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边防检查站办公楼局部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江门边防检查站办公楼局部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江门边防检查站办公楼局部维修工程
批复文号 武粤边后[2014]315号文
批复单位
招标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门边防检查站
项目所在地区 江门市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江门边防检查站办公楼局部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门边防检查站办公楼局部维修工程,已获武粤边后[2014]31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江门边防检查站,建设资金自筹并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总投资约72万元。办公楼天花及墙身等翻新改造面积约3400㎡;会议室砌隔墙区分功能区改造面积约615㎡ 。
招标范围:对原有全楼走廊及楼梯等公共部份天花及墙身翻新、对八楼会议室砌隔墙区分功能区(共分为:多功能会议室、影音室、音乐创作室)等。
施工总工期:50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标准。
工程建设地点: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二路103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并已在《名录》中备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必须已入选《江门市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及公共工程投标人资格预选名录》(以下简称《名录》)。未入选《名录》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14年 9 月 29 日前按照不低于加入《名录》条件要求到江门市建筑业协会递交资料并获得资格审查通过方可成为正式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名录》中备案。申请加入《名录》所需资料和程序可查阅江门建筑业协会网站。
4、根据《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建法[2012]24号文)要求,凡省外企业须在开标前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手续,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表》(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年 9 月 25 日至2014 年 9 月 29 日,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11 时30分,下午14 时30分至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到招标代理处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领取招标文件。
2、领取文件时请提供:①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1份;②公司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③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④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⑤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情况表及证明材料各1份;⑥财务状况良性情况表及证明材料各1份;⑦在建工程管理情况表及证明材料各1份;⑧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及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以上各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携带前来报名。
4、如通过报名审核的合格投标人家数超过12家,将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最终入围投标人,并在建设单位网站予以公示。公示通过后即可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光盘100元,共6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提交地点为江门边防检查站三楼会议室(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二路103号)。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本招标项目的开标会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江门边防检查站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门边防检查站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 系 人: 曾先生
电 话: (0750)******* 电 话: 137*****529
发布人 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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