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滨海测试基地项目的招标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滨海测试基地项目的招标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滨海测试基地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20*****010*****项目名称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滨海测试基地项目
标段编号A320*****010*****001001标段名称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滨海测试基地项目(EPC)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22年5月10日公告结束时间2022年5月16日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滨海测试基地项目(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滨海测试基地项目(EPC)已由滨海县行政审批局以滨行审投资备[2022]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滨海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滨海测试基地项目(EPC)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滨港路南侧、金光大道北侧、海临路东侧。

2.1.2建设规模:用地面积约******?O,总建筑面积约*****?O。单体最大跨度36m,建筑高度33.950米。共建设1栋联合厂房、1栋综合楼、1栋门卫、1栋化学品库及1栋废料库。其中联合厂房拟采用钢结构建造,综合楼、门卫、化学品库及废料库拟采用钢筋砼结构建造。停车位约25个。本项目主要承担8~15MW海上风力发电机组的部装、总成装配、出厂试验及新产品研发测试等任务。

2.1.3合同估算价:*****.82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本项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出具的开工令为准)。

设计开工日期: 2022 年 6月25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2 年7月15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 5月10日。

2.1.5 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建筑物功能需求,且满足《设计技术要点专篇》中对质量的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

规定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有关规定。满足发包人的工艺技术质量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标准、规范有关施工质量的要求,工程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

2.2招标范围:

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设计、采购和施工三部分。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道路红线范围内所有工程设计[图纸深度扩初或以上]。包含但不限于对建筑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优化、深化设计出入口、室内外管线管网配套设施工程、竖向设计等。并负责上述设计图纸、文件的审查,办理图审合格证等工作。设计人应按发包人工期要求开展上述设计及配合等工作;施工总承包范围为本工程所有图纸除发包人专业分包工程(由发包人专业分包工程包括:强弱电工程)以外的所有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及存储,工程施工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等注: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试运行(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最终施工承包范围以经图审合格和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或招标范围)作调整或取消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

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符合下列①或②条件之一(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②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

  2. 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 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信息处于在建锁定状态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除外)也认定为在建工程。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5)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自2021年2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 通报批评的;

    3.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具体要求详见3.6.1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业绩要求:

3.6.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达*****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

设计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达*****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的设计业绩。

施工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达*****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市滨海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7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7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9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1年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0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1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12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13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

交易系统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滨海县行政审批局 0515-********

10.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本项目为容缺预招标项目,请各投标人谨慎投标,如中标须自行承担项目不能按期开工以及其他的风险和损失(容缺预招标项目勾选)。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滨海风电设备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

有限公司公司

地 址:滨海县世纪大道创业大厦801室 地 址:上海市长寿路285号16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谷劲联 系 人:徐晨玉

电 话:158*****030 电 话:136*****431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箱: gujin@shanghai-electric.com 电子邮箱:xcy@shbid.com

2022 年5月10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特殊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滨海测试基地项目(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滨海测试基地项目(EPC)已由滨海县行政审批局以滨行审投资备[2022]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滨海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滨海测试基地项目(EPC)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滨港路南侧、金光大道北侧、海临路东侧。

2.1.2建设规模:用地面积约******?O,总建筑面积约*****?O。单体最大跨度36m,建筑高度33.950米。共建设1栋联合厂房、1栋综合楼、1栋门卫、1栋化学品库及1栋废料库。其中联合厂房拟采用钢结构建造,综合楼、门卫、化学品库及废料库拟采用钢筋砼结构建造。停车位约25个。本项目主要承担8~15MW海上风力发电机组的部装、总成装配、出厂试验及新产品研发测试等任务。

2.1.3合同估算价:*****.82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本项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出具的开工令为准)。

设计开工日期: 2022 年 6月25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2 年7月15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 5月10日。

2.1.5 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建筑物功能需求,且满足《设计技术要点专篇》中对质量的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

规定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有关规定。满足发包人的工艺技术质量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标准、规范有关施工质量的要求,工程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

2.2招标范围:

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设计、采购和施工三部分。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道路红线范围内所有工程设计[图纸深度扩初或以上]。包含但不限于对建筑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优化、深化设计出入口、室内外管线管网配套设施工程、竖向设计等。并负责上述设计图纸、文件的审查,办理图审合格证等工作。设计人应按发包人工期要求开展上述设计及配合等工作;施工总承包范围为本工程所有图纸除发包人专业分包工程(由发包人专业分包工程包括:强弱电工程)以外的所有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及存储,工程施工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等注: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试运行(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最终施工承包范围以经图审合格和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或招标范围)作调整或取消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

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符合下列①或②条件之一(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②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

  2. 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 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信息处于在建锁定状态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除外)也认定为在建工程。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5)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自2021年2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 通报批评的;

    3.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具体要求详见3.6.1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业绩要求:

3.6.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达*****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

设计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达*****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的设计业绩。

施工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达*****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市滨海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7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7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9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1年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0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1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12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13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

交易系统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滨海县行政审批局 0515-********

10.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本项目为容缺预招标项目,请各投标人谨慎投标,如中标须自行承担项目不能按期开工以及其他的风险和损失(容缺预招标项目勾选)。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滨海风电设备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

有限公司公司

地 址:滨海县世纪大道创业大厦801室 地 址:上海市长寿路285号16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谷劲联 系 人:徐晨玉

电 话:158*****030 电 话:136*****431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箱: gujin@shanghai-electric.com 电子邮箱:xcy@shbid.com

2022 年5月10日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滨海测试基地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20*****010*****项目名称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滨海测试基地项目
标段编号A320*****010*****001001标段名称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滨海测试基地项目(EPC)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22年5月10日公告结束时间2022年5月16日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滨海测试基地项目(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滨海测试基地项目(EPC)已由滨海县行政审批局以滨行审投资备[2022]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滨海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滨海测试基地项目(EPC)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滨港路南侧、金光大道北侧、海临路东侧。

2.1.2建设规模:用地面积约******?O,总建筑面积约*****?O。单体最大跨度36m,建筑高度33.950米。共建设1栋联合厂房、1栋综合楼、1栋门卫、1栋化学品库及1栋废料库。其中联合厂房拟采用钢结构建造,综合楼、门卫、化学品库及废料库拟采用钢筋砼结构建造。停车位约25个。本项目主要承担8~15MW海上风力发电机组的部装、总成装配、出厂试验及新产品研发测试等任务。

2.1.3合同估算价:*****.82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本项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出具的开工令为准)。

设计开工日期: 2022 年 6月25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2 年7月15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 5月10日。

2.1.5 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建筑物功能需求,且满足《设计技术要点专篇》中对质量的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

规定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有关规定。满足发包人的工艺技术质量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标准、规范有关施工质量的要求,工程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

2.2招标范围:

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设计、采购和施工三部分。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道路红线范围内所有工程设计[图纸深度扩初或以上]。包含但不限于对建筑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优化、深化设计出入口、室内外管线管网配套设施工程、竖向设计等。并负责上述设计图纸、文件的审查,办理图审合格证等工作。设计人应按发包人工期要求开展上述设计及配合等工作;施工总承包范围为本工程所有图纸除发包人专业分包工程(由发包人专业分包工程包括:强弱电工程)以外的所有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及存储,工程施工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等注: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试运行(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最终施工承包范围以经图审合格和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或招标范围)作调整或取消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

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符合下列①或②条件之一(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②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

  2. 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 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信息处于在建锁定状态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除外)也认定为在建工程。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5)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自2021年2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 通报批评的;

    3.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具体要求详见3.6.1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业绩要求:

3.6.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达*****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

设计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达*****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的设计业绩。

施工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达*****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市滨海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7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7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9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1年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0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1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12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13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

交易系统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滨海县行政审批局 0515-********

10.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本项目为容缺预招标项目,请各投标人谨慎投标,如中标须自行承担项目不能按期开工以及其他的风险和损失(容缺预招标项目勾选)。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滨海风电设备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

有限公司公司

地 址:滨海县世纪大道创业大厦801室 地 址:上海市长寿路285号16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谷劲联 系 人:徐晨玉

电 话:158*****030 电 话:136*****431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箱: gujin@shanghai-electric.com 电子邮箱:xcy@shbid.com

2022 年5月10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特殊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滨海测试基地项目(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滨海测试基地项目(EPC)已由滨海县行政审批局以滨行审投资备[2022]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滨海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滨海测试基地项目(EPC)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滨港路南侧、金光大道北侧、海临路东侧。

2.1.2建设规模:用地面积约******?O,总建筑面积约*****?O。单体最大跨度36m,建筑高度33.950米。共建设1栋联合厂房、1栋综合楼、1栋门卫、1栋化学品库及1栋废料库。其中联合厂房拟采用钢结构建造,综合楼、门卫、化学品库及废料库拟采用钢筋砼结构建造。停车位约25个。本项目主要承担8~15MW海上风力发电机组的部装、总成装配、出厂试验及新产品研发测试等任务。

2.1.3合同估算价:*****.82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本项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出具的开工令为准)。

设计开工日期: 2022 年 6月25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2 年7月15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 5月10日。

2.1.5 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建筑物功能需求,且满足《设计技术要点专篇》中对质量的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

规定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有关规定。满足发包人的工艺技术质量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标准、规范有关施工质量的要求,工程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

2.2招标范围:

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设计、采购和施工三部分。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道路红线范围内所有工程设计[图纸深度扩初或以上]。包含但不限于对建筑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优化、深化设计出入口、室内外管线管网配套设施工程、竖向设计等。并负责上述设计图纸、文件的审查,办理图审合格证等工作。设计人应按发包人工期要求开展上述设计及配合等工作;施工总承包范围为本工程所有图纸除发包人专业分包工程(由发包人专业分包工程包括:强弱电工程)以外的所有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及存储,工程施工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等注: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试运行(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最终施工承包范围以经图审合格和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或招标范围)作调整或取消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

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符合下列①或②条件之一(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②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

  2. 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 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信息处于在建锁定状态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除外)也认定为在建工程。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5)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自2021年2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 通报批评的;

    3.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具体要求详见3.6.1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业绩要求:

3.6.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达*****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

设计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达*****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的设计业绩。

施工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达*****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市滨海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7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7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9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1年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0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1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12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13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

交易系统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滨海县行政审批局 0515-********

10.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本项目为容缺预招标项目,请各投标人谨慎投标,如中标须自行承担项目不能按期开工以及其他的风险和损失(容缺预招标项目勾选)。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滨海风电设备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

有限公司公司

地 址:滨海县世纪大道创业大厦801室 地 址:上海市长寿路285号16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谷劲联 系 人:徐晨玉

电 话:158*****030 电 话:136*****431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箱: gujin@shanghai-electric.com 电子邮箱:xcy@shbid.com

2022 年5月10日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标签: 电气 基地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