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文明交通劝导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祁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文明交通劝导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祁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文明交通劝导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祁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文明交通劝导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省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祁门项目部(地址:祁门县新十字路口文化局大院内瑞邦项目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5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皖祁瑞邦CG*******
项目名称:祁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文明交通劝导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5万元
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招录交通文明劝导员执行路面交通文明劝导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详见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审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其他:投标人需具有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
地点: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祁门项目部(地址:祁门县新十字路口文化局大院内)
方式:供应商须在招标代理处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授权的委托书、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证书】发至招标代理邮箱********@qq.com后电联或现场递交报名资料报名,否则其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并随时关注网站答疑,在规定时间参加投标。
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祁门项目部(地址:祁门县新十字路口文化局大院内)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5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祁门项目部(地址:祁门县新十字路口文化局大院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1个
4.项目地点:祁门县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6.谈判注意事项
疫情防控期间,为有效降低现场投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本项目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流程做如下调整:
①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将招标文件寄送至招标代理处,各供应商无需至现场参加谈判;
②本项目谈判过程将采用电话方式进行,若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且评审小组认为无需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谈判过程从简。谈判结束后由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将最后承诺报价盖章扫描发送给招标代理。
7.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方式或登录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在线提交方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谈判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谈判公告第八项内容。)
8.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属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谈判公告与谈判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谈判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祁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祁门县祁山镇新兴路008号
联系方式:0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祁门县新十字路口文化局大院内
联系方式:0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志斌
电 话:0559-*******
项目要求
祁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文明交通劝导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预算25万元,具体要求如下:
1、本项目采购概况
招录24名交通文明劝导员,采用劳务派遣用工的形式。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2、人员配备方案
祁门县公安局交警支队拟配备如下文明劝导员:
岗位名称 | 岗位职责 | 服务人数 | 工作要求 | 年龄 |
交通文明劝导员 | 根据大队交通管理需要,提供24名劝导员在路口开展劝导服务, 按照早、中、晚三个高峰时段,每个劝导员每日3小时左右的文明劝导服务(具体每日工作时间及地点以交警部门通知为准,若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或减少人数的服从采购人调配) | 24人 | 身体健康、心理健全,吃苦耐劳,有一定的责任心和沟通能力,能够胜任文明劝导工作需求 | 年龄18-60周岁 |
要求:
(1)所录用人员要严格审查,保证录用人员没有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
(2)录用的各类人员按岗位要求须言行规范,注意仪容仪表,公众形象。
(3)中标单位提供的文明劝导员具体工作日及时段安排以交警部门通知为准。
3、项目服务范围
(1)文明劝导员以提供交通文明劝导服务为主,并根据交警大队实际需要,服从统一调配。
(2)交通文明劝导员不具有道路交通管理执法权,投标人将服务人员派遣至祁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须在交通民警或辅警带领下履行文明劝导活动和大型活动安保服务。
(3)中标单位对派驻文明劝导员实行人事管理的同时,配合采购人监督检查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4、文明劝导员服务的具体内容要求
(1)中标单位必须按要求与交通文明劝导员签订劳动合同;
(2)提供交通文明劝导员招录、岗前培训、派遣和辞退服务;
(3)根据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为文明劝导员配置统一服装、执勤装备及必要的劳保用品。
(4)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负责管理文明劝导员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事宜及相关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整理;
(5)根据文明劝导员的出勤时间发放工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祁门县最低工作标准及国家相关规定。为文明劝导员进行体检,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文明劝导员在工作中出现在各种意外情况负责。负责文明劝导员因公负伤、致残、死亡的保险理赔;
(6)对文明劝导员由于工作失误对第三方的损害负责。
(7)负责文明劝导员的劳资纠纷;
5、风险责任
(1)中标单位在组织、安排文明劝导员工作时,应遵守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中标单位对其用工行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中标单位与聘用文明劝导员发生劳务纠纷,均由中标单位负责调解与处理,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中标单位文明劝导员在采购人规定工作时间段内,因本人自身健康等原因导致伤亡事故的与采购人无关,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中标单位文明劝导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或造成他人受伤害的,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上的责任,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4)由于中标单位文明劝导员工作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采购人或者其他第三方人员、经济损失的,与采购人无关;中标单位文明劝导员在工作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行业惯例、本合同、职业道德等,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直接要求中标单位承担违约责任;中标单位文明劝导员实施的与工作无关的行为给采购人造成任何人员物品、金钱损失的,中标单位应对此损失负完全连带责任并赔偿予采购人。
6、投标人报价要求
本次采购采用单价报价(每小时),最高投标限价为16元/小时。投标报价中已含人员工资、误餐补助、日常劳保用品、防暑降温、饮水、执勤装备等一切费用。最终结算按实际工作小时和中标单价进行计算(但结算总价不超过预算金额)。
8、考核办法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主次干道主要灯控路口车辆、行人通行秩序,不断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出行意识,增强文明交通劝导员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特制定本办法。
(1)考核的范围
所有文明交通劝导员及劳务派遣公司
(2)考核的项目
①机动车:闯红灯、不礼让正常通行的行人、乱停乱放;
②非机动车:闯红灯、越过停止线停车、随意调头、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不礼让正常通行的行人,;
③行人:闯红灯、不在斑马线上横过马路、翻越隔离栏杆;
④劝导员执勤时动作、语言不规范、不按照规定着装、使用装备或者不服从现场执勤交警安排的任务未造成后果或者后果轻微的;
⑤违反第四项造成严重后果的。
⑥劝导员所属劳务派遣公司要制定相应等级的巡查制度,并安排专人负责,实行日常勤务周巡查,特殊勤务日巡查,巡查情况每月报业主单位,制作巡查台账留存。
(3)考核的标准
①在规定的执勤时间段内,存在考核项目中①②③④中任意一种情形的,按照10元/起的标准核减该点位劝导员所在劳务派遣公司经费;
②同一点位连续两次被巡查发现存在考核项目中①②③④中同样问题的,第二次按照20元/次核减该点位劝导员所在劳务派遣公司经费;
③同一点位连续三次被巡查发现存在考核项目中①②③④中同样问题的,第三次按照40元/次核减该点位劝导员所在劳务派遣公司经费,该点位由公司另行安排业务水平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
⑤劳务派遣公司违反考核项目中第六项规定的,视情每次核减100元经费。
(4)考核的方式
在规定上班的时间段内,通过调阅视频监控录像巡查或者现场查看10分钟路口遵章、核对劳务派遣公司巡查、报送情况得出结果。
注:投标人提交响应文件需包含以下承诺
1、需书面承诺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社保、福利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市的相关政策及标准,在服务期内保证投入足够的服务人员,在合同期内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申请增加任何费用、报销任何费用。
2、需书面承诺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意外险、福利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市的相关政策及标准;
二、商务要求
序号 | 内容 | 要求 |
1 | 合同签订地点 | 祁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2 | 供货完成时限或提供服务、工程的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2年12月31日 |
6 | 验收 | 由业主组织验收 |
7 | 付款 | 付款人:祁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付款方式:按月支付,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
8 | 履约保证金 |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金额的5 %。可采用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成交供应商按投标承诺履约完成后予以退还。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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