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网指示标志及事故多发路段标志改造招标公告

路网指示标志及事故多发路段标志改造招标公告

公告标题: 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附属设施改造项目-路网指示标志及事故多发路段标志改造竞争性谈判公告 有效期: 2014-09-26 至 2014-10-08
撰写单位: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撰写人: 李冬

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附属设施改造项目
路网指示标志及事故多发路段标志改造竞争性谈判公告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受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委托,对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附属设施改造项目-路网指示标志及事故多发路段标志改造(LNZC********812/LNZB02-2014-GZB189-03)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 采购内容
为2014年辽宁省新开通高速公路安装管理标志,主要涉及线路为京沈高速公路、沈大高速公路、盘营高速公路。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一 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
4. 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的国内施工企业,并具有公路交通标志改造工程施工经验且业绩优良,信誉良好。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四、领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从即日起到2014年10月8日在辽宁工程招标公司119室发售谈判文件(工作日内早9:00-11:00;13:30-16:00)。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报价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谈判报价文件截止及报价时间:2014年10月11日14:00 (北京时间) 递交谈判报价文件及报价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5楼开标室(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竞争性谈判会议。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甲
联 系 人: 季方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邮 箱:lnzb119@163.com
开 户 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帐 号:****************0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2014年9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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