飞机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长工信军民发〔2021〕92号)

8、《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长沙市加快网络安全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补充意见》(长政办发〔2021〕24号)

9、《关于印发〈长沙市关于加快网络安全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补充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长工信数字发〔2021〕59号)

10、《印发〈关于创建“五好”园区推动新发展阶段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长办发〔2021〕22号)

11、《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长沙市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长政办发〔2022〕4号)

12、申报正文模板及汇总表

13、信用承诺书

14、“长沙工信”APP(网址:https://www.csqf001.com)使用说明


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长沙市财政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业发展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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