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对铅山县蓝翔矿业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对铅山县蓝翔矿业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所在地:江西省上饶市
债权总额: ********.02元
一、债权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江西省分公司拟对江西定坤实业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1年9月30日,债权总额 ********.02元。其中债权本金********.88元,利息(含罚息、复利、迟延履行金) ********.14元,另有案件诉讼等费用。(以上相关利息、费用等计算以最终合同、法律文书约定及人民银行相关规定为准)。
序号 | 债务企业名称 | 债权本金(元) | 利息(元) | 担保方式 | 保证人 |
1 | 江西定坤实业有限公司 | ********.36 | *******.85 | 抵押+保证 | 谭三涛、李寿丹、谭定坤、高琳 |
2 | 铅山县蓝翔矿业有限公司 | ********.79 | ********.38 | 抵押+保证 | 兰少春、兰志春 |
3 | 上饶市科达实业有限公司 | *******.73 | *******.91 | 抵押+保证 | 黄玉英、张元华 |
合计 | ********.88 | ********.14 |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1.江西定坤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1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73******P,公司注册资本180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谭三涛。公司注册地位于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滨江东路8号21-1幢1-6,2-6。企业经营范围为石材加工、销售;实业投资;商务信息咨询;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状态,具备民事主体资格。
2.铅山县蓝翔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6月2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5******W,公司注册资本558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兰少春。公司注册地位于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河口工业园区。企业经营范围为矿产品精选、销售、国内一般贸易(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资质证或许可证生产经营)。目前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状态,具备民事主体资格。
3.上饶市科达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 11月1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80*******,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郑陆明。公司注册地位于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江南商贸城26栋128号。企业经营范围为有色金属制造、加工、批发;电缆桥架、配电箱、空气开关箱生产、销售;电线电缆、五金、电器、水暖器材、建材、卫生洁具、低压电器、水管、消防器材、灯具、照明设备销售;水电工程、暖通工程、弱电工程、电力工程设计、施工;低压电气设备销售、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目前工商登记状态为停业状态,具备民事主体资格。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一)江西定坤实业有限公司债权的保证人
1.谭三涛,男,汉族,1958年12月13日出生,住所地上饶市信州区北门巷283号。具备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与另一保证人李寿丹为夫妻关系。
2.李寿丹,女,汉族,1962年12月24日出生,住所地上饶市信州区北门巷283号。具备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与另一保证人谭三涛为夫妻关系
3.谭定坤,男,汉族,1984年11月17日出生,住所地上饶市信州区北门巷283号。
4.高琳,女,汉族,1986年11月26日出生,住所地上饶市信州区北门巷283号。
(二)铅山县蓝翔矿业有限公司债权的保证人
1.兰少春,男,汉族,1964年11月28日出生,住所地:上饶市铅山县河口镇狮江社区复兴北路66号。具备独立民事主体资格。
2.兰志春,男,汉族,1966年9月17日出生,住所地上饶市铅山县河口镇黄岗山社区祝家井71号。
(三)上饶市科达实业有限公司债权的保证人
1.黄玉英,女,汉族,1978年1月15日出生,住所地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司铺香乡宋村刘家圩94号。
2.张元华,男,汉族,1974年4月22日出生,住所地江西省上饶市上饶县枫岭头镇永乐村牌楼前125号。
四、抵押物情况
(一)江西定坤实业有限公司债权的抵押物
抵押人李寿丹、谭三涛以其名下位于上饶市信州区吉阳中路18号4幢1-1及滨江东路8号21-1幢1-8、2-8、1-7、2-7、1-6、2-6的房产(485.84平米)分别在最高额1200万元内提供了抵押担保。
序号 | 权证编号 | 房屋所有权人 | 房屋坐落 | 层数/总层数 | 设计用途 | 结构 | 建成时间 | 建筑面积 |
1 | 上房权证上饶市字第*******号 | 李寿丹、谭三涛 | 上饶市信州区吉阳中路18号4栋 | 1/5 | 非住宅 | / | 2014年 | 78.37 |
2 | 上房权证上饶市字第*******号 | 上饶市信州区滨江东路8号21-1幢 1-6,2-6 | 1-2/7 | 非住宅 | / | 118.46 | ||
3 | 上房权证上饶市字第*******号 | 上饶市信州区滨江东路8号21-1幢 1-7,2-7 | 1-2/7 | 非住宅 | / | 118.46 | ||
4 | 上房权证上饶市字第*******号 | 上饶市信州区滨江东路8号21-1幢 1-8,2-8 | 1-2/7 | 非住宅 | / | 170.55 | ||
合计 | 485.84 |
(二)铅山县蓝翔矿业有限公司债权的抵押物
1.抵押人江西九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位于铅山县河口镇狮江路九狮商业广场117号的商铺(592.28平米)在最高额1400万元内提供了抵押担保。
序号 | 权证编号 | 房屋所有权人 | 房屋坐落 | 层数/总层数 | 设计用途 | 结构 | 建成 年月 | 建筑面积 m2 | |
1 | 铅房权证铅字第*****9号 | 江西九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铅山县河口镇狮江路九狮商业广场117号商铺 | 1/18 | 营业 | 钢混 | 2014年7月 | 592.28 |
2.抵押人江西省蓝翔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其位于铅山县河口镇工业园区的土地(25206.20平米)和厂房(4544.28平米),在最高额600万元内提供了抵押担保。
序号 | 土地权证编号 | 土地使用权人 | 宗地位置 | 使用权类型 | 土地用途 | 终止日期 | 面积(m2) |
1 | 铅国用(2012)第183号 | 江西省蓝翔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铅山县河口镇工业园区 | 出让 | 工业 | 2018年8月17日 | 25206.20 |
合 计 | 25206.20 |
序号 | 权证编号 | 房屋所有权人 | 房屋坐落 | 层数/总层数 | 设计用途 | 结构 | 建成 时间 | 建筑面积(m2) |
1 | 铅房权证铅字第321168号 | 江西省蓝翔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河口镇工业园区 | 5/5 | 办公 | 钢混 | 2015年 | 2345.2 |
铅房权证铅字第321169号 | 2/5 | 其他 | 砖混 | 291.83 | ||||
铅房权证铅字第321170号 | 1/5 | 厂房 | 钢混 | 864.96 | ||||
铅房权证铅字第321171号 | 1/5 | 仓储 | 钢混 | 864.96 | ||||
铅房权证铅字第321172号 | 2/5 | 其它 | 砖混 | 132.6 | ||||
铅房权证铅字第321173号 | 1/5 | 其它 | 砖混 | 44.73 | ||||
合计 | 4544.28 |
(三)上饶市科达实业有限公司债权的抵押物
1.抵押人杨著龙和黄玉英以其位于上饶县武夷山大道18号9幢1201室的住宅(158.4平米),在最高额1500万元内提供了抵押担保。
2.抵押人聂红芳以其位于上饶县皂头镇皂头商贸城3栋8号的商铺(386平米)在最高额1500万元内提供了抵押担保。
3.抵押人祝国金以其位于上饶县皂头镇皂头商贸城18栋1-2号的商铺(1898.28平米)在最高额1500万元内提供了抵押担保。
抵押物明细表如下:
序号 | 权证编号 | 房屋所有权人 | 房屋坐落 | 层数/总层数 | 设计用途 | 结构 | 建成时间 | 建筑面积(㎡) |
1 | 饶(县)房权证旭日街道办字第2011*1006号 | 杨著龙、 黄玉英 | 江西省上饶市上饶县武夷山大道18号9幢1201室 | 12/12 | 住宅 | 框架 | / | 158.4 |
2 | 饶(县)房权证皂头镇字第2009*008号 | 聂红芳 | 江西省上饶市上饶县皂头镇皂头商贸城 3 栋 8 号 | 1 | 营业 | 框架 | / | 67.2 |
2-6 | 非住宅 | / | 318.8 | |||||
3 | 饶(县)房权证皂头镇字第2009*009号 | 祝国金 | 江西省上饶市上饶县皂头镇皂头商贸城 18 栋1-2号 | 1 | 营业 | 框架 | / | 392.08 |
2-6 | 非住宅 | / | 1506.2 | |||||
合计 | 2442.68 |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1、江西定坤实业有限公司抵押物位于上饶市信州区繁华路段的临街商铺区位较好,背靠成熟住宅小区,人气旺盛,交通便利,具备较好的投资条件。
2、铅山县蓝翔矿业有限公司抵押物位于上饶市铅山县河口镇汇景新城的临街商铺,周边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背靠多个成熟住宅小区,商业氛围浓厚,人流量大,有升值空间,具备较好的商业价值。
3、上饶市科达实业有限公司抵押物位于上饶市上饶县武夷山大道18号以及上饶市皂头镇皂头商贸城,有住宅有商铺,周边基础设施较为完善,人气较好,地理位置及周边交通情况良好。
六、交易对象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任何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属于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及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委托的第三方,且不属于该资产的内、外部关联人,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原员工、现员工及其关联人、债务企业或其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个人等。亦不属于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并进一步保证不向前述主体或其投资、控制的实体转让贷款债权。
七、处置方式:组包或单户债权转让、债务减免、债务重组等。
八、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2022年5月10日发布,公告有效期为15个工作日。
九、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上述资产的基本情况,仅为我司根据现有资料所作的描述,仅供投资人参考,并不构成我司对资产之现状在法律上和商业价值上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对于上述资产中的交易结构、债权金额、主从债权之法律效力、主从债务人、担保物、受让条件等之现状等具体情况,请投资者自行进行调查、分析、判断及决策,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资产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至此,投资者不能以该资产存在瑕疵、重大误解等理由向我司提出任何异议等。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 系 人:王先生、程先生
联系电话:0791-86836787、0791-86836711
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791-86836778
邮政编码:330006
联系地址:南昌市阳明路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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