淦河向阳湖段治理堤顶路面工程、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北洪区堤顶路面工程招标公告

淦河向阳湖段治理堤顶路面工程、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北洪区堤顶路面工程招标公告

咸安区淦河向阳湖段治理堤顶路面工程、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北洪项目区堤顶路面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安区淦河向阳湖段治理堤顶路面工程、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北洪项目区堤顶路面工程,已由湖北省水利厅以鄂水利堤复【2012】398号、鄂水利堤复【2012】317号文等文件批复,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咸安区淦河向阳湖段治理工程项目管理部、咸安区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管理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立方和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主要建设内容:

淦河向阳湖段治理堤顶砼路面工程:1、堤顶砼路面10.66km;2、堤顶两侧土质路肩10.66km。北洪港右岸堤防堤顶砼路面工程:1、堤顶砼路面12km;2、堤顶两侧土质路肩12km。

2.2建设地点:咸安区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4年10月

2.4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近三年内(2011年9月至2014年9月,以施工承包合同的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4)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需与拟派五大员中的安全员一致)均须取得了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5)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6)投标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11、2012、2013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近三年无亏损。

(7)投标申请人必须取得了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和咸宁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备案登记表》方可参与投标活动;外省投标企业须同时出具《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在有效期内),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3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本工程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本项目管理人员不得与目前在建工程管理人员重复,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4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承诺书,承诺内容包含压证上岗、不转包、不违法分包和守信誉的等内容。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申请人须登陆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http://219.139.115.115/xnhy)联系电话:****-*******联系人:成工。

5.2投标人网上报名时,应选择满足要求的拟任项目经理,如需更换项目经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更换。投标人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28日至2014年10月17日北京时间17时00分止。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相关资料,获取资料时间为2014年9月28日至2014年10月17日北京时间17时00分止。

5.3招标文件信息资料费每套售价叁佰元整(¥3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21日9:30时整,地点: 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咸宁市双鹤路16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咸安区淦河向阳湖段治理工程项目管理部

咸安区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管理部

地 址:咸安区水利局

联 系 人:余 工

电 话:159*****68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立方和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 工

电 话:186*****987

电 话:***-********(传真)

2014年9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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