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寨-金汇I回接焜冶35kV线路基础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杨寨-金汇I回接焜冶35kV线路基础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杨寨-金汇I回接焜冶35kV线路基础工程专业分包
招 标 文 件
招标项目编号:HBCY********-1
招 标 人: 湖北汉东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 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人地址: 随州市沿河大道与明珠路交叉口西南角-黄龙湾大楼6楼
电子地图指引:电子地图搜本公司名称
2022年5月
招标文件发售意见表
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杨寨-金汇I回接焜冶35kV线路基础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文件同意,可以发售。 招标人:湖北汉东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章) 2022年5月9日 |
杨寨-金汇I回接焜冶35kV线路基础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杨寨-金汇I回接焜冶35kV线路基础工程专业分包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人受招标人湖北汉东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政府采购的规定和上级的有关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申请人参加报名。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①、项目名称:杨寨-金汇I回接焜冶35kV线路基础工程专业分包;招标项目编号:HBCY********-1。
②、招标内容:线路基础专业分包,计划金额为28.5735万元,具体内容要求详本文件。
③、计划工期:30日历天。
④、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为合格。
2.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和司法部门、国家电网、湖北省和随州市电力公司限制投标时间内。
②、项目经理为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在建工程、未被押证管理和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企业在册(提供2021年12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有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证明资料)的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员或造价师)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备。
③、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反映其状态良好,2022年2月1日以来有依法缴纳税收和2021年12月1日以来有社保的良好记录。
④、2019年5月1日至今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提供本公告发布后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最终结果以评标时招标代理公司查询为准),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信用信息查询。
⑤、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①、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以下简称“电工交易专区”,下同)(网址:https://sgccetp.com.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
②、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5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工交易专区”,在系统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申请文件的递交
①、递交投标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9时00分。
②、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工交易专区”系统,选择所投项目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按要求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人: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随州市沿河大道与明珠路交叉口西南角-黄龙湾大楼6楼
电子地图指引:电子地图搜本代理人名称
电话:0722-*******、*******,133*****117【请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8:30-11:30,14:30-17:30拨打】
办公QQ:**********,**********
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5月5日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湖北汉东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随州市沿河大道与明珠路交叉口西南角-黄龙湾大楼6楼 联系人:包婧、刘主任 电话:0722-*******、*******,133*****017 |
1.1.4 | 项目名称 | 杨寨-金汇I回接焜冶35kV线路基础工程专业分包 |
1.1.5 | 建设地点 | 招标人要求地点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建设资金为自筹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答疑(如有) |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6月 |
1.3.3 | 质量要求 | 合格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 资质条件:见公告要求。 信誉要求:本公告发布后至开标前不在处罚期内而被限制投标(如:受到主管部门通报,不正当竞争记录,拖欠民工工资记录,无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劣迹的不良记录、可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在官方网上查询,并以此评审)。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2022年5月15日15时00分可向招标代理人**********QQ邮箱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
1.10.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招标人对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提疑,最迟将在2022年5月15日24时前,通过“电工交易专区”在系统里答复,投标人自行登录收取澄清内容。 |
1.11 | 偏离 | √不允许 |
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截止时间 | 2022年5月15日15时00分 |
2.2 |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2022年5月31日9时00分 |
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前 |
3.1 | 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 | 清单计价法;招标人确定最高投标限价分别为28.5735万元。 |
3.2 | 投标有效期 | 60日历天 |
3.4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21年度 |
4.1.1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递交 投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递交为网上递交,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上的提示制作投标文件并按照要求进行上传。 |
4.1.2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见公告 |
4.1.3 | 开标程序 | 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中系统的要求对各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标 |
5.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或以上单数;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
6.1 | 授权评委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 |
6.2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 公告发布的网站发布 |
1、如有异议或投诉,授权委托人和联系人必须是单位在册人员(须提供2021年连续3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明细证明资料),否则不予受理,涉嫌出借资质、恶意投诉的将报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2、需要拨打办公电话的,请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8:30-11:30,14:30-17:30)拨打,非工作时间将无人接听。 3、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代理合同约定和财库(2018)2号,按计价格[2002]1980号计算,另支付评标费。 电工交易专区平台使用费:国家电网电子商务平台(ECP)-电工交易专区平台通知,按标包中标(预估)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元的,按100元收取,如每标包超过5000元的,按5000收取。 上述费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单列,否则为废标。 收款单位: 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帐号: 180*****392********,开户行:工行随州曾都支行。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均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一致的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否则投标无效。 |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近三年内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发布的施工分包商安全禁入的,未受到湖北省电力公司的公开通报批评。
1.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并按现行收费依据承担招标代理费、评标费、清单预算费(如有)。
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图纸;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邮件、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上述已明确的网站公布,且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招标文件的澄清,由投标人在上述地址自行查询下载,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在上述已明确的网站公布。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由投标人在上述地址自行查询下载,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工程预算书;
(5)施工组织设计;
(6)项目管理机构;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3.2.1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为有效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除外),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为废标。最高投标限价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企业对其投标报价进行澄清,说明合理理由,拒不澄清或理由不合理的作废标处理。
3.2.2投标报价编制依据
编制方法:清单计价法。
编制依据:
1、湖北省2018建筑安装、市政及土石方预算定额、现行电力工程预算定额
2、湖北省现行费用定额
3、随州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最新一期(参考,可在湖北省住建厅网站标准定额栏目搜寻)
4 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如有)、提供的施工图
3.3 投标有效期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认可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加密上传。
4.1.2 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系统要求进行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系统要求重新加密提交。
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系统要求进行开标程序。
5.3 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系统要求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代理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按照招标人的要求递交。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纪律和监督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年月 日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
工期: 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项目经理: (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4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随附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是本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
特此通知。
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于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月日
本项目评分权重比例:商务:10%,技术:20%,价格评审:70%
商务初评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企业证照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且证照有效 |
财务、税收及社保要求 | 见公告要求 |
信誉要求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没有在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电网、或湖北省国家电网公司或随州市供电公司等处罚期内或限制投标期内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企业及项目经理资格 | 企业及项目经理资质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的要求 |
投标工期 | 投标工期符合本招标文件有关要求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唯一且在本项目拦标价以下 |
工程质量 | 投标工程质量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 |
评 分 项 目 | 标 准 及 分 值 | ||
商务部分(100分) | 质量体系认证 | 获得ISO质量体系认证的,每一个得10分,本项最多得30分 | 30分 |
类似 业绩 | 2019年5月(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完成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业绩,每个得10分,满分50分。 | 50分 | |
守合同重信用 | 在过去三年中,获得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每个得10分,本项最多20分 | 20分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施工组织设计 评分标准 | 主要施工方法 | 不缺项得基本分5分,另据编制深浅最多得15分 |
投入物资、机械 | 不缺项得基本分5分,另据编制深浅最多得5分 | |
劳动力安排计划 | 不缺项得基本分5分,另据编制深浅最多得5分 | |
质量技术措施 | 不缺项得基本分5分,另据编制深浅最多得10分 | |
安全技术措施 | 不缺项得基本分5分,另据编制深浅最多得10分 | |
工期技术措施 | 不缺项得基本分5分,另据编制深浅最多得5分 | |
文明施工措施 | 不缺项得基本分5分,另据编制深浅最多得5分 | |
施工进度、施工平面图 | 不缺项得基本分5分,另据编制深浅最多得5分 |
评 分 项 目 | 标 准 及 分 值 |
投标报价(100分) | 1、评标价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2、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拦标价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低于拦标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参与评标价的计算。 有效投标报价得分: 投标报价低于评标价得分=100-[(Q-q)/Q]×100×1(n1) 投标报价高于评标价得分=100+[(Q-q)/Q]×100×1(n2) 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前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商务初评标准:见评标办法。
2.1.2 技术初评标准:见评标办法。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
(1)商务详评:见评标办法;
(2)技术详评:见评标办法;
(3)报价计算:见评标办法。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
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本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商务详评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技术详评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计算公式对各投标单位报价计算出得分C。
3.2.2 投标人得分=A×10%+B×20%+C×70%。
3.2.3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执行现行合同范本、专用条款另行协商。
1.1 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 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
1.4 补充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子目工作内容说明:。
3. 投标报价说明2.1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2 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等。
2.3 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2.4 暂列金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
4. 其他说明3.1本项目竣工结算时以由国家审计部门审计为准。
3.2工程结算时,有关工程变更、工程量偏差、计日工、物价变化、索赔等,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2008)相关规定执行。
1、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国家和省、市或行业的下列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1.1 按设计文件(包括图纸)的技术要求执行;
1.2 按现行的市政、建筑、安装等工程设计标准和规范、规程执行;
1.3 按现行的市政、建筑、安装等工程施工操作规范及验收规范执行 ;
1.4 按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执行 ;
1.5 按省、市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执行。
${PurchaseName}
投标文件(商务)
采购项目编号:${PurprjCode}
分标编号:${SubbidCode}
分标名称:${SubjectName}
分包名称:${PackageName}
投标人:${FullName}(盖章)
${SubmitDate}
项目单位 | 工程名称 |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唱标一览表
三、企业证照
以上三项已单独密封提交。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F${ListLegalRepAssignFile}
五、项目班子成员名单及证照
F${ListBusinessDifference}
六、企业业绩及其他补充文件
F${ListAddFiles}
${PurchaseName}
投标文件(技术)
采购项目编号:${PurprjCode}
分标编号:${SubbidCode}
分标名称:${SubjectName}
分包名称:${PackageName}
投标人:${FullName}(盖章)
${SubmitDate}
项目单位 | 工程名称 |
目录
七、施工组织设计
F${ListTechParamTbl}
投标文件(价格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PurprjCode}
分标编号:${SubbidCode}
分标名称:${SubjectName}
分包名称:${PackageName}
投标人:${FullName}(盖章)
${SubmitDate}
投标函
招标人:${BidOrg}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采购项目编号${PurprjCode},采购项目名称${PurchaseName},包名称${PackageName}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以投标函附表1所列报价,按合同约定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工作,质量标准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2. 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 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
4. 本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 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约定的期限内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主体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表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文件规定的主体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各项工作。
(5)我方同意投标人须知关于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我方所投标包中标的优先顺序详见投标函附表2(如有)。
8.我公司承诺除已写明的商务、技术偏差外,我方完全响应合同条款的各项规定。
9.我方完全理解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重法纪、讲诚信”承诺函》的内容,并郑重承诺如下:
(1)不以任何形式通过社会上的“代理”、“中介”、“掮客”等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不以任何形式打着领导及其亲友旗号或冒充领导及其亲友等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3)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赠送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提供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
(4)不以任何名义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报销应由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支付的任何费用;
(5)不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与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
(6)不以任何名义接受或暗示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7)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企业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利益;
(8)不以任何方式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不排挤其他投标人,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9)不采取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恶意投诉、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10)不以任何形式,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信息或者证明文件。
(11)同意并接受《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全部条款内容。
(12)我公司知晓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的要求,已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确认、并承诺,我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招标文件要求委任项目负责人),在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时间内,均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贵公司既可根据国家有关单位的判决、裁定等有效文书认定我公司是否违反承诺,也有权通过对贵公司相关人员的调查来认定我公司是否违反承诺。如违反以上承诺,我公司自愿接受贵公司依据有关规定对我公司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拒绝我公司投标、取消中标资格以及终止合同等),给贵公司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
投标人全称:${FullName}
授权代表姓名:${SqdbName}
授权代表职务:${Job}
授权代表详细办公地址:${Address}
授权代表邮箱:${Email}
授权代表电话:${Phone}
授权代表传真:${Fax}
基本账户开户行:${Bank}
基本账户账号:${Account}
日期:${OpenbidTime}
附件:附表1投标函价格表、附表2优选顺序表(如有)
附表1
投标函价格表
采购项目编号:${PurprjCode}
分标编号:${SubbidCode}
包名称:${PackageName}
投标人:${FullName}
货币:人民币
包名称 | 投标总价 | 折扣比例(%) |
${PackageName} | 金额(小写): ${PackageTaxSumPrice} | 百分比: ${MroDiscountRate} |
大写:${PackageTaxSumPriceD}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附表2
优选顺序表
F${ListPreferenceFileNm}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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