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涟大道跨新星北路立交桥改扩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娄涟大道跨新星北路立交桥改扩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娄涟大道跨新星北路立交桥改扩建工程已由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娄发改投[2011]20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 娄底市经济技术开发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娄涟大道跨新星北路立交桥改扩建工程监理项目;

2.2 建设地点:娄涟大道与新星北路交叉处;

2.3建设规模:娄涟大道跨新星北路立交桥梁,全长88.08米,原桥梁宽15米,上部结构采用碳纤维筋喷浆提级和加固,改扩建在原桥梁两侧各加宽9.5米,加宽后总宽度34米。桥型采用1*16+2*25+1*16米等截面连续箱梁;上部结构采用单箱双室等截面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下部结构采用双圆柱式墩、肋板台、桩基础;桥面铺装采用沥青混凝土;娄涟大道与新星北路设菱形互通,共有ABCD四处匝道,匝道宽7米,全长约133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总造价约2800万元;

2.4 监理服务期: 约25个月 (含保修期) ;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 279号令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包括匝道道路、桥梁及市政配套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施工图为准;完成娄涟大道跨新星北路立交桥改扩建工程监理及A、B、C匝道和临时道路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施工质量保修阶段全过程的监理服务(负责施工图纸的交底会审、施工阶段一直到保修阶段的质量监督、进度控制、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以及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

2.8 标段划分:共分为一个监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监理企业凭有效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在我省境内参与项目投标;

3.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的监理单位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上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任总监理工程师。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
5.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为人民币肆万元整,两项资金合计为人民币陆万元整。将两项资金的合计金额一次性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4年---- 10 月 19 日17时(北京时间)。托管账户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湖南省工商银行娄底分行兴城支行;帐号:****************722。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娄涟大道跨新星北路立交桥改扩建工程监理项目”,如果没注明是“娄涟大道跨新星北路立交桥改扩建监理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以上各项到账情况均以湖南省工商银行娄底分行兴城支行的入账回单为准。

5.2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和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的投标人,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4年 10 -月 1 日~2014年 10 月 19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娄底建设网进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的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建设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 10月 20日09时30分,地点为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湘中大道市政府大院东侧)。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必须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当面签署诚信承诺书并加盖公章,交验相关原件并签字;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分局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娄底经济技术开发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厦

联系人:聂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星海名都17B09室

联系人:廖先生 电话:159*****697

监管单位: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办公室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159*****805

监管单位:娄底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130*****742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投标人在参加投标过程中(或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如被发现存在围标、串标、转包、人员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和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将不予退还。

招 标 人: 娄底市经济技术开发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2014年 9 月 29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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