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信息化建设二次招标公告

个人住房信息化建设二次招标公告

辽宁金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大连普湾新区土地房屋局的委托,对其个人住房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JHCG[2014]001
二、招标内容:
A包: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软件1套;
基于电子数据采集的个人住房信息采集系统1套;
个人住房信息采集处理(6万余份档案数据);
B包:个人住房信息化建设软件相关数据采集配套硬件设备一批
数码相机 6台
数码相机支架 6台
电源适配器 7台
二代身份证识别系统 6台
高清摄像头 6台
办公电脑 11台
针式打印机 6台
移动硬盘 2块
网络激光打印机 1台
档案凭证装订机 2台
大屏幕及配套设备 1套
切纸机 1台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注:1. 本次采购的办公电脑、打印机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六期)的产品。投标单位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六期)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或投标人未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2. 投标人所投产品须为非进口产品,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标包内的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三、本采购项目预算:A包:88.15万元;B包:21.44万元。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有效授权书原件;(数码相机、办公电脑、打印机)
(三)具有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仅限A包)
(四)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
(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4年9月28日起至2014年10月9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在辽宁金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开发区五彩城凯伦国际大厦B座2403室)。
五、报名要求:
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普湾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采购交易管理平台(http://218.25.164.37:9006/tzhy/login.aspx)进行注册,注册后需登陆普湾新区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申请购买采购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普湾新区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申请购买采购文件。
通过普湾新区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申请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单位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原件(A包需携带)、法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外地投标人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4年10月17日13:00至13:30(北京时间),大连普湾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普湾新区炮台镇鲍鱼岛村大连普湾新区管委会一楼东侧)。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4年10月17日13:30(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4年10月17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普湾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普湾新区炮台镇鲍鱼岛村大连普湾新区管委会一楼东侧)
十、招 标 人:大连普湾新区土地房屋局
联 系 人:王晓东 电 话:0411-********
十一、招标代理人:辽宁金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谭 亮 电 话:0411-********-838
传 真:0411-********-816(自动) 电子邮箱:zb@lnjhzj.com
地 址:大连开发区五彩城凯伦国际大厦B座2402室
开 户 行: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
帐 号:****************6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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