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建立县本级政府投资委托评审工程咨询单位库招标公告
征集建立县本级政府投资委托评审工程咨询单位库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咨询评审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娄政办函〔2016〕32号)和《新化县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新政办发〔2020〕14号)有关规定,我中心拟面向全省征集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委托评估机构库,从库中选择咨询单位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工程咨询单位,均可自愿提出一个或多个工作类型的入库申请。
1、自愿申请,愿意承担新化县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
2、具有所申请专业乙级及以上咨询资质,连续3年执业检查合格。
3、在新化县注册设立;或在新化县县城内有分支机构,有固定办公场所。
二、申请材料包括单位申请书和单位证明材料二部分。
(一)单位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材料档案封面(附件1);
2、单位申请表(附件2);
3、承诺书(附件2-1);
4、单位简介(附件2-2);
5、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2-3)。
(二)单位证明材料
1、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新化县外申请入库的单位还需提供在新化县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的相关证明资料;
2、国家或省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正、副本复印件(或国家及省工程咨询协会发布的资信评价结果证明);
3、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证明材料等固定办公场所等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1、申请单位应保证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和完整。具体专业设置以资质证书或资信评价证明资料为准;
2、以上申请材料一律用A4复印纸打印,以非活页方式装订,申请材料封面格式见附件1;
3、每个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证书复印件要集中装订,并与人员名单(附件2-4)顺序相对应;
4、申请材料应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不能擅自调整;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
6、除本通知要求的内容外,申请单位不需要在申请材料中附加其他材料。
四、申报时间、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时?间:征集截止日至2022年5月20日
地 址:新化县政府投资评审中心(新化县富康路5号原物价局6楼604室)
联 系 人:曾华卫
联系电话:137*****522
邮 箱:zeng198*****1413@QQ.com
邮 编:******
附件:1、申请材料档案封面;
?2、单位申请表;
?2-1、承诺书;
?2-2、单位简介;
?2-3、单位基本情况表;
?2-4、专职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新化县政府投资评审中心
2022年5月9日
标签: 本级政府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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