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政字〔2022〕34号梅街镇2022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梅政字〔2022〕34号梅街镇2022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落实贵池区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我镇重大动物免疫工作高效有序开展,防止我镇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根据贵池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文件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2022年梅街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村委会保密度,村级防疫员保质量”和“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和工作原则,围绕“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目标,狠抓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提高免疫密度和质量,有效防止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流行,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
二、总体要求
根据国家规定和市区要求,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总体目标任务是:在区指挥部规定期限内(春防4月20日-5月20日,自查补免5月21-31日。)切实抓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90%以上。同时统筹做好猪瘟、高致病性病、新城疫、动物血吸虫等病的防控和监测工作,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三、重点工作
(一)严格按程序规定实施免疫注射,镇畜牧兽医站对养殖场及村级防疫员进行免疫技术培训,严格按免疫程序和操作规范实施免疫注射。规模养殖场要严格按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散养畜禽在集中免疫的基础上,每月以村为单位,轮流对漏免畜禽和新增畜禽进行补免;同时还应做好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等其它动物疫病的免疫。
(二)抓好示范,确保免疫质量:突出抓好免疫示范工作,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每个村须抓好动物免疫示范点(组)建设,以及辖区内所有规模养殖场的免疫示范工作。按要求填好免疫档案,并确保免疫密度、达标率达到100%。免疫抗体水平全部达到90%以上。
(三)强化免疫档案管理:规模养殖场(户)要建立免疫档案,详细记录畜禽存栏、出栏及免疫等情况,做好免疫用疫苗种类、生产厂家、批号、有效期、免疫时间等记录。对农村散养户,防疫人员要做好详细登记,并按要求填好免疫档案。
(四)切实抓好人畜共患病、常见动物疫病的防控:加强狂犬病、牛、羊布病监控,扎实做好动物血吸虫病综合防治。要加强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交换人畜共患病疫情信息,一旦发现人畜共患病的阳性畜禽,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处理,严防传染给人。要采取综合防控措施,加强猪流行性腹泻、传染性胃肠炎、仔猪黄(白)痢、鸡新城疫、鸡法氏襄病、鸭传染性浆膜炎、禽霍乱等常见病的防控,降低疫病带来的损失。
(五)切实抓好病死畜无害化处理:认真落实病死畜无害化处理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完善监管体系,开展责任区专项排查,强化对养殖、屠宰环节病死畜无害化处理监管。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不按规定处理病死畜、私自屠宰经营加工病死畜等违法行为。
(六)强化疫苗管理:各村防疫员根据各自辖区免疫实际需要,向镇兽医站书面申请领取疫苗(明确疫苗品种、数量、领取人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等信息)。镇兽医站要安排专人管理疫苗,建立疫苗领取和发放台帐。实施“先打后补”规模养殖场户选择《国家批准使用的有关疫苗目录》所确定的相应强制免疫疫苗及品种(详见附见),其它养殖场户及散养户使用统一招标采购的强制免疫疫苗及品种。村级动物防疫员、规模养殖场(大户)从乡镇动物防疫机构领取疫苗,不得超级超量领取;做到领取疫苗量、实际使用量、免疫档案登记量三项基本一致(此项作为防疫员劳务工资考核重要指标之一)。镇兽医站应组织对使用完的疫苗瓶、注射器等定期回收、无害化处理,登记造册,建档备查。
(七)信息上报。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实行周报制度,从即日起至春防结束,各村要于每周五下午5:00前将一周防疫进度以及示范点上报镇畜牧兽医站,以便及时汇总上报。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确保动物防疫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领导小组组长对全镇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强制免疫计划,保证免疫密度;镇畜牧兽医站具体组织实施强制免疫计划,负责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疫苗的采购、保存、使用监管,制定并执行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负责对村级防疫员的技术培训和防疫质量监督以及年终评分考核;财政所负责落实强制免疫计划执行所需经费,包括疫苗及调运、耗材、人工、免疫效果评价、免疫副反应处置等经费,负责疫苗等相关经费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各村负责本行政村辖区内的动物防疫计划的畜禽存栏统计摸底及宣传、组织、协调工作,有效落实强制免疫计划,保证免疫密度;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强制免疫义务,按照兽医部门的要求做好免疫工作。
五、春防时间安排:
前期准备工作(4月12日——4月19日)(召开会议、技术培训、防护物资及疫苗采购发放等工作)
春防强免时间安排
4月20日-5月20日 集中免疫
5月21日—5月31日安排自查及补免工作
检查整改阶段:
6月1日——6月10日镇政府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对全镇各村进行检查验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注:如因天气等特殊原因,安排的时间需要调整变动,在如期完成目标任务前提下,请辖区防疫员与各村委会互相进行协调提前或推迟。
六、村防人员责任包干安排:
姓名 | 责任辖区 | 电话 |
汪明玉 | 铺庄、桃坡 | |
吴宪忠 | 乌石、潘桥 | |
程刚 | 桃坡、潘桥 | |
汪绪来 | 峡川、梅街 | |
陈学武 | 刘街、和平 | |
华中平 | 刘街、姚街 | |
方再胜 | 刘街、太平 |
梅街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2日
附件
国家批准使用的有关疫苗目录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
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
二、口蹄疫
1.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
2.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
3.口蹄疫A型灭活疫苗;
4.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
5.口蹄疫O型—A型二价合成肽疫苗。
三、小反刍兽疫
1.小反刍兽疫活疫苗;
2.小反刍兽疫、山羊痘二联活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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