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财政坚持新发展理念?支持生态环境改善与经济发展齐头并进招标公告
柳州市财政坚持新发展理念?支持生态环境改善与经济发展齐头并进招标公告
来源: 柳州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2-05-09 09:14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柳州作为工业城市,在新发展理念的倡导下,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不断寻求一条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民生效益完美契合的绿色发展之路。柳州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下,坚决扛起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的政治责任,立足财政职责,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支持生态环境改善与经济发展齐头并进。
一、突出系统治理,为碧水蓝天净土提供保障
(一)突出“三个抓手”,擦亮柳江水美生态名片
柳江是柳州的名片,全市上下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柳江。柳州市突出“三个抓手”,狠抓柳江水质工作,经过不懈努力,柳州市2021年再度蝉联地表水质全国冠军。
一是抓源头防治。建立水环境大数据精准监测溯源系统,对流域水质进行精准监测溯源和预警预报。做好各类污水处理,使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配套率、市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和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实现“百分之百覆盖”。开展节水型城市建设,2019—2021年柳州市本级投入“海绵城市”建设各类专项资金达26亿元以上,推动《柳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和建设成效评估工作的开展。
二是抓水污染防治。将城市“建、维”工作相结合,推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2021年市财政争取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2421万元,确保各项提质增效工作落到实处。做好地下备用水源维护,“十三五”期间柳州市共安排830万元用于地下备用水源日常维护工作。同时,通过科学调配污水处理费2.2亿元,专项用于污水处理厂、污水提升泵站等设施的日常运维。重点突出黑臭水体治理,2003年起柳州市将黑臭水“困难户”竹鹅溪纳入系统工程进行综合治理,通过政府专业平台公司建设管理优势,争取世行贷款2.5亿美元,逐步完成竹鹅溪及水环境综合治理,后续由市财政分年安排还本付息资金。
三是抓河长制落实。实施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指导机制和“河长+警长”联动工作机制,通过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执法整治等措施,切实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2017-2021年共安排市本级财政资金1961万元,用于设立自治区河长制项目公示牌、成立河长制办公室、搭建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以及柳江干流“河道天眼”监控系统建设等工作。
(二)开展“三治三提”,大气污染防治取得实效
柳州曾经是“十雨九酸”的“酸雨之都”,为切实破解这一难题,柳州市不断提升治理能力,空气质量现已全面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一是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治理,提升联防联控水平。实施春季、夏季、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完善大气污染工作协调联动机制,提升县域大气环境管理水平。
二是开展多污染源综合治理,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成效。2021年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7778万元,用于市区网格化监测项目、走航监测设备建设项目以及补助各企业废气排放改造项目,助力实施柳钢超低排放改造。实行秸秆禁烧网格化清单式管理,视频监控火点处置率达88.9%,2021年柳州市获得自治区秸秆焚烧奖励资金210万元,获全区2020—2021年秸秆禁烧管控工作考评一等奖。
三是开展多污染物协同治理,提升大气污染防治能力。针对全市相关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开展排查整治,通过走航、网格化微站及排查监测等方式,摸清底数,综合治理,实施“一厂一策”,有针对性地开展治理工作。
(三)实施“四个率先”,净土保卫工作全区领先
一是率先在全区建设土壤环境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一张图”管理的自动化、智能化监管。
二是率先在全区建设污染土壤无害化处置中心,依托柳州市资源利用产业布点,对重金属等污染土壤进行安全处置和资源化再利用。
三是率先在全区探索试点建设市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机制,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土壤修复治理,推进市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建设和初步运作。注册建立市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4600万元,注册成立柳州鑫环土壤修复产业投资基金。
四是率先在全区完成土壤环境背景值调查。开展多尺度土壤环境基础调查,提出分区、分类、分级的保护和管理方案,为农用地安全利用与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提供决策参考。“十三五”期间,柳州市累计获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近3.2亿元、自治区先行区建设专项资金636万元。
二、突出绿色赋能,为推动产城融合持续发展
一是延长产业链条,打造“绿色柳钢”。柳钢作为大型联合钢铁企业,整个厂区嵌入市区,与城市紧紧融合,生产流程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的“三废”治理问题也深刻影响着整个柳州环境。为此,柳钢在巩固提升原有产品的基础上,开发镀锌板、镀锡板、热轧中厚宽钢带、机械和汽车用高强度钢等新产品,延长产业链,提高工业增加值。制定《柳州市扶持废钢加工产业优惠政策实施方案》,对为柳州市钢铁生产企业提供废钢的废钢加工企业进行财政扶持,主要用于企业技术改造、扩规升级、污染治理等。2021年,柳州市本级落实财政资金2785万元,用于支持金属循环利用产业发展,以促进柳州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效能提升,进一步推动钢铁产业转型升级。同时,贯彻实施新发展理念,将产业深入城市生活,推进柳钢工业废水、废渣与废气全部实现综合回收利用,向居民供给经济实惠的煤气和供水。
二是创新汽车业态,打造“柳州模式”。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和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建设,依托柳州市汽车产业良好基础,通过企业补助、消费补贴、电价补贴形式,构建政府、企业、消费者三级联动的推广模式,实现新能源汽车在柳州市切实的应用,形成有特点、可复制、可落地的新能源汽车推广“柳州模式”。2017年至今,柳州市财政共拨付新能源推广应用专项资金3.66亿元,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产品公告奖励、充电设施建设运营补贴、专用车位施划等,从多方面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提供有力的财政支持。
三是建设循环产业,打造“生态园区”。深入推进电镀行业搬迁加提升,促进电镀行业向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加强柳州城市环境保护。印发《柳州市推进电镀行业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从搬迁损耗补助、技术改造补助、标准厂房租赁补贴、工业污水处理费用补助、税费优惠、工业企业搬迁改造相关补助给予了政策支持。2019-2021年市本级累计拨付相关资金1289.7万元。推进现有产业园区进行生态化改造。发展主导产业链型生态产业园区,重点加强基础设施共享、废弃物循环利用,促进企业在资源和废物综合利用等领域的合作,形成一批资源节约型、清洁生产型、生态环保型的企业和工业园区。同时,完善生态环境补偿制度。在相关转移支付中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等生态功能重要地区的支持力度。2021年下达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万元。
三、突出财政职能,为打造生态城市增添助力
(一)推动绿色金融改革
2020年柳州市获批自治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创建城市,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柳州特色的创新与实践。
一是广西首个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7月正式运行。截至2021年底入驻金融机构33家,企业发布融资信息7284条,已获融资企业3656家,获得银行授信233.82亿元,成交221.23亿元。
二是顺利召开2021年柳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大会,积极宣传和推广柳州绿色金融体系建设成效。
三是打造全区首家绿色银行。指导柳州银行建成广西首个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业务管理系统,设立绿色信贷中心和专营机构,并建立绿色专员机制。
四是绿色金融组织机构建设加快破局。完成审批挂牌绿色专营机构36家。截至2021年底绿色贷款余额226.49亿元,较年初增长52.08%。全市绿色贷款不良贷款率为0。
五是全市绿色债券累计发行量达50亿元。2021年柳州银行新发行10亿元绿色金融债券,柳钢集团成功发行5亿元可持续挂钩发展中期票据,该债券为全国首批可持续性发展挂钩债券。六是借助外脑引智活水。与广西科技大学共同成立柳州绿色金融研究院,共同探索地方绿色金融发展重大课题。
(二)支持推进绿色采购
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的通知》,要求采购人在进行采购时,须落实《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等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的要求,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推进实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
(三)推广PPP合作模式
大力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环境保护等生态环境治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建设。目前市本级共有柳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柳州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程PPP项目共6个项目社会资本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累计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共24.24亿元,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的优势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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