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港口新河电站工程招标公告
新建港口新河电站工程招标公告
崇阳县新建港口新河电站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YZB2014-C-0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崇阳县新建港口新河电站工程,已由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崇发改字【2013】3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崇阳县新建水电站工程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立方和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崇阳县新建港口新河电站工程
2.2主要建设内容:挡水、下游河道防护、电站厂房、尾水渠、升压站、栏污栅、办公宿舍楼、交通公路等。
2.3建设地点:崇阳县港口乡港口村六组。
2.4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4年10月。
2.5工程质量要求: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4)近三年内(2011年8月至今,以施工承包合同的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项类似工程(水利工程)业绩。
(5)A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B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需与拟派五大员中的安全员一致)均须取得了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C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且在湖北省内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D配备具有水利专业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和资格证)的五大员,其中施工员和安全员在湖北省内无在建工程;
E以上人员必须具有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
(6)投标申请人必须取得了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和咸宁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备案登记表》方可参与投标活动;外省投标企业须同时出具《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7)近二年(从2012年8月至今)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3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承诺书,承诺内容为不转包、不违法分包和守信誉。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申请人必须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前来报名。
5.2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必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咸宁市水利水电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备案登记表》、建造师注册证,以上证件在报名时提供原件审查报名资格,同时提供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3获取时间:2014年9月29日至2014年10月10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5.4获取地点: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阳县天城镇隽北大道,发展大厦4楼)。
5.5购买招标文件等技术资料费用:每套售价800元,网员信息费按国家相关规定收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29日9:00时整,地点: 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阳县天城镇隽北大道,发展大厦4楼);
6.2开标时间为2014年10月29日9:00时整,地点: 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阳县天城镇隽北大道,发展大厦4楼);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崇阳县新建水电站工程项目部
地 址:崇阳县水利局
联 系 人:王耀华
电 话:159*****32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立方和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 寒
电 话:159*****731
电 话:***-********(传真)
201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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