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道(X594)高沙线宝山至顶坪路面大修工程招标公告
县道(X594)高沙线宝山至顶坪路面大修工程招标公告
华安县县道(X594)高沙线宝山至顶坪路面大修工程抽取告知书
项目编号:E350*****020*****
1.项目条件
本项目华安县县道(X594)高沙线宝山至顶坪路面大修工程已由华安县交通运输局以华交程﹝2022﹞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华安县县乡公路养护所,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起点位于宝山村,起点桩号K19+000,终点位于县道X594与Y972交叉口,终点桩号K25+670,设计里程6.67公里。技术等级:四级,路基宽度6.5m-7.0m,路面宽度6m-6.5m,路面类型:水泥混凝土路面。
2.3发包范围和内容:
(1)发包范围:华安县县道(X594)高沙线宝山至顶坪路面大修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2)发包内容:本项目为路面大修养护工程,对设计路段的现状水泥板块破损较为严重的采用换板处理,板角破损的采用对板角进行规划挖除局部修补的处理措施。主要内容为:路面破碎板置换9636m2,路面结构层为20cm厚水泥混凝土面层(弯拉强度4.5Mpa)+2cm厚沥青碎石封层+15cm厚C20素砼调平层。按养护工程路面大修改造,维持原有公路三级标准。具体以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为准;
2.4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预算审核价为*******.00元(含暂列金******.00元);
(1)本项目下浮率:K=5%;
(2)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发包价=(预算审核价-暂列金)x(1-K)+暂列金。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等相关验收标准合格或以上。
2.7发包人其他要求:①本工程的设计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承包单位的抽取;②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合同形式,工程量按实结算;③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承包单位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及金额按招标代理合同约定的执行。
3.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为华安县房建市政“小规模工程”企业候选名录库中的企业。如候选企业在抽取时发现不在候选企业名册内,则不能参与抽取。
4.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报名参选时间:2022年05月07日至2022年05月10日;
4.2报名方式: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http://fujian.etrading.cn)报名;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小黄电话:0596-*******;
4.3抽取时间:2022年05月11日15:30;
4.4抽取地点: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4.5抽取方法:固定价随机抽取中标人(简易招标办法)。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合同类型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格类型:固定单价合同。
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
6.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后7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合同付款条款:
(1)工程进度付款:①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金额为本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本月完成工程量由承包人计量,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发包人确认后支付;②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③工程结算审核定案,工程资料完整归档后15日内支付至结算审核总价的97%;预留3%的质量保修金,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缺陷责任期2年)且验收无质量问题后28个日历天内无息支付。
(2)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合同形式,工程量按实结算。对于合同执行期间劳务、材料、机械台班等价格上涨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再调整合同单价,合同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和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变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约定调整的除外),风险自负。
本项目实行风险包干制,风险范围包含:①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机械和材料价格变化。②对于合同履行期间劳务、材料等价格上涨对工程成本的影响。③因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的变化,采取的临时措施。④因施工方案变更导致施工成本的变化。⑤取(弃)土点的选择以及运距的变化。⑥地勘偏差、测绘高程偏差。⑦建设单位所提供的临时用地范围外的施工必须的临时用地征拆。⑧征迁工作对工程进展可能带来的影响。⑨不同建设地点的各种材料运输(含二道运输)、以及为完成该项目所需的各种临时设施等费用。⑩法律变化、其他因素周边关系协调,周边施工环境变化的影响。?因施工方案变更导致施工成本的变化。?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以外的变化等。
7.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履约担保金额:10%签约合同价;
7.2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须为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或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采用的银行保函须由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银行开具,并保证其有效,所需费用由承包单位承担。在签订合同前,承包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履约担保。未按规定缴交履约保证金,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7.3履约担保期限:从本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华安县县乡公路养护所
地 址:华安县华丰镇大同路81号
邮 编:******
电子邮箱:/
电 话:0596-******* 传真:/
联系人:李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电话:0596-*******
建设单位监督部门名称: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安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华安县华丰镇大同路39号、华安县华丰镇华丰镇大同西路29号
联系电话:0596-*******、0596-*******
2022年05月0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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