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封线和铅粒(铅封豆)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铅封线和铅粒(铅封豆)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采购实施部门:质量技术部 日期:2022.5.10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情形,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申请铅封线和铅粒(铅封豆)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
采购编号:HW-03-******* |
采购项目名称:铅封线和铅粒(铅封豆)采购项目 |
项目预算金额:*****元 采购项目描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需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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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供应商名单:福州正城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申请理由:经与需求部门沟通,本次采购的铅封线和铅粒单价低廉,数量少,导致总利润薄,故供应商积极性不高。 招标过程说明:经我部门公开招标(2022年4月20日启动招标),至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4月25日17:00),仅有福州正城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参与投标,故第一次采购失败。随后我部门展开第二次公开招标(2022年4月26日启动招标),至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5月5日12:00),仅有福州正城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参与投标,故第二次采购失败。 据我院《采购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对于10万元(含)以上的自行采购项目两次公开招标失败的,以及10万元以下的自行采购项目一次公开招标失败的,若招标文件或需求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文件或需求文件公布期间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招标程序符合规定的,可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实施采购。 本次招标文件内容清晰,我部门将不再更改,现按采购规定,拟福州正城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2年5月10日起至2022年5月16日止 | ||||||||||||||||||||||||||||
联系方式: 采购实施部门: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质量技术部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岗路1032号特检大厦 联系人:罗景耀 联系电话:0755-******** 采购牵头管理部门: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计划财务部 联系电话:0755-******** |
备注:社会公众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日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计划财务部和采购实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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