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施工招标公告
芦山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施工招标公告
赣榆区芦山小流域水土保持项目综合治理
施工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赣榆区芦山小流域水土保持项目综合治理已经连云港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连云港市水利局以《关于赣榆区芦山小流域水土保持项目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批复》(连发改农经[2014]347号文)批准兴建,资金来源为中央、省财政补助、市县区配套,招标人为连云港市赣榆区水土保持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镇江市环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芦山小流域总面积16.8km2,水土流失面15.33 km2,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01 km2,其中工程措施面积14.17km2,植物措施面积0.84 km2。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坡改梯68 hm2、拦砂坝4座、新建挡土墙150m、跌水104座、水泥路1360m;营造水土保持林40h m2,发展经济林44hm2。本项目计划施工工期为:2014年11月1日-2015年5月30日。
2.2 本次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赣榆区芦山小流域水土保持项目综合治理的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3.2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资格证书,且近3年内(2011年1月1日至今)具备担任类似工程项目经理的工作经历;
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A类)、拟任项目经理(B类)、拟任专职安全员(C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经检察院系统查询,投标人及投标项目经理近3年(2011年1月1日至今)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8日-2014年10月13日(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受理)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其社保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近3年(2011年1月1日至今)类似工程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A类)、拟任项目经理(B类)、拟任专职安全员(C类)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投标人及拟任项目经理近3年(2011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记录查询证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核查和一套复印件备案),到镇江市环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镇江市梦溪路40号微夷大厦1306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本标段采用资格后审形式,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伍佰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0月28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赣榆区水土保持项目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仲军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镇江市环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镇江市梦溪路40号微夷大厦1306室
联系人:伍志亮
联系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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