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基本业务装备招标公告
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基本业务装备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原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基本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海原县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5月10日18:34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中世e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三楼(中卫市沙坡头区银基1# 综合楼178号)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5月10日至2022年05月13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2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蓉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519 | ||
采购单位 | 海原县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原县海城镇政府东街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孙彬彬 095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南街164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蓉181*****519 | ||
附件: | |||
附件1 | 报名登记表(网).docx |
项目概况
海原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基本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世e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三楼(中卫市沙坡头区银基1# 综合楼17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5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JCXZC-2022-032号
项目名称:海原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基本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单位 | 数量 |
1 | 海原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基本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 具体要求详见文件第四章. | 项 | 1 |
合 计 | ******.00 |
合同履行期限:7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及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不允许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授权方式以项目授权为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有效的营业执照;(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投标单位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上查询系统为准,查询记录留存方式:截图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6)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8)须提供近三年的类似业绩1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10日至2022年05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世e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三楼(中卫市沙坡头区银基1# 综合楼178号)
方式:现场报名成功后领取文件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三楼(中卫市沙坡头区银基1# 综合楼178号)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5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三楼(中卫市沙坡头区银基1# 综合楼17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发的《关于有序开放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及相关人员入场要求的通知》,为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请参加本次招标会议的各投标单位委托1-2人到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参与开标活动,开标结束后请迅速离开交易场地。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5月13日,每天上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将获取采购文件所需的《报名登记表》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信用中国截图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送达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南街164号)进行报名并领取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的投标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原县公安局
地址:海原县海城镇政府东街1号
联系方式:孙彬彬 0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南街164号
联系方式:李蓉181*****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蓉
电 话: 181*****519
标签: 业务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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