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光村村道提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祥光村村道提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有关招标法规定并结合德化公路工程建设实际情况,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和建设工期,顺利完成工程施工任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确定施工承包单位及工程单价原则,德化县水口镇祥光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人)对本工程实行公开招标发包,特制定本招标书。
一、工程综合说明:
(一)招标工程地点及路段:
1、工程地点:德化县水口镇祥光村
2、路段名称:祥光至白塔公路、岭头格至下光公路和祥光至厚德堡公路三个项目。
(二)招标工程项目、内容、数量
1、工程项目:祥光至白塔公路、岭头格至下光公路和祥光至厚德堡公路三个项目提级改造工程。
2、工程内容:
⑴路基工程: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路基拓宽,宽度达到4.5米以上(不含水沟、错车道宽度);路基土石方挖运和填方填筑压实及废方运输;原有路面填方或降低;干砌挡土墙;原则上每公里设有五个错车道。
⑵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原有铺设片石路段的路面结构层为:6厘米碎石调平层+10厘米5%素混凝土稳定层+18厘米 C35(抗折强度4.0mp)混凝土;未铺设片石路段的路面结构层为:20厘米碎石层+10厘米5%素混凝土稳定层+18厘米C35(抗折强度4.0mp)混凝土。
⑶公路沿线两侧0.5米×0.5米M7.5号砂浆浆砌片石硬路肩;M7.5号砂浆浆砌片石水沟,水沟尺寸0.4米×0.4米、浆砌片石厚度25厘米以上。
⑷沿线排水所需埋设直径30厘米以上的管涵及安装费用,具体位置由招标人根据规范要求和结合地形进行设置,确保排水顺畅。
3、工程数量:改建里程1.924公里,宽3.5米的水泥混凝土路面,其中:祥光至白塔公路0.681公里、岭头格至下光公路0.956公里和祥光至厚德堡公路0.287公里,工程数量按实结算。
(三)技术要求:
1、本工程项目按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程执行,同时遵守有关部门的规定,并执行保修制度,保修期两年,保修金为工程总造价的5%(工程质量保证金)。
2、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不合理施工方法,严禁偷工减料。
3、水泥砼路面改造工程要求强制配备自动计量配料设备,反转式或强制式拌和机、振动压路机、三辊轴机和自动排插机、真空吸水机等设备。
4、水泥路面养生强制采用土工布养生。
5、水泥等材料物理性能试验、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混凝土抗折强度试验在德化县交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进行。
6、质量检验、抽查及处罚按相关规定进行。每公里路面抽取2处砼芯样进行质量检验,厚度未达到施工合同要求的每个砼芯样扣3万元;抗折强度未达到施工合同要求的每个砼芯扣5万元,且中标方无条件返工到合格为止,所造成的损失和修复、返工等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四)质量标准:
必须遵照交通部颁发的公路施工规范和现行国家《公路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的要求,工程质量等级要求达到合格以上,推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施工单位应对工程质量在设计使用年限内负责,若发生因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经济及法律责任。
(五)施工工期:
本合同在保证交通通行条件下施工,自签定合同起至2014年12月10日全部完工。逾期每天罚款500元,不能按时交付省交通运输厅验收所造成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
二、投标须知
(一)投标单位资质:
1、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级及三级以上公路施工资质的企业。
2、投标人报名时提供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委托书;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相应的原件及复印件(盖单位公章),且提供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本工程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证明材料;提供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附本原件和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附本原件及其相应的复印件(盖单位公章)。投标及开标会现场,上述材料提交水口镇纪委领导等参会人员检查。
(二)投标报价
1、所报工程综合单价(或总价)应包括以下费用(所报工程综合单价表示为改建水泥混凝土路面一平方米的综合价格,总价=改建水泥混凝土路面总面积ⅹ工程综合单价):
⑴路基工程: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路基拓宽,宽度达到4.5米以上(不含水沟、错车道宽度);拓宽路基工程的土石方挖运和填方填筑压实及废方运输;原有路面填方或降低;每公里设有五个长度不小于20米、宽度不小于2米、内填杂石的错车道。
⑵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原有铺设片石路段的路面结构层为:6厘米碎石调平层+10厘米5%素混凝土稳定层+18厘米C35(抗折强度4.0mp)混凝土;未铺设片石路段的路面结构层为:20厘米碎石层+10厘米5%素混凝土稳定层+18厘米C35(抗折强度4.0mp)混凝土。
⑶公路沿线两侧0.5米×0.5米M7.5号砂浆浆砌片石硬路肩;M7.5号砂浆浆砌片石水沟,水沟尺寸0.4米×0.4米、浆砌片石厚度25厘米以上。
⑷沿线排水所需埋设直径30厘米以上的管涵及安装费用,具体位置由招标人根据规范要求和结合地形进行设置,确保排水顺畅。
⑸其它一切费用(包括税金、乙方管理费及其它应考虑的一切费用)。
2、其它工程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实施,工程数量按实结算,单价如下:干砌挡土墙110元/立方米(包含基础土石方开挖与墙背须用片石回填, 墙面须用5厘米厚C15号沙浆抹面);C30钢筋砼涵洞盖板600元/立方米;基底换填片石30元/立方米(包含基坑土石方开挖和运输)。以上项目包括管理费、税收及其它一切费用。
(三)付款方式
本工程按工程进度付款,按招标人要求每完成0.5公里水泥路面硬化工程量,经县交通局检验合格后预付55%工程进度款;全部工程完工并经县交通局检验,其路面厚度、抗折强度等质量达到施工合同要求,付10%工程款,并退回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经省交通运输厅验收合格且招标人收到省交通运输厅验收合格公路建设补助款时累计支付总工程款的95%;二年后经复验合格后付清5%工程款(工程质量保证金)。
(四)投标、开标方式
1、投标人索取招标说明及报名时间:2014年9月29日8:00至10月5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2、投标人索取招标说明及报名地点:水口镇政府公路站
3、投标及开标时间:2014年10月8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4.投标及开标地点:水口镇政府(三楼会议室)
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投标及开标会议。若上述人员未能准时参加投标及开标会议或不能出具以上相关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交易登记证明(已报名依据,应原件),未出示“工程交易登记证明”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投标单位(投标人)要三个(包括三个)以上参加,否则重新招标。
7、投标控制价上限为:工程综合单价每平方米壹佰元整(100元/m2)、 工程综合总价67.34万元(工程综合单价、总价表示及包括内容详见上述)。届时,设置低于投标控制价上限的投标标底价。每个投标人只投一标,低于投标标底价的为有效标,以最低价为中标,若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标价相同,以抽签的形式确定中标者;高于投标标底价上限的视为无效标。
8、投标人报名前必须向招标人交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并从投标人的账户汇入(招标人的开户行:德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水口信用社,户名:德化县水口镇祥光村民委员会,账号:9071 1160 1001 0000 0049 77),报名时出示招标人出具的写明投标单位名称交来的祥光村道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万元的收据原件、提交其复印件,方可报名,并由招标人出具本工程交易登记证明作为投标人已报名的依据。开标后,中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应在5个工作日将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返还其原帐户。
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祥光村道投标保证金)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招标人方可出具收据。
9、投标人应对提供资料的内容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随时进行核实,如发现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归招标人所有,若中标其中标无效,情节严重的将被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0、开标过程,逐一公布投标人名称、资质条件、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投标报价、对招标说明要求的事项能否执行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上述事项若不符合本招标说明的相关规定,视为无效标。
11、水口镇相关领导(主持)、水口镇纪委领导、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参加投标及开标会议,并在开标记录、评标结果上签字确认。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单位中标后,三天内签订合同,未签订合同视为自动弃权,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且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中标者不得转包、分包工程,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不准串标,如发现串标,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且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
5、本次招标公告在 德化网(http://www.dehua.net)上发布。
6、未按本招标说明执行,重新招标。
7、本招标说明是签约施工合同的重要依据,并作为施工合同的附件,具有施工合同的同等法律效力。
8、其他未尽事宜由水口镇祥光村委会解释。
招标人:德化县水口镇祥光村民委员会
201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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