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池尾信用社营业综合楼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池尾信用社营业综合楼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普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池尾信用社营业综合楼装修工程
批复文号 普发改行审 [2014]47号
批复单位 普宁市发改局
招标人 普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池尾信用社
项目所在地区 揭阳市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一、招标条件
普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池尾信用社营业综合楼装修工程,经普宁市发改局批准建设并核准招标(普发改行审 [2014]47号),招标人为普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池尾信用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框架结构一幢,共五层装修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资料及说明);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 2470 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366.80万元;
建设地点:池尾街道贵湖路北侧;
计划工期:180个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及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临时建造师)须具有相应的专业执业资格(广东省外拟派建造师须有房建专业一级的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普宁市外施工企业须在报名前到普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法人授权委托人应为报名企业职工。
2.报名时应提供:
⑴建造师(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复印件;
⑵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⑶被授权人的聘书或工作证复印件;
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⑸投标保证金收据及备案登记手续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⑹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⑺以上资料一式3份,须加封面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应在报名一个工作日前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正汇入以下银行账号(报名资料不齐全未通过报名的,投标保证金在2个工作日内退还原账户):
开户行:普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池尾信用社;
开户名:其他应付款项;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申请人于 2014 年 10 月 10 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料到普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九楼)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2014 年 10 月 10 日至 2014 年 10 月 17 日上班时间。招标文件每套4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具体见招标工作日程安排表),地点为普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池尾信用社代理机构:广东盛建工程事务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剑锋 法定代表人:梁颖
联系人:叶育娜 联系人:潘伟峰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发布人 广东盛建工程事务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4-09-27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广东盛建工程事务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