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建筑智能化系统安装与调试项目设备采购公告招标公告

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建筑智能化系统安装与调试项目设备采购公告招标公告


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

建筑智能化系统安装与调试项目设备采购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 〔2018〕6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168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益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限额以下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发包方式的指导意见(试行)》(酒政办发〔2018〕324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对建筑智能化系统安装与调试项目设备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文件编号:JQYGCG〔2022〕JQGMZZ03号

二、采购内容:

建筑智能化系统安装与调试设备(详见配置参数表)。

备注:1.投标时需上传提交详细报价清单。2. 建筑智能化系统安装与调试实训平台为学校参加国赛指定设备,网络视频监控器件升级包为学校省赛指定设备楼宇智能安防布线实训系统补充器件,需严格按照上述清单中指定的品牌型号报价,不得替换设备选型。

三、采购预算金额:大写:人民币壹拾叁万捌仟元整,小写:¥******.00元。

四、竞价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为约束投标商积极履行投标约定义务,提高招投标效益,本项目投标商需提交投标履约保证金贰仟元整(¥2000.00),中标供应商的投标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安装完成后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投标履约保证金在双方签订供货合同并供货到位后一周内退还。中标后不及时签定合同或不能履行供货合同的,投标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所有投标履约保证金以现金转账方式转至学校对公账户,账户名称:酒泉市市级财政国库支付结算中心;账号:271*****092********。投标方在缴款时注明“酒泉工贸中专建筑智能化系统安装与调试项目投标保证金”,而且交完款后持交款凭证到学校财务确认并开具发票。

六、供货施工期要求:

采购结果确定后,三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安装到位并完成培训。供货验收后一年内付款。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或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均证件视为有效证件);

2.提供2021年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提供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提交的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及材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必须清晰、准确、真实并以扫描件形式(PDF格式)一次性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不合格资质不接受二次提交。

八、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报名开始时间:2022年5月11日9时00分。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5月13日12时00分。竞价开始时间:2022年5月13日12时30分。竞价截止时间:2020年5月13日18时00分。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 购 人: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 联 系 人:张高略 联系电话:180*****757

联系地址:酒泉工业园区(南园)高新东路5号

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

2022年5月11日



标签: 建筑智能 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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