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设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香河分公司
S271省道景观综合改造(秀水街-103国道)照明工程(一期)总承包项目灯具灯杆询价公告
单位名称:河北建设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香河分公司
项目名称:S271省道景观综合改造(秀水街-103国道)照明工程(一期)总承包项目
物资类别:灯具灯杆
二、招标物资及具体要求
1、招标内容:灯具灯杆采购。
2、质量要求
2.1、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2.2、采购物资主要技术指标:
合格
2.3、与货物相关的单证:
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厂家相关手续
3、交货地点: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绣水街至103国道
4、交货日期:2022.5.20
5、付款时间及方式:2023年1月21日之前付清全部货款。
6、报价要求:报价包含运费、装车费、卸车费、包装费、税率
7、厂家要求:/
8、收货及电话:王卫东139*****488
10、投标网址:施工云采网:http://www.zgsgycw.com/
11、答疑、澄清、变更--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在云采网对招标文件提出相关疑问。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做出澄清或修改,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2、有下列情况者,做废标处理:
(1)投标人未在《集采供应商名录》内的;
(2)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
(3)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的;
(3)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
(4)投标人投标报价经评审判定存在明显故意重大不平衡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
(5)在招标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3、材料明细表:(见下方附件:材料明细表)
三、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合理最低价
四、参与投标人
须为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采供应商名录》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入围《集采供应商名录》;
2、投标人为所采购物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
3、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本次集采材料供应范围;如须中标单位施工的,则需具有相关施工资质。
4、经销商的企业应能及时提供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5、有合法有效的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
七、定标及签订采购合同
投标人中标后,S271省道景观综合改造(绣水街-103国道)照明工程(一期) 总承包项目项目部同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采用云采平台开标。请投标人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云采平台进行报价。
材料明细表
项目名称:S271省道景观综合改造(绣水街-103国道)照明工程(一期) 总承包项目
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单位及联系方式: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税率 | 含税总价(元) |
1 | 灯杆 | 12米 | 根 | 400 | | | |
2 | 灯杆 | 15米 | 根 | 9 | | | |
3 | 灯具 | 120W | 套 | 400 | | | |
4 | 灯具 | 200W | 套 | 436 | | | |
5 | 地笼 | | 只 | 40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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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 | | | |
注:此数量为项目暂估数量,实际采购量以项目提料单为准。
工期要求
合格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合格
质量要求
合格
技术要求
合格
其他要求
合格