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抑尘车(雾炮车)竞争性磋商公告
环保抑尘车(雾炮车)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环保抑尘车(雾炮车)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浦口区明发新城中心1栋16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5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WBL-2022-CS0558
项目名称:环保抑尘车(雾炮车)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万元
最高限价:90万元人民币;最后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用于洒水降尘
供货周期:二十个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10日至2022年05月16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凡有意向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须携带报名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原件3、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报名材料须加盖公章)至南京市浦口区明发新城中心1栋1608室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提供:人民币1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5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明发新城中心1栋1608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5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明发新城中心1栋1608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 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3.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单位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单位。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4.投标文件的递交:
开始时间:2022年05月20日08点4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2年05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明发新城中心1栋1608会议室;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各供应商仅拟派一位授权代表前往开标地点并递交承诺书“本人承诺14天内未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未接触过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未与确诊、疑似病例和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有聚餐、聚会、大型会议、其他大型活动等密切接触史,并主动提供个人轨迹信息。严格落实防控责任,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7.本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8.集中考察或答疑
采购单位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单位。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盘城街道办事处、南京盘城山水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旺百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明发新城中心1栋1608室
联系方式:133*****4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133*****407
本采购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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