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连城生态环境局连城县2022年农村环境委托监测服务项目供应商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公告
龙岩市连城生态环境局连城县2022年农村环境委托监测服务项目供应商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连城县2022年农村环境委托监测服务项目供应商资格预审公告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龙岩市连城生态环境局 | ||
行政区域 | 龙岩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5月10日21:36 |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 | 2022年05月17日17:00 | ||
资格预审日期 | 2022年05月17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金华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2*****335 | ||
采购单位 | 龙岩市连城生态环境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莲峰镇东环北路7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金华 0597-*******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华莲社区龙岩大道中276号A幢(龙工大厦)2102、21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燕 0597-******* |
项目概况
连城县2022年农村环境委托监测服务项目供应商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龙岩市连城生态环境局(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东环北路79号)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2年05月17日 17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连城县2022年农村环境委托监测服务项目供应商资格预审公告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连城县2022年农村环境委托监测服务项目
供应商资格预审公告
龙岩市连城生态环境局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2年度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有关安排的通知》及《福建省龙岩环境监测中心站关于印发〈2022年龙岩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要求,拟于近期对“连城县2022年农村环境委托监测服务项目”开展对外招投标工作,现公开邀请有能力的供应商于2022年05月 17日前携带或邮寄相应证明材料到龙岩市连城生态环境局报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拟邀投标供应商的资格应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
1.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出具书面承诺声明;(格式自拟)
1.3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
1.4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1.5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1.6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认定检测能力。应在投标申请文件中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
1.7供应商应根据《龙岩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龙环〔2019〕344号)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获得“已入库机构”资格及开展监测工作;
1.8本次委托监测项目详见附件1至附件5;本项目允许中标人进行分包,但分包项目不能超过委托项目总数量的20%。(按监测因子计算,相同监测因子不得重复计算,本项目共 37个检测因子,分包不能超过8个。)
1.9其他相关材料。
注: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且密封提交。
二、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05月17日下午17:00,请有意向的投标供应商携带或邮寄报名资料前来报名。
三、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名、邮寄地址:龙岩市连城生态环境局(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东环北路79号)
联系人:林金华 联系电话:152*****335
四、证明材料递交要求
4.1证明材料的装订要求:供应商应将证明材料(1份)应装订成册。
4.2投标人应将证明材料密封在一个密封袋里。封口处均应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3在证明材料密封袋上应:
⑴写明招标人名称;
⑵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①项目名称;
②投标人名称;
③投标人地址;
④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五、发布预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六、代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单位: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七、合格邀请名单的确定
龙岩市连城生态环境局评审小组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综合评议后确定邀请招标对象。对确定邀请对象,我局将另行通知至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请投标供应商知悉。
招 标 人:龙岩市连城生态环境局
2022年05月10日
附件1
连城县2022年农村“千吨万人”
水环境委托监测服务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断面数量 | 期数 | 样品描述 | 分析项目 | 报价 | |
单价 | 总价 | ||||||
1 | 揭乐东坑水库、 姑田元甲电站、 莒溪龙潭口、 庙前将军山、 新泉蜈蚣山、 文亨鸬鹚溪、 朋口寨上乾、 朋口溪甲水库、 四堡龙咀水库、 文亨丘塘水库、 莒溪草潭取水口 | 11 | 4期/年(共28项,委托20项) | 地 表 水 (现场采样) | 铜 | ||
锌 | |||||||
铅 | |||||||
镉 | |||||||
砷 | |||||||
汞 | |||||||
硒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
硫化物 | |||||||
挥发酚 | |||||||
氯化物 | |||||||
氰化物 | |||||||
总氮 | |||||||
氟化物 | |||||||
硝酸盐氮 | |||||||
硫酸盐 | |||||||
粪大肠菌群 | |||||||
石油类 | |||||||
铁 | |||||||
锰 |
附件2
连城县2022年乡镇饮用水水环境委托监测服务项目
序号 | 监测范围 | 监测点位 | 监测频次 | 备注 | 分析项目 | 报价(元) | |
1 | 乡镇饮用水水环境监测 | 曲溪新人寨、 宣和寨头坑、 北团牛石山、 四堡团结水库、 塘前石槽坑、 罗坊坪坑、 赖源东山岐、 | 7 | 上半年1次,下半年1次,全年2次 | 地表水 委托20项 (现场采样) | 铜 | |
锌 | |||||||
铅 | |||||||
镉 | |||||||
铁 | |||||||
锰 | |||||||
砷 | |||||||
汞 | |||||||
硒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
硫化物 | |||||||
氯化物 | |||||||
氰化物 | |||||||
总氮 | |||||||
氟化物 | |||||||
硝酸盐氮 | |||||||
硫酸盐 | |||||||
石油类 | |||||||
粪大肠菌群 | |||||||
挥发酚 | |||||||
隔川水厂、 林坊岗尾水厂 | 2 | 上半年1次,下半年1次,全年2次 | 地下水 委托33项 (送样) |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 |||
氰化物 | |||||||
氟化物 | |||||||
氯化物 | |||||||
硝酸盐氮 | |||||||
亚硝酸盐氮 | |||||||
硫酸盐 | |||||||
总大肠菌群 | |||||||
铁 | |||||||
锰 | |||||||
铜 | |||||||
锌 | |||||||
砷 | |||||||
汞 | |||||||
铅 | |||||||
镉 | |||||||
硒 | |||||||
色 | |||||||
嗅和味 | |||||||
肉眼可见物 | |||||||
溶解性总固体 | |||||||
铝 | |||||||
挥发酚 | |||||||
硫化物 | |||||||
钠 | |||||||
菌落总数 | |||||||
碘化物 | |||||||
三氯甲烷 | |||||||
四氯化碳 | |||||||
苯 | |||||||
甲苯 | |||||||
总α放射性 | |||||||
总β放射性 | |||||||
合计 |
附件3
连城县2022年农村环境质量试点委托监测服务项目
序号 | 监测任务 | 监测范围 | 点位 | 监测频次 | 备注 | 监测项目 | 报价 | |
1 | 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 | 连城县培田村 连城县塘前村 | 培田村1个 | 每季度监测 1 次、1次5天,全年 4 次; | 现场采样 | 环境 空气 | 二氧化硫 | |
氮氧化物 | ||||||||
可吸入颗粒物 | ||||||||
细颗粒物(PM2.5) | ||||||||
一氧化碳 | ||||||||
臭氧 | ||||||||
培田村 塘前村共2个 | 每季度监测 1 次、全年 4 次 | 土壤 | pH | |||||
阳离子交换量 | ||||||||
镉 | ||||||||
汞 | ||||||||
砷 | ||||||||
铅 | ||||||||
铬 | ||||||||
铜 | ||||||||
镍 | ||||||||
锌 | ||||||||
农村县域河流湖库:罗王 | 1 | 每季度监测 1 次、全年 4 次 | 地表水委托18项 | 铜 | ||||
锌 | ||||||||
铅 | ||||||||
镉 | ||||||||
砷 | ||||||||
汞 | ||||||||
硒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
硫化物 | ||||||||
挥发酚 | ||||||||
氯化物 | ||||||||
氰化物 | ||||||||
总氮 | ||||||||
氟化物 | ||||||||
硝酸盐氮 | ||||||||
硫酸盐 | ||||||||
粪大肠菌群 | ||||||||
石油类 | ||||||||
农村农业面源:南山下、上琴大桥、下车桥 | 3 | 每季度监测 1 次、全年 4 次 | 地表水委托2项 | 总氮 | ||||
硝酸盐氮 | ||||||||
合计 |
附件4
连城县2022年新增县级以上其他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委托监测服务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断面数量 | 期数 | 样品描述 | 分析项目 | 报价 | |
单价 | 总价 | ||||||
1 | 姚坪水厂 鲜水塘水厂 | 2 | 每季度的第一个月采样4期/年(委托33项) | 地 下 水 (现场采样)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
氰化物 | |||||||
氟化物 | |||||||
氯化物 | |||||||
硝酸盐氮 | |||||||
亚硝酸盐氮 | |||||||
硫酸盐 | |||||||
总大肠菌群 | |||||||
铁 | |||||||
锰 | |||||||
铜 | |||||||
锌 | |||||||
砷 | |||||||
汞 | |||||||
铅 | |||||||
镉 | |||||||
硒 | |||||||
色度 | |||||||
挥发酚 | |||||||
嗅和味 | |||||||
肉眼可见物 | |||||||
溶解性总固体 | |||||||
铝 | |||||||
硫化物 | |||||||
钠 | |||||||
菌落总数 | |||||||
碘化物 | |||||||
三氯甲烷 | |||||||
四氯化碳 | |||||||
苯 | |||||||
甲苯 | |||||||
总α放射性 | |||||||
总β放射性 | |||||||
总价 |
附件5
连城县2022年千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源地
委托监测服务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监测范围 | 监测点位 | 监测频次 | 备注 | 分析项目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千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水环境监测 |
| 35 | 上半年1次,下半年1次,全年2次 | 地表水 委托20项 (现场采样) | 铜 | |||
锌 | |||||||||
铅 | |||||||||
镉 | |||||||||
铁 | |||||||||
锰 | |||||||||
砷 | |||||||||
汞 | |||||||||
硒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
硫化物 | |||||||||
氯化物 | |||||||||
氰化物 | |||||||||
总氮 | |||||||||
氟化物 | |||||||||
硝酸盐氮 | |||||||||
硫酸盐 | |||||||||
石油类 | |||||||||
粪大肠菌群 | |||||||||
挥发酚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根据《龙岩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龙环〔2019〕344号)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获得“已入库机构”资格及开展监测工作。本次委托监测项目详见附件1至附件5;本项目允许中标人进行分包,但分包项目不能超过委托项目总数量的20%。(按监测因子计算,相同监测因子不得重复计算,本项目共 37个检测因子,分包不能超过8个。)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11日至2022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龙岩市连城生态环境局(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东环北路79号)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现场或邮寄报名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1.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
1.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出具书面承诺声明;(格式自拟)
1.3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
1.4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1.5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1.6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认定检测能力。应在投标申请文件中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
1.7投标单位应根据《龙岩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龙环〔2019〕344号)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获得“已入库机构”资格及开展监测工作;
1.8本次委托监测项目详见附件1至附件5;本项目允许中标人进行分包,但分包项目不能超过委托项目总数量的20%。(按监测因子计算,相同监测因子不得重复计算,本项目共 37个检测因子,分包不能超过8个。)
1.9其他相关材料。
注: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且密封提交。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 5 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 。
1.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2.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则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 2022年05月17日 17点00分 (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龙岩市连城生态环境局(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东环北路79号)。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2年05月17日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岩市连城生态环境局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莲峰镇东环北路79号
联系方式:林金华 05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华莲社区龙岩大道中276号A幢(龙工大厦)2102、2105室
联系方式:黄燕 05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金华
电 话: 152*****335
标签: 环境委托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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