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中心医院空气消毒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恩施州中心医院空气消毒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恩施州中心医院采购管理办法》和医院工作需要,拟采购核医学科、设备科空气消毒机项目,现就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一、项目编号:ESZZXYY-*******
二、项目名称:恩施州中心医院空气消毒机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预算:
名称 | 数量(台) | 预算单价 (万元/台) | 预算总金额 (万元) |
移动式空气消毒机 | 4 | 1.4 | 18.55 |
挂式空气消毒机 | 37 | 0.35 |
四、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应具备: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 投标人所投设备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进口设备需提供《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提供说明;
4.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本项目各包均各自为一个的整体,投标人需就各包整体性投标;不接受品牌完全相同的两个投标人同时投标;
5.未被医院列入失信供应商,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2年5月9日— 5月12日(工作日8:00~12:00/14:30~17:00)
2、获取方式:供应商将《供应商登记表》发至邮箱*********@qq.com">*********@qq.com ,经工作人员确认供应商的资料合格后,将发送磋商文件至供应商报名邮箱。供应商须保证递交的所有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的损失由供应商完全承担。联系方式:0718-******* 王老师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 5月13日上午9:00;送达地点:恩施州中心医院行政楼401室,逾期送达的文件恕不接受。
七、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
八、发布公告媒介:恩施州中心医院官网(<http://www.es9e.com/>),请密切留意本网站最新公告、通知。
九、附件:供应商登记表、法人代表授权书.docx
标签: 空气消毒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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