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苏州区企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诊断服务003的招标公告
2022年度苏州区企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诊断服务003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度苏州工业园区企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诊断服务003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5月3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H2022-Y-G-005-003
项目名称:2022年度苏州工业园区企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诊断服务003
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玖佰捌拾贰万伍仟元整
人民币(小写):¥9,825,000.00元
标段号 | 预算金额(万元) |
001 | 260 |
002 | 225 |
003 | 177.5 |
004 | 177.5 |
005 | 142.5 |
最高限价:本项目合同服务价款结算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结算标准(2.5万元/家)*中标折扣率*诊断企业数量。诊断企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各标段结算上限为相应标段预算金额。投标人根据价格结算标准报投标报价折扣率,当0<投标报价折扣率≤100%,为有效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
采购需求:
深入企业进行实地调查研究,运用先进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理念和技术,结合制造业企业现有工厂/车间实际情况,围绕企业智能化、数字化建设需求和存在问题,为企业提供现状分析、评估诊断和能力提升服务。帮助企业编制企业智能工厂/车间建设顶层设计方案,寻找生产、管理流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和改善点,着力增强业务流程、数据集聚和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能力。围绕企业管理能力提升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和服务,帮助企业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提升。具体包括:
1.制定详实的调研方案和计划,与被诊断企业充分沟通交流,争取被诊断企业的配合;
2.组建行业专业诊断小组(原则上不少于5人)深入每家被评估企业现场开展现场咨询诊断服务,每家企业现场诊断服务不少于4次,单次诊断时间不少于半天(3小时),现场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 对企业智能化数字化现状进行了解和评估,分析企业存在问题,提供合适的方案建议;
2.2 根据诊断情况组织被诊断企业与相关服务商的供需对接,帮助企业落实诊断方案;
2.3 根据被诊断企业情况进行“智改数转”相关政策宣贯及主题培训(不少于2次)。
3.服务商应就诊断成果向每家被诊断企业进行汇报(不少于2次),诊断工作完成后,就诊断情况向甲方进行汇报。
4.鼓励符合条件的被诊断企业申报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类项目、资金并根据被诊断企业需求为被诊断企业提供申报辅导。
5.中标单位需接受甲方及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机构对诊断工作过程进行监督,根据要求积极主动汇报提交诊断工作进度情况,并根据甲方需求提供驻点对接服务。
6.标段划分说明:本次招标项目共5个标段(标段号为001到005)。投标人可以根据要求选择其中部分或全部标段进行投标,所投标段于获取招标文件时确认,确认后不再变更。
本次招标每个投标人的累计中标标段数量最多不得超过一个。若投标人按评标方法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的标段数超过一个,则依开标顺序(各标段开标顺序为自然标段顺序),按先开先中的原则,确定该投标人的中标标段,其余标段将自动失去中标资格,不应计入该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
若某标段因质疑、投诉等事项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不影响其它任何标段的中标结果。
7.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根据最终评分由高到低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前述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选择前两名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人。如选取中标候选人时出现评审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并列情况的,则由公证机构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优先选取顺序。
8.诊断企业信息
标段序号 | 标段描述 | 诊断数量(预估) |
001 | 高贸区:电子、装备类企业 | 104 |
002 | 高贸区:其他企业 | 90 |
003 | 商务区企业 | 71 |
004 | 度假区企业 | 71 |
005 | 科创区企业 | 57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诊断和评估报告,1年内提供后续咨询服务。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但最多接受三个单位组成联合体进行报名及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分别提供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并签署联合投标协议书(包括分工和合同份额等)。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5月17日。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
1、供应商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系统线上领取采购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2、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投标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时工)、0512-********(盛工)、********(谢工)。经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投标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CA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3、 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和办理使用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各位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投标。
4、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信息获取方式:
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后,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按钮,进入“招标(采购)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操作后,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图纸文件,下载完成。下载文件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并打印、保留“《交易文件下载确认单》”。
注:供应商打印、保留“《交易文件下载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5、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将在园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推送,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询或下载,作为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6、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负责。
注: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5月3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疫情期间必须采购的理由:因苏州工业园区正全面推进 “5G+工业互联网”建设,为助力区内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推动“5G+工业互联网”技术融合应用,需在疫情期间正常开展此项目的采购活动,确保项目按时顺利完成。请各投标人做好疫情防护工作。关于疫情期间参加交易的进场要求,请关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通知,以最新通知为准!通知情况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工作动态-关于疫情期间参加交易的提示。
2、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供应商应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请使用“苏州园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及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苏州工业园区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即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请查阅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投标文件的组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技术支持
①招投标工具及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新点客服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客服电话:**********;电话:0512-********;手机:151*****200
②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电话: 0512-********;手机: 173*****859
4、本项目支持网上不见面开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的相关规定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招标文件第四章相关要求执行。其中,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九条规定的,对其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名 称: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委员会
联 系 人:毛圣泽
联系电话:0512-********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
采购代理单位
名 称: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周文娴、张宬
地 址: 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传 真: 0512-********
邮政编码: ******
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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