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生态文旅区XC02-29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新城隽园幼儿园工程施工-招标/资审公告

淮安生态文旅区XC02-29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新城隽园幼儿园工程施工-招标/资审公告

淮安生态文旅区XC02-29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新城隽园幼儿园工程施工

发布时间:2022-05-09 16:1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新城隽园幼儿园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namespace prefix = "o"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生态文旅区XC02-29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淮安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淮安生态文旅区XC02-29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淮审批投资复[2019]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生态新城开发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城隽园幼儿园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生态文旅区西至万康路、东至龙津路、北至万福路、南至星辰路;

2.1.2建设规模:新城隽园幼儿园工程,幼儿园用地面积1.4万㎡,总建筑面积*****.7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部分8378.32平方米,地下部分5196.38平方米),规划新建1栋3层幼儿园。

2.1.3合同估算价:********.07 元;

2.1.4工期要求:总3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7月18日,竣工日期:2023年7月3日。

2.1.5 其他:质量等级:合格

2.2招标范围:新城隽园幼儿园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并在有效期内)(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19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4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的施工业绩。注:本项目所指的公共建筑是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参见《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2019)的定义)。须特别指出的是商住楼不包括在本项目所指的公共建筑范围内。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2、施工合同;3、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须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齐全)。备注:以上三项材料缺一不可,其中: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不予认可;施工范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补充协议不予认可;建筑面积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建筑面积和金额为准,三者不一致的,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为准,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上未描述的,以施工合同为准,施工合同也未描述的,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均未描述或描述不清的由投标人补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描述不清的且未提供充分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2020-5-1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021-5-1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2022-2-1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7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许可证证书】;

3.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9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同时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1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 6 个月或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10自2020年5月1日以来,投标人不得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由建设单位及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行政处罚情况并予以应用】。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即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5-908:30:002022-6-7 17:30:0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6-8 09:30:00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淮安生态新城开发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淮安市翔宇南道1号

地 址:

淮安市开发区深圳东路明发星悦城26-1-102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刘工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

182*****007

电 话:

153*****999/0517-********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房地产开发 工程施工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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