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浮市生态环境局云安分局大气污染防治VOCs监测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云浮市生态环境局云安分局大气污染防治VOCs监测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1年云浮市生态环境局云安分局大气污染防治VOCs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云浮市生态环境局云安分局大气污染防治VOCs监测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浮市云城区云城街道城中路110号第一幢四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WXYF-2021-CG004

    项目名称:2021年云浮市生态环境局云安分局大气污染防治VOCs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2021年云浮市生态环境局云安分局大气污染防治VOCs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

    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货物

    2021年云浮市生态环境局云安分局大气污染防治VOCs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00

    500,000.0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交付设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1年1月至今<至少提供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因疫情影响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应提供当地政府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证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认其投标资格。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262021年0930,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浮市云城区云城街道城中路110号第一幢四楼

    方式:现场购买,不予邮寄

    售价:人民币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10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浮市云城区云城街道城中路110号第一幢四楼

    五、开启

    时间:202110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浮市云城区云城街道城中路110号第一幢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提交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复印件,具有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核查);

    (3)《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可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wx.top)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

    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需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只接收提供完整报名资料供应商的报名。

    (备注:供应商获取了本磋商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供应商的基本条件,一切均以评标委员会共同评定确认的结果为准。以上资料除《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外,其他资料须放入响应文件中。)

    2、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nfu.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万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wx.top)。

    3、供应商注册登记提示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保证采购工作顺利进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在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nfu.gov.cn)进行注册登记。请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尚未在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务必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完成注册登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云浮市生态环境局云安分局

    地址: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白沙塘综合行政区

    联系方式:07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万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浮市云城区云城街道城中路110号第一幢四楼

    联系方式:07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采购人)、叶小姐(代理机构)

    电话:0766-*******(采购人)、0766-*******(代理机构)

    九、温馨提示

    请各供应商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下文简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相关的防控工作文件及云浮市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工作指引等相关通知严格执行,凡进场人员必须自觉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粤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并做好个人防护。

    广东万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4日

    附件:

    2021年云浮市生态环境局云安分局大气污染防治VOCs监测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

    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

    采购代理委托协议






标签: VOCs监测 大气污染防治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广东万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