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埠新丰等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设计方案招标公告

禾埠新丰等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设计方案招标公告

设 计 投 标 须 知
工程名称禾埠新丰等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招标
建设地点吉安市庐陵新区
可行性研究报告 /规划选址意见书/
用地规划许可/
本项目投资约90万元
工程总投资约4500万元拟建结构及
拟建层数/
建筑面积约30000m2
(不包含地下室面积)拟建建筑高度 /
设计工期
要求自2014年10月30日至2014年11月20日 完成设计,
共计 20 日历天
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必须为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以上(含甲级)及城市规划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设计单位投 标 保
证金数额壹万元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及方式本工程招标文件和红线图等资料在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218.64.81.5/infobid/)、吉安建设招标投标网(www.jajszbtb.cn)和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aprtc.gov.cn)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现场踏勘方式自行踏勘(费用自理)现场踏勘方式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招标答疑方式1、可采取无记名电子信箱方式(zaobiaodaili@163.com)提出疑问。
2、提出疑问截止时间:2014年10月8 日下午5时前。
3、招标人将于2014年10月9日在指定网站(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安市建设招标投标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答疑结果。
投 标 文
件 份 数技术标正本一本,副本 二 份;
商务标正本一本,副本 二 份;
方案设计正本一份,副本 二 份。
投 标 文
件 递 交受理
单位吉安市庐陵新区工程建设管理局地 点城南文体路与吉州大道交叉路市民服务中心11楼(城南艺术中心旁)
投 标 截
止 时 间2014年10月27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会时间
2014 年10月27日(上午)9时30分
地点城南文体路与吉州大道交叉路市民服务中心11楼(城南艺术中心旁)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资金到
位情况已到位

第一节 前附表
第二节 综合说明

一、总 则

(一)工程概况
1、工程设计招标范围
⑴本安置用地修建性详细规划(用地面积6.0195公顷)以及其周边规划城市道路围合地块概念性规划设计(用地面积11.9087公顷)。⑵本项目一期启动区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设计概算及施工过程中后续服务(含图审报告和后期设计变更的全部内容)。
本工程设计以规划设计和方案设计招标确定中标设计单位,由规划设计和方案设计中标单位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规划、方案、初步、施工图四部分设计的全部设计费用。
2、工程设计基本条件
(1)建设用地面积(详见本文件第三节第四点);
(2)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 已完成 ;
(3)工程场地自然条件(详见本文件第三节第四点);
(4)其它 / 。
3、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江西省建设厅有关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进行招投标,并得到 吉安市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的监督和备案,现通过 公开 招标方式择优选定设计单位。
(二)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设计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
(2)项目负责人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建筑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原件。
(3)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自200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以下任意一项业绩:①设计合同金额在 70 万元以上的建筑方案设计项目②设计合同面积在24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方案设计项目;③工程造价在3600万元以上的建筑方案设计项目业绩,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如设计合同中未载明合同金额或项目造价、资料不能证明为该负责人业绩,应补充提供建设单位证明及联系电话、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其他资料,类似业绩有效时间以设计合同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
(4) / 单项工程设计(2)和(3)项改提交主持设计人注册(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原件。
(5)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
(6)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的证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或材料的,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
(三)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后,在投标截止期前,因故需更换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组织结构【指项目设计班子,详见投标资格审查表和投标文件商务标】须书面通知招标人,并得到招标人同意后,报分管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案,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无效,不可抗力情况除外。
(四)本招标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 60 天(日历天),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截止时限30日前确定中标人。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解释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投标人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按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按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予以解答。
(六)招标文件的编制责任与组成
1.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者受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其编制责任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委托合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3.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七)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和第(十二)条所述的招标答疑会记录。
(七)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 15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补充通知应报分管监督的招标办备案。
3、补充通知将在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吉安建设招标投标网和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公布,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八)招标文件备案
必须进行设计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并承担编制责任。招标文件发出前,按《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送至县级以上有直接管辖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投标监管机构在备案时如发现招标文件中有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责令招标人改正。

三、投标报价
(九)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执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国家计委、建设部(计[2002]10号)文件规定,其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设计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2、工程设计招标采用方案设计确定设计单位,并负责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所以工程设计投标报价应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总报价。
本工程设计收费以本项目投资为工程设计收费基价,并采用插入法方式计算工程设计收费。
3、投标人工程设计投资估算价超出招标人本招标项目计划投资额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退回。
4、投标报价方式:本工程采用下列第 (2) 种方式。
(1)政府指导价
执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件的规定。
投标人可在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20%范围内浮动。根据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复杂程度等级(详见《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相对应工程),本工程复杂程度等级为Ⅱ级,开标时按该等级随时抽取设计收费竞争系数:
(Ⅰ级):0.875 0.870 0.865 0.860 0.855 0.850
(Ⅱ级):0.995 0.990 0.985 0.980 0.975 0.970
(Ⅲ级): 1.095 1.090 1.085 1.080 1.075 1.070
投标人工程设计收费向下浮动,视为投标人的让利行为,但承担的设计责任仍然是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工程设计范围。
投标人大于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2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为25%)和小于工程设计收费基价20%(不含本数)计取工程设计费的,招标人不能接受,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废标处理。
投标报价在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20%(含)以内,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25%(含)以内为有效投标报价。
(2)市场调节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投标报价工程设计项目。可由招标人提出合理的市场要约价格(招标控制价),投标人以承诺方式投标报价。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20万元(不包含地下室、人防设计费),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或低于招标控制价80%为无效报价。

(3) / 。
5、工程设计收费的调整
(1)工程设计面积变更引起设计收费上下浮动,在±5%以内(含)的,不予调整;
(2)工程设计面积变更引起设计收引费上下浮动超过±5%的,超过剩余部分,按投标人工程设计收费水平进行增减。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设计要素价格的变化,设计中属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内的费用不得调整。并应认真考虑自身商务标中投标报价风险以及中标后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利润,自主投标报价,不得盲目压价,低于成本恶性竞争。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十)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书;
(2)投标书附录;
(3)设计投标报价一览表 ;
(4)商务标正副本之后附工程建设设计报价清单;
(5)设计文件(指设计目标控制承诺)及设计班子和主持设计的注册建筑、结构师简历及组织结构;
(6)参与本工程投标的业绩资料和各种证书、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与商务标装订成册,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7) 。
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设计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承诺书,目标控制承诺;
(5)设计单位概况表;
(6)技术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设计说明
B.规划总平面图(含技术经济指标)、相关功能分析图纸
C.道路交通系统设计
D.景观绿化分析图
E.竖向与市政工程管线综合设计
F.日照分析图
G.项目总体鸟瞰图,反映设计意图的主要街景透视图
H.安置地块所有建筑,包括住宅、配套幼儿园、社区、商业服务、垃圾站等公共设施建筑平面图(含户型指标)、立面图、剖面图,总体地下室平面图
3、方案设计
(1)、方案设计制图规格选择 A 项
A.方案设计统一使用3# 图纸规格,并装订成册。
B.方案设计统一使用 / 图纸规格,并装订成册。
(2)、提供六套A3缩印设计方案,包括所有图纸和文字内容(加盖单位公章及注册建筑师章)
(3)、提供包含所有文字和设计图纸的电子光盘一张(或U盘),文本为DOC格式、图纸为DWG格式、效果图为JPG格式及多媒体解说光盘或U盘。
(4)、效果图打一份A1图
4、本次工程招标要求各投标人提供上述投标文件内容的
(1)商务标部分: (1)—(6) 项材料;
(2)技术标部分: (1)—(6) 项材料。
(3)方案设计部分:(1)——(3)
5、投标人应使用我省 2007 年设计招标投标示范格式文本填写,如相关内容不够填写时,由各投标人自行添补。
(十一)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民币壹万元 (必须到帐,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不能提交现金。
执收单位: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 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都分理处
开户帐号: 171*****100*******
(1)开标时,投标人的银行进帐票据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未按要求提供者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开标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须提供投标保证金到账单位证明,若投标保证金到账单位出现不一致时,以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证明为准。
(3)未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帐户登记备案的企业,退款前需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保证金帐户登记备案。
2、未中标的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发出的未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退回图纸和有关招标资料,招标人同时如数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和资料押金。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和资料押金在与招标单位正式签订合同后5天内,予以退回(无息)。
(十二)现场踏勘与招标答疑会
1、投标人将被邀请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设计投标文件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招标人在发放招标文件后将按投标须知规定的日期组织召开招标答疑会,投标人派代表出席,招标单位对有关问题进行答疑,澄清、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
3、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在招标答疑会召开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人(或在招标答疑会上递交)。
4、会议记录包括所有问题和答复,并在答疑会后2日内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同时报招标办备案,由招标答疑会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招标人将按本文第(七)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
(十三)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按本文件第(九)条规定,编制技术﹑商务投标文件“正本”各一份和投标须知中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含技术、商务标、方案设计三部分)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方案设计、技术和商务标均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印章。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十四)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本工程设计投标文件按要求递交三个投标文件密封袋,并按下列方式密封:
①要求各投标人将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别密封。其中所有技术标专用格式正、副本及有关技术材料装在技术标密封袋中(不含方案设计),商务标专用格式正、副本装在商务标封袋内;
②技术标方案设计部分单独包装密封,包括讲解、介绍方案设计光盘 叁 张。
本工程方案设计采用 暗 标方法评标(方案设计、光盘中均不得有与单位名称及相关连的内容,图纸答字栏和盖章处由投标人用密封条复盖);
③商务、技术标和方案设计内容较多时,可将技术、商务标文件和方案设计各自分别包装在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密封袋内;
④ 。
2、所有封袋封面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3、所有密封袋上都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4、所有密封袋密封口由投标人密封,并在密封袋的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的印章。
5、投标文件(技术标和商务标及方案设计)不能相互错装密封袋。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被判无效或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十五)投标截止期
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应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七)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3、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当场退还给投标人。
4、招标人误收了按规定应当拒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查明情况后将重新退还投标人,已参加评标的将终止评标资格。
(十六)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补充文件。
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密封﹑标志﹑盖章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报有关监督部门视同违约处理,给予不良记录并向社会公布。


六、 开 标
(十七) 开 标
1、在规定的开标时间,投标人到现场,符合开标条件的情况下,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和主持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
2、开标时,招投标监督机构派员到场进行监督。同时邀请出席开标会的单位有 吉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3、投标人代表(指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在规定的开标会时间到达或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视为自动弃权。
(十八) 开标、评标、定标会程序
综合评估法
(1)查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理人证件或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和人员;
(3)宣布主持人、唱标人、监标人、计分人、记录人;
(4)宣布开标纪律和注意事项;
(5)介绍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名单不得介绍);
(6)宣布评标原则,简述评标办法;
(7)查验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
(8)查验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标书的有效性;
(9)招标人开启和查验各参加评审投标人技术标文件签章是否有效,确认后送评标委员会评审;
(10)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规定出示有关证件,查验各投标人的设计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主持设计的注册建筑师(或相关专业)注册资格证书原件,当场检验并预计分。待开启商务标后,预计分送评标委员会确认;
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原件一律当场、当时、当众出示,否则则不予计分;
(11)公布技术标得分情况。
(12)招标人开标各投标人的商务标,查验签章是否有效,确认后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招标人认为需要公布的其它内容,送评标委员会确认后正式生效;
(13)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规定内容评审商务标,统计综合总得分,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不排序);
(14)招标人向投标单位宣布中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
(15)开评标会结束,招标转入定标阶段,招标人返回等候招标人定标后的中标或中标通知书;
(16)将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在本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后,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七、评 标
(十九) 评 标
1、评标工作
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和七部委第12号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评标工作在项目分管的招投标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并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由专家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
(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①投标文件有《评标委员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第20条、第21条、第22条、第23条、第25条规定内容的;
②投标文件有《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局令第2号第36条和第37条规定内容的;
③投标文件有《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2号第16条规定内务的;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2)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①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指点50条、第52第、第53第、第54条、第55条、第57条规定的;
②有违反《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局令第2号第52条规定的;
③有违反《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2号第28条、第29条规定的;
④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3)委托代理人、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或者退回投标文件;
①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②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者经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①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商务标、方案设计相互错装密封袋的;
②工程勘察设计未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
(5)招标人约定的废标、无效标、拒收条款。
① /
② /
③ /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偏差。非重大偏差的其他偏差均属于细微偏差。
2.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下列第 (1) 种方法进行。
(1)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招标项目均采用《江西省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评标办法(试行)》(赣建招标[2007]5号)评标。
详细评审方案设计部分评分选择 ② 项
①公共建筑 ②居住建筑 ③工业建筑 ④市政基础设施
⑤园林绿化 ⑥构筑物、单项专业工程(④⑤⑥项由招标人自行制定该部分评分标准)
(2) 。
设置招标控制价的,当各投标报价全部大于招标控制价时,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按第 (1) 种方法进行。
(1)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共设置 5 人,开标前从吉安市专家评委库中按规定抽取设计类专家 5 人。
(2) 。
4.本工程采用下列第 (2) 种方法确定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
(1)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由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得分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5.本工程的定标原则按下列 (3 ) 条执行;
(1)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中选择总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
(2)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中选择方案设计部分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
(3)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中招标人最满意方案设计为中标人。
6. 为满足大型和标志性建筑的特殊要求,招标人可从资深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专业资深专家 / 人,对中标人或者中标人的方案设计的(创意、安全技术、经济、结构、美观、消防、环保、节能)有关内容按下列第 / 种方式进行专项技术论证(由招标人自行决定是否论证):
(1)对中标候选人方案设计进行 / 专项技术论证;
(2)对中标方案设计进行 / 专项技术论证。
(二十)投标文件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有关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部分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二十一)开评标争议处理
开评标过程发生争议,由评标委员会进行书面裁决,裁决意见应在开标现场公开宣布,投标人对裁决意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提出,评标委员会应当重新裁决,当异议被否决,投标人不得对相同问题再次提出异议。

八、授予合同
(二十二) 中 标
1、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报分管监督的招投标管理机构签收,并于七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不管中标结果如何,招标人都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要求对评标﹑定标情况和未中标原因的任何解释。
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在办理招投标备案时,应将工程的中标情况及主持设计的注册建筑师在省或市级投标信息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4、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十天内与招标人签订设计合同。
5、本招标项目对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实行经济补偿,本设计方案招标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一名,奖金均为 2 万元人民币,(中标单位的对应奖金从设计费中相应抵扣)。
6、其他约定 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取得招标人补偿后,相关投标文件(含装订成册图纸、电子版资料)应交与招标人 。
(二十三) 合同签订及工程担保
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双方签订设计合同。
2、中标人逾期未同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且依法依序另行选择其它中标排序人中标;如在法律规定期限内由于招标人的原因未同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有权依法要求招标人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3、招标人与中标人均应忠实履行合同,当发生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含招标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债权人可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金额内的全部担保责任。
4、设计变更的工程量增减的设计价款调整应在合同中约定。
5、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应按规定报项目分管的招标办备案。
6、本工程实行履约保证金,或者银行保函
①中标人在同招标人签订合同前应依法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数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数额一般为合同总金额的5%~10%)或银行保函。本工程设计我单位要求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 天内提交[本工程选择( /)1、履约保证金;2、保函],比例为合同总金额的 /%。履约保证金或保函的提交方式和地点:/
②在投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合同金额的 / %的支付担保。
③投标人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期限为工程设计完成后28天内一直有效;支付担保至合同约定的设计费支付完后28天内一直有效。
7、工程设计合同担保的担保费用不列入投标报价,在投标附录中计取,并在合同中约定,但担保费用不得超过 / 元。
8、招标人支付担保函和承包商(中标人)履约担保参照《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试行)(建市[2005]74号)示范文本。

第三节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格式

设计合同应采用《建筑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09》和GF-2000-0210)示范文本。
合同协议条款将由招标人(甲方)与中标人(乙方)结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二、 设计合同价款的确定及调整
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中标价即为合同价,任何一方不得违法擅自改变,只有建筑设计面积高于或低于招标公告中规定设计面积5%以上才可调整,超出或低于招标公告中规定设计面积按每平米21元人民币的费用调整增减,属允许范围内的价格调整由甲、乙双方依法规定在合同协议条款中具体明确。)
2、建筑市政工程设计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表
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性工作量比例表

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
建筑与室外工程I级
103060
II级
153055
III级
203050
住宅小区(组团)工程253045
住宅工程2575
古建筑保护性建筑工程302050
智能建筑弱电系统工程4060
室内装修工程5050
园林绿化工程I、II级
3070
III级
302050
人防工程104050
市政公用工程I、II级
4060
III级
5050
广播电视、邮政工程工艺部分4060
电信工程6040
建筑工程式专业建筑35-43
结构24-30
设备28-38
注:提供两个以上建筑设计方案,且达到规定动作内容和深度要求的,从第二个设计方案起,每个方案按照方案设计费的50%另收方案设计费。

三、设计款支付
1.本合同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付费条件付费时间
(同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20%签订合同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
第二次付费30%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15日内
第三次付费45%施工图设计完成并通过主管部门审定合格施工图设计完成并通过主管部门审定合格后15日内
第四次付费5%项目竣工验收合格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夹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2.设计款支付其他约定:
待方案确定后,设计单位应负责完善地下人防设计,并确保符合国家规范通过规划审批,地下室人防设计费另行计算。
四、工程设计经济技术要求
(一)经济技术要求说明
1.本经济技术要求为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目的在于补充、完善对设计的要求,工程设计招标前,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结合招标工程特点、规模、要求编制,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既定内容、顺序自行编制投标文件,以确保工程设计能够最大限度的体现招标人的意愿。
2.大型以上招标项目,招标人 / 要求各投标人对其方案设计给评标委员会进行讲解、介绍。有要求的,投标人应将讲解、介绍方案设计所需的图片、录相等资料制作成光盘密封递交,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不得超过。如讲解、介绍的内容与正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以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3. /
(二)工程基本情况(招标文件第二节工程概况)
1.工程筹备情况
工程前期工作已筹备完成
2.工程建设用途、使用性质、标准
居住建筑

3.工程场地自然条件[包括现场环境、地形、地貌、地下管线、地质、水文、地震烈度、气温、风向及风力等方面自然条件](招标文件第三节合同主要内容)。
/
(三)规划设计条件及要求(合同主要内容)
1.规划设计条件及要求:以 / 年 / 月 / 日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本工程《项目选址意见书》或《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为依据。
2.规划设计条件其它要求: 参照《规划与建筑方案设计任务书》(详见附件二) 。
(四)环保、消防、人防、抗震设防、节能、市政配套等方面要求(合同主要内容)
建筑节能设计目标: 按国家相关规范
建筑环保设计目标: 按国家相关规范
消防设计: 按国家相关规范
抗震设计: 按国家相关规范
人防设计: 按国家相关规范



(五)投资控制要求(合同主要内容)
投资要求控制在本项目投资4500万元内 。
(六)设计标准及要求(合同主要内容)
1.平面布置要求: 按招标人要求

2.建筑层数和层高要求: /

3.工艺技术要求: /

4.引入新概念、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要求: /


5.其他要求: /

(七)设计深度及内容要求(合同主要内容)
1.提交的方案设计文件(图纸)应满足国家有关设计深度的规定。
2.设计内容(范围)包括总平面、红线内的道路及管网、建筑单体、
,其中建筑单体包括 。
3.设计文件(成果)要求
(1)各方案设计单位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任务书的有关要求,应完整、系统有条理,达到要求的内容和深度。
(2)设计成果应包括方案说明书、图纸。
(3)所有涉及成果的文字说明和文字标注均需采用中文版本。
(4)设计图纸和文本文件必须做到清晰、完整,尺寸齐全、准确,同类图纸规格应尽量统一。
(5)其它要求: /

(八)设计工期要求(合同主要内容)
本工程设计按方案深化、初步、施工图三个阶段进行,总设计工期为 20日历日。具体分段完成时间要求如下:
1、方案深化设计时间要求: 5 日历天 。
2、初步设计时间要求: 5日历天 。
3、施工图设计时间要求: 10 日历天 。
(九)采用特殊工程规范、标准要求(合同主要内容)


(十)其他方面要求
1.本工程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局令第2号)、《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2号)、《江西省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赣建字[2006]7号)等有关法规、规定执行。
2.

第四节 技术规范
本工程执行国家相关的工程技术规范及标准和江西省相关地方标准。
一、常规工程技术规范
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和措施。
二、特殊工程技术规划


三、对材料的质量和技术要求
按国家和行业颁发的检测及试验标准执行。
四、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



第五节 招标投标各种文件格式
采用《江西省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示范格式文本》。

第六节 图纸和技术资料
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
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法定代表人(章)

(章)
年 月 日招









备案受理人


负责人


(章)

年 月 日
附件1:
禾埠新丰等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招标评标办法
为保证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以下简称设计)招标评标工作的公正性,促进公平竞争和设计工作质量、水平的提高,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设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设定分值为100分。其中技术标(方案设计)80分,商务标(报价、综合素质)20分,综合得分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不排序)或者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
开标和评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并按规定程序进行。
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构筑物和单项专业工程设计招标参照本办法执行。
开  标
一、开标准备工作
(一)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接受投标文件,并登记保管;
(二)在规定时间宣布开标会开始,并点到。
二、开标程序
(一)查验各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的证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当众宣读;
(二)介绍参加开标会的行政监督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
(三)宣布主持人、唱标人、监标人、计分人、记录人;
(四)宣布开标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五)介绍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情况(专家名单不得介绍);
(六)宣布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七)查验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及招标人开具的收据原件;
(八)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确认密封是否有效;
(九)当众开启技术标,查验标书签章情况并确认有效后,送评标委员会评审;
(十)按评标办法规定,在开标现场查验各投标人参与计分的材料原件或证书原件(不含证明材料),当场核验并预计分。待开启商务标后,预计分送评标委员会确认;
(十一)公布技术标得分;
(十二)开启商务标,查验标书签章情况并确认有效后,宣布投标报价等内容;
(十三)送评标委员会评审,评标委员会统计各投标人总得分,推荐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不排序),并签名确认;
(十四)公布总得分,宣布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
(十五)宣布开标、评标会结束。
投标人提供的参与计分的证件(书)、材料一律当场、当时、当众出示,否则不予计分。

评  标

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及本办法进行评标。详细评审某项评分内容计为零分时,评标专家应说明计零分的依据及理由,未说明依据及理由的,该评标专家评分作废。
一、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首先按《江西省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暂行办法》(赣建字〔2006〕7号)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评审投标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其次审查投标文件是否有不符合城市规划、建筑安全及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情况,有上述内容的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应逐项列出各投标文件存在的全部偏差和废标内容。
(一)对重大偏差和废标的认定
重大偏差和废标应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评标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重大偏差和废标的规定,认真公正地进行认定,必要时应采用询标方式听取投标人对相关问题的解释。重大偏差和废标认定后,全体评委应签名。
评标委员会不得任意扩大重大偏差和废标的认定范围。
(二)对细微偏差的认定
非重大偏差的偏差,认定为细微偏差。细微偏差系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信息不会对其它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在评标结束前,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书面补正,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予以书面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处理或者否决其投标。
二、详细评审(百分制评分)
评标方法、标准具体如下:
(一)技术标(方案设计)评分(80分)
专家对技术标独立评标计分,取所有专家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
1、工程设计目标控制(12分)
目标控制应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
投标文件目标控制的制定应满足招标文件的合理性要求,评分详见技术标专用格式。
(1)设计质量目标控制(3分)
①控制目标明确1分,基本明确0.5分,不明确0分;
②控制方法合理可行2分,基本可行1.5分,不可行0分。
(2)设计进度目标控制(3分)
①控制目标明确1分,基本明确0.5分,不明确0分;
②控制方法合理可行2分,基本可行1.5分,不可行0分。
(3)设计投资目标控制(3分)
①控制目标明确1分,基本明确0.5分,不明确0分;
②控制方法合理可行2分,基本可行1.5分,不可行0分。
(4)设计安全目标控制(3分)
①控制目标明确1分,基本明确0.5分,不明确0分;
②控制方法合理可行2分,基本可行1.5分,不可行0分。
2、方案设计评审(68分)
评标时按招标文件的约定选择相对应的建筑类型评分标准进行。
(2)居住建筑(含以居住为主的综合建筑小区)(68分)
①建筑创意(20分)
A、立意新颖8分,立意一般6分;
B、外观、造型整体效果最佳12分,整体效果较好8分,整体效果一般6分。
②功能设计(35分)
A、总平面布置合理10分,基本合理6分,不合理0分;
B、平面功能设计合理 9分,基本合理5分,不合理0分;
C、是否符合现行建筑设计标准、规范(规程)6分。
其中:
a、符合制图标准0.5分,不符合0分;
b、符合城市规划要求1分,不符合作废标处理;
c、符合建筑安全要求1分,不符合作废标处理;
d、符合建筑防火要求1分,不符合0分;
e、符合建筑环保要求1分,基本符合0.5分,不符合0分;
f、符合建筑节能要求1.5分,基本符合1.0分,不符合0分。
D、景观设计合理6分,基本合理3分,不合理0分;
E、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合理应用一项及以上的4分,基本合理应用一项及以上的3分,不合理或无应用的0分。
③经济技术指标(13分)
A、建筑技术指标满足要求4分,基本满足要求3分,不满足0分;
B、工程投资估算准确5分,基本准确4分,不准确0分;
C、经济分析合理4分,基本合理3分,不合理0分。
(二)商务标内容评分(20分)
1、综合素质(10分)
(1)资质证书评分(3分)
①凭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以上(含甲级)及城市规划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计3分;
②凭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以上(含甲级)及城市规划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计2分;
(2)业绩(3分)
符合招标公告的业绩要求计3分。
(3)建筑设计主持人执业资格(2分):
凭建筑设计主持人注册资格证书原件按下列标准计分:
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计2分。
(4)设计人员配套(2分)
凭商务标组织结构中的全部人员的高级职称或与设计相关注册资格证书复印件(同时取得高级职称和注册资格仅计一次)按下列标准计分:
①专业配套完整,高级职称和注册资格人员占60%以上(含)计2分;
②专业配套完整,高级职称和注册资格人员占40%以上(含)计1.5分;
③专业配套完整,高级职称和注册资格人员占40%以下计1分。
④专业配套不完整的计0分。
(5)市场行为倒扣分
开标之月前12个月内,凭处罚文件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息网上公布的不良行为信息扣分。
①受建设部处罚或记不良行为的倒扣3分;
②受省建设主管部门处罚或记不良行为的倒扣2分;
③受市建设主管部门处罚或记不良行为的倒扣1.5分;
④受县建设主管部门处罚或记不良行为的倒扣1分。
投标人提供的证件、证书、有关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2、投标报价(10分)
具体计分方法:
(1)公布技术标得分后,由招标人代表按招标文件的约定或者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中相对应工程的复杂程度等级确定下列其中一组设计收费竞争系数,并随机抽取一个设计收费竞争系数。
设计收费竞争系数(β值)等级分为三组:
(Ⅰ级)0.875、0.870、0.865、0.860、0.855、0.850;
(Ⅱ级)0.995,0.990,0.985,0.980,0.975,0.970;
(Ⅲ级)1.095、1.090、1.085、1.080、1.075、1.070。
(2)公布并确认有效投标报价
市场调节价
工程设计投标报价满足招标文件约定的招标控制价为有效报价,超出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或者低于招标控制价20%的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3)有效报价得分计算
①合理得分基准点计算
J=βAp
J——合理得分基准点
β——设计收费竞争系数
Ap——所有有效工程设计收费报价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平均值
Ap=(A1+A2+┄┄+An)÷n
A——投标人工程设计收费报价
n——参与平均的投标人数量
②有效投标报价计分表
       得分
投标报价计分范围划分得分
投标报价大于基准点其余投标报价5分
第二个接近基准点6分
第一个接近基准点7分
投标报价等于基准点基准点(J)8分
投标报价小于基准点第一个接近基准点9分
第二个接近基准点10分
第三个接近基准点7分
其余投标报价6分
三、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
(一)评标委员会统计投标人综合总得分,并签名确认;
(二)将得分自高到低排序前三名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不排序),并在开标会现场宣布中标候选人名单。
(三)最终结果由招标人组成定标委员会,对排序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由小组成员投票选择,得票最高的方案确定为中标方案,将方案设计单位定位为中标单位,其余两家中标候选人依序确定补偿费用,最后在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吉安市建设招标投标网和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公示。

附件二
禾埠新丰等城中村改造安置用地规划与建筑方案设计任务书
一、项目概况
根据城西南片区控规与后河滨水地区城市设计, 禾埠新丰城中村改造安置用地位于古后河绿廊三期工程内的周边规划道路围合地块中,其中东、南面临规划道路,西、北面临接现状村庄用地,用地面积:6.0195公顷,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可兼容的配套商业服务设施建筑,建筑面积不大于该地块计容面积的10%)
二、项目设计内容及要求
1、本安置用地及其周边规划城市道路围和构成的整个地块概念性规划(用地面积:11.9087公顷)。
2、本安置用地(用地面积:6.0195公顷)修建性详细规划,内容及深度须达到《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修建性详细规划规定要求。
3、该安置地块一期启动区住宅单体、配套物业、社区等公共服务设施建筑方案设计(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其内容及深度须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要求。
三、规划及建筑设计要求
(一)主要规划技术指标
建筑密度≤20.0%,容积率≤2.4,绿地率≥30%。
(二)规划控制要求
1、规划布局:要求对该周边规划道路围合地块进行整体概念规划,统一进行用地功能布局、道路交通组织、绿化景观设计等,重点考虑一期用地规划与建筑布局、建筑户型平面、立面设计。
2、建筑高度:建筑主体高度控制在80M以下。建筑高度层次由西面向东渐高处理。其中地块临后河西面规划道路建筑高度在27米以下。
3、建筑间距:按照《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相关规定控制。
4、建筑后退及离界:建筑H<24M,后退东面和南面规划道路至少8M;建筑24≤H<50M,后退东面和南面规划道路至少12M;建筑50≤H<100,后退东面和南面规划道路至少15M。高层主朝向离界至少15M,次朝向离界至少9M。地下建筑物的离界距离,不得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的0.7倍,最小值为3M。建筑的退让、离界须满足《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并同时符合房屋建筑间距相关规定控制的要求。
5、道路交通:
(1)交通出入口方位:机动车主出入口设置在东、西面规划道路,次路口设置在南面规划道路,出入口开口宽度及位置应符合《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的有关要求。
(2)停车泊位:住宅机动车停车泊位按1.0泊位/户,非机动车按泊位0.5/户配建,配套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按0.8泊位/100㎡,地面停车位 总停车位的20%。机动车位要求在报送图纸中对进行编号,标明停车方式,且在经济技术指标中注明各类性质建筑配建的停车位数量。
6、绿化环境:绿地率≥30%,绿地应按国家有关城市绿地设计的规范及园林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
7、建筑风格、色彩:现代风格,色彩与周边建筑环境相协调。
8、建筑户型比例:多层、小高层住宅户数约250套,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具体户型比例见附件。
(三)、公共服务及市政公用设施
1、按总建筑面积的3‰配建物业管理用房,结合住宅区中心区或住宅区出入口附近集中设置,不得设置在地下,室内层高不小于2.2米。
2、根据吉办发【2010】13号文件要求,按城西南片区路网及古后河绿廊工程拆迁安置地块的住宅建筑总面积1.5‰预留社区管理用房(含社区办公、服务、文化、卫生、体育、养老等设施),应结合住宅区中心或住宅区出入口相对集中设置,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属街道(乡镇)。
3、临南面规划道路配建菜市场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菜市场设置在建筑首层。配建压缩式垃圾收集站、公侧一处,建筑面积150㎡,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当地环卫管理部门。
4、结合城市道路设计,搞好地块竖向、园林绿化设计及给排水、电力电讯等市政工程管线综合设计、建筑的亮化景观设计,并须按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要求进行专项方案设计并报规划建设部门审查备案。
5、结合地块周边现状,合理进行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按要求配建人防设施,处理好地上与地下空间联系,满足人防、消防等相关规范规定要求。
6、各类配套设施须在总平面图、建筑平面设计图中准确标注位置、面积、楼层、用途等相关信息,在经济技术指标中标注面积。
(四)、城市设计及其它
1、报审规划及建筑方案要求在最新现状地形图上,反映周边现状建筑及环境的关系,考虑建筑群体的空间布置及景观环境艺术。报审建筑方案要求反映临街多视角的平视建筑透视效果图。
2、建筑外墙采用高档、优质材料饰面,并避免因材料脱落而产生的安全隐患。建筑外墙上的空调室外机及管线应要求结合建筑设计进行统一隐蔽设置。
3、规划及建筑方案要求在最新现状的地形图上,反映周边现状建筑及环境的关系,考虑建筑群体的空间布置及景观环境艺术。
4、在规划总平面图中,应明确标注各栋建筑性质、层数及相关规划技术经济控制指标;在建筑平面设计中,应明确标注每层建筑使用功能,建筑面积,并在电子文件中保留计算建筑、绿地面积的框图。
5、建筑要求进行日照分析,并出具日照分析报告。新建建筑自身及对其与周边居住建筑在满足日照分析要求时,须同时符合《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的相关要求。
(五)住宅户型设计
1、户型平面应总体布局合理,动静分区,各功能空间采光通风良好,使用功能互不干扰。
2、户型平面设计应注重创新,给业主以较多的附加值、较高的得房率,应结合结构、设备及室内装修的各项要求。
3、户型面积指标应计算准确,户型比例如下
120-130平米户型约150套;
90-100平米户型约60套;
70-80平米户型约30套。
四、规划与建筑设计成果要求
1、设计说明
2、规划总平面图(含技术经济指标)、相关功能分析图纸。
3、道路交通系统设计
4、景观绿化分析图
5、竖向与市政工程管线综合设计
6、日照分析图
7、项目总体鸟瞰图,反映设计意图的主要街景透视图
8、安置地块一期启动区住宅单体,配套社区、菜市场等公共设施建筑平面图(含户型指标)、立面图、剖面图,总体地下室平面图;
以上设计成果缩印成A3格式方案文本,提供数量为6本,加盖单位公章及注册建筑师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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