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扎县巴扎乡色尼示范引领村及民房改造整合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申扎县巴扎乡色尼示范引领村及民房改造整合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申扎县巴扎乡色尼示范引领村及民房改造整合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10 23:0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申扎县巴扎乡色尼示范引领村及民房改造整合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申扎县巴扎乡色尼示范引领村及民房改造整合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申扎县巴扎乡色尼示范引领村及民房改造整合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那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农经〔2022〕30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申扎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巴扎乡色尼示范引领村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民房改造项目资金来源为市级配套、县级配套及群众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巴扎乡色尼示范引领村项目国家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民房改造项目资金市级配套出资比例为65.6%,级配套出资比例为6.9%,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27.5%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2项目规模:专业合作社生产功能房 646.22㎡;养殖基地1595.85㎡;浴室 194.49㎡;储备库 788.8㎡;牛棚圈提质改造32.86㎡;羊棚圈提质改造 575.58㎡;新建垃圾池500.00㎡;村容村貌整治工程:停车位混凝土铺装1206㎡、篮球场地面铺装753.5㎡、硬质铺装2037.35㎡、宣传栏6个、防腐木坐凳9个;供水工程:综合房46. 47㎡、取水房(备用)30㎡、清水池1座;生态卫生厕所179.2㎡;道路排水工程1项,室外强电工程1项,太阳能路灯160盏,风貌保留及升级改造1200㎡,构筑物清理及外运1614.79㎡,3处羊棚圈进场碎石道路1050㎡;浴室采暖194.49㎡;温室改造1项,公厕及运动场周边硬化633.18㎡,养殖基地外接电1100m。育肥基地生产棚区库房(繁育基地)、牛棚圈提质改造地块附属1400㎡,硬化地面2156.1㎡;砖砌围墙(H=1.08米)420m、(大门1座)等,设备及工器具购置包括垃圾桶10个、3.5m?的垃圾箱2套、勾臂式垃圾车1辆、体育及健身设施1项、400KVA箱变1套、太阳能热水器5套、供水工艺设备2套、变频加压泵1套、加药系统1套、一体化净水设备1套、消防水池1座、生活水箱1套、80KVA箱变1套;原有住房提升改造(54户)4255.32㎡等附属设施。工器具购置安装。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巴扎乡色尼示范引领村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民房改造项目资金来源为市级配套、县级配套及群众自筹。资金已落实;

2.4建设地点:申扎县境内;

2.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的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

2.6.1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6.2工程所有物资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6.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申扎县巴扎乡色尼示范引领村及民房改造整合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设计(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程测量、勘界、地质灾害评估、水文(水文勘察、水质检测、水资源论证)、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配合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三、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如下:

设计资质要求: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3.3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和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或建筑专业一级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 类证)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投标人须为其购买社保)。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作为牵头方在 2018年以来具有至少一个类似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

3.5 财务要求:2018 年~2020年或成立至今财务报表: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 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3.6 投标人须按藏建市管函(2018〕275 号文件及藏建市管函(2011〕85 号文件要求备案。(联 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7 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和不良记录或有劣绩通报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8 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提供"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网站、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未处于 不良行为记录的凭证截图。

3.9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只接受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投标人作为牵头人组成的施工、设计一体化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 2 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四、申请人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511 1030分至202251718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关注项目。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2511 1030分至2022517 1830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

六、申请人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61 日下午1530分,地点为: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那曲市文化路辽宁路交叉口西北面羌塘大厦十一层市科技局正对面)。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到场参加。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上发布。

八、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开标现场用企业CA锁开启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投标单位该项目投标无效。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2本项目执行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2020年3月12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网上在线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8.3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

8.4本项目执行有关印发《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89号文)和《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藏建市管[2020]56号文)。以文件最新内容为准。

8.5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8.6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送一份至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仅需联合体中施工方提供)

8.7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8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建市函(2021)4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取保函或保单保函等方式提交,并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文件要求。

8.9各投标单位严格按照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电梯承载量进入电梯,如因超载被困电梯中导致无法按时递交投标文件,致使项目废标、流标,后果自负。

8.10根据《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开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各相关投标人不需要拟派类执业资格人员(项目负责人)到开标现场,只需拟派一名负责人到现场进行标书解密予以现场答疑,投际人必须填写项目拟派相关人员承诺书且合法有效;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提供PDF版投标文件(加盖电子签章后的投标文件未加密文件)电子光盘每份内容一致。开标后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再决定是否需要中标人提供纸质标书。投标人仍需提供投标函纸质文挡(包括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投标保函复印件、区外企业备案证)一份,密封在一个封袋。

8.11开标时投标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经公证机关公证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公证书原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开标,由监督部门核实信息,未到场或信息不符的按废标处理。

8.12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5月6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招投标有关方式及相关要求的通知》(藏建招〔2020〕58号)文件的规定,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相关规定,从5月10日起,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需提供建造师及劳务员相关承诺书原件未按要执行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8.13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信用中国网站、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网站上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招标活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小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日月湖九区二排1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话:184*****409

招 标 人:申扎县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陈浩

电 话:157*****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及民房改造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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