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叶嘉园1号楼裙楼及创业大街连锁店防水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金叶嘉园1号楼裙楼及创业大街连锁店防水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金叶嘉园1号楼裙楼及创业大街连锁店防水维修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JRC2022T037(T01)

1.招标条件

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吉林省金叶烟草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代理金叶嘉园1号楼裙楼及创业大街连锁店防水维修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自自筹100%,已落实。现对本项目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金叶嘉园1号楼裙楼及创业大街连锁店防水维修项目。

2.2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3工期:合同签订后45天。

2.4工程建设地点:南三环与彩云街交汇处,创业大街与春城大街汇。

2.5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书;

3.2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 [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4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同时,请详细阅读《供应商不良行为情形及处理措施告知书》全部内容,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廉洁保证书》(详见附件);

3.5 本项目不接受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被烟草行业列为黑名单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5月10日8:30时至2022年05月16日16时前(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将报名资料发送至**********@qq.com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报名时须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供应商廉洁保证书》。

4.2如投标人报名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人报名登记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地址详见本公告“联系方式”。

4.3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视为已知悉《供应商不良行为情形及处理措施告知书》全部内容,并同意在投标人发生不良行为时,招标人有权按照《供应商不良行为情形及处理措施告知书》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4.4吉林省金叶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招标工作,因通过其他任何渠道报名而造成损失的,均与吉林省金叶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和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无关,望周知。

4.5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2年05月31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前街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1208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财经报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

联系人:聂世娇 电话:0431-********-802

招标人: 吉林省金叶烟草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民康路1060号

联系人:秦先生电话:0431-********

八、招标人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431-********

监督举报邮箱:jyyc_xfjb@163.com

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各投标人特别注意:

投标人代表按照吉林省、长春市有关防疫规定,确保自身健康状况,参与现场投标的人员均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进入招标代理机构办公地点时自觉出示行程码,全程正确佩戴符合防疫规定的口罩,自觉保持安全间隔距离,自觉维护好场地卫生和秩序,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废弃口罩定点投放。如违反相关防疫规定,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附件一:

供应商不良行为情形及处理措施告知书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烟草行业规定,为进一步落实行业供应商管理要求,加大对供应商不良行为惩处力度,防范采购领域廉洁风险,优化营商环境,现将供应商不良行为情形及处理措施告知如下:

一、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中向吉林省金叶烟草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单位”)干部职工行贿的,列入本单位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实施严格的禁入措施,禁止参加新采购项目,同时上报中国烟草总公司吉林省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

(一)根据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认定的数额:行贿数额不满100万元的,禁入期限1年;行贿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禁入期限2年;行贿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禁入期限3年;行贿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永久禁入。

(二)对涉及向省公司党组管理干部行贿,以及行贿数额巨大或者向本单位3名以上干部职工行贿,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同时上报省公司将相关供应商列入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

二、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本单位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1至3年内禁止其参加本单位新采购项目,同时上报省公司:

(一)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干扰其他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的;

(二)以他人名义投标、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三)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的;

(四)超越资质等级承揽项目、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项目或者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项目的;

(五)与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无正当理由在中标(成交)后拒不签订合同、拖延签订合同的;

(七)将中标(成交)项目转让或者肢解转让给他人(组织)或者违约分包的;

(八)擅自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的;

(九)提供的物资、服务出现严重问题且拒绝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合格,或者拒不承担合同约定的售后服务义务且拒绝协商解决的;

(十)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或者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且拒不整改的;

(十一)采取不正当手段,降低工程质量或者骗取工程款的;

(十二)擅自泄露采购单位商业秘密、敏感信息等,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三)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十四)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投诉,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

(十五)向采购相关人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委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输送的;

(十六)省公司和本单位认为需要处理的其他不良行为情形。

三、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采购业务中,存在收受贿赂、恶意串通、开标前泄露标底、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等不良行为的,列入本单位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1至3年或永久取消其代理资格,同时上报省公司。

四、在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期限内,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不良行为直接责任人所担任其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均不得参与本单位新采购项目;不良行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不良行为直接责任人任职其他企业一般职务的,上述人员不得参与本单位新采购项目。

五、供应商不良行为可能影响其参加吉林烟草商业新采购项目。

六、依据本告知书对不良行为供应商作出处理措施不免除其应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吉林省金叶烟草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月 日


附件二:

供应商廉洁保证书

吉林省金叶烟草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自愿与吉林省金叶烟草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单位”)长久合作、互惠共赢,保证遵守贵单位关于招标采购活动的廉洁规定,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特作以下保证:

一、本公司同意,本廉洁承诺书作为金叶嘉园1号楼裙楼及创业大街连锁店防水维修项目

【招标编号:JRC2022T037(T01)】投标文件生效的必要附件,对本公司具有约束力。

二、基本保证:

(一)本公司(含公司工作人员)保证不向贵单位领导干部、采购人员及其他人员行贿、给予回扣、提成及其他利益输送;

(二)本公司保证不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贵单位采购项目保密信息,不与贵单位相关人员合谋弄虚作假、串通招标或发生其他违规操作采购活动的行为;

(三)本公司绝不为贵单位相关人员安排工作,以及支付应由其个人自付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住宅装修、婚丧嫁娶、旅游度假、食宿购物、子女出国留学等);

(四)本公司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烟草行业采购管理规定,保证不发生妨碍正常采购的行为;

(五)本公司发现贵单位相关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将及时提醒纠正并向贵单位监察部门举报;

(六)本公司承诺近三年内没有被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对本承诺的真实性负责;

(七)如发现本公司违反承诺,经贵单位认定违法、违规、违约事实成立的,贵单位有权追究本公司违约责任,有权解除与本公司签订并正在履行的采购合同,有权视本公司不良行为情节轻重和危害程度,将本公司列入烟草行业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八)本保证书不因相关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贵单位发现本公司存在不良行为即可随时行使第(七)款约定之权利。

本保证书加盖本公司公章后生效。

保证方(公章):

保证方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签章):

年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防水维修 连锁店 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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